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及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相關文件的編制要求,對以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以下簡稱本機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情況進行報告。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圍繞中心工作,突出主動公開重點。一是聚焦重點領域。圍繞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公共衛生、營商環境、涉企政策等企業和群眾關切,全年向社會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8000余條,確保主動公開內容及時、規范、準確。二是強化解讀發布。編制《征求意見公告通用模板》和《政策解讀通用模板》,助力各單位規范發文資料制作。全年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發布征求意見信息36條,采用圖文、音視頻、問答、舉例子等形式詳細解讀75次,持續提升規范發文和政策解讀水平。三是優化決策程序。督促重大行政決策承辦單位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及時公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相關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提高重大行政決策公眾知曉度和參與度。動態發布區政府常務會議信息59條、區政府預決算信息4條、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復函388條,確保決策過程透明化。
(二)規范辦理流程,提升依申請辦理質效。一是構建協同聯辦機制,準確答復依申請公開。聯合區司法局與法律顧問開展業務指導,全年協助答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4件,有效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依法依規開展。二是創新培訓模式,提升業務能力。采用 “業務培訓 + 實戰模擬” 相結合的方式,組織30個區級部門和23個鎮街業務經辦人員進行依申請公開答復培訓1次。2024年區政府辦公室開展2次依申請公開模擬檢查,涉及106家單位,有效提升經辦人員業務水平。三是建立精細工作臺賬,確保高效辦結歸檔。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全流程工作程序,包括接收、登記、審查(補正)、分辦等環節。仔細梳理申請信息,及時轉辦相關部門,確保在辦理期限內完成答復并規范歸檔。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24件,辦結23件,剩余1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確保申請事項依法依規及時答復。
(三)強化動態審查,規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強化審核排查,提升信息公開質量。擬制政府信息時,同步開展安全保密審查,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做到公開透明。按照“誰公開、誰清理”原則,加強對已公開的信息進行風險排查,清理無關、無效、不需長期保留以及涉及個人隱私等信息,防止信息匯聚引發風險。二是強化網站管理,提升主動公開能力。統一各單位職能職責、領導簡介、下屬單位等信息標準,完成全區54家單位、304個村(社區)機構職能改版更新。增加單位地址地圖定位功能,實現聯系電話點擊即播,方便群眾獲取信息,提升政務公開水平。三是強化政策發布,提升群眾便捷度。圍繞惠民惠農財政補貼等重點領域,規范發布補貼政策清單,強化政務公開專區自助查詢功能。積極探索適合基層的公開渠道,推動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
(四)加強平臺建設,優化信息獲取體驗。一是持續完善,升級便民服務地圖。打造 “政務公開便民地圖”,整合政府部門、鎮街、學校、醫院等120余個服務站點信息,實現一鍵導航,提高群眾辦事效率,提升政務服務便捷性。二是創新優化,打造政策集成展示平臺。采用 “政策文件 + 解讀材料 + 問答庫” 集成展示模式,及時規范公開政府政策文件,為群眾提供全面的政策信息服務,助力政策精準落地。三是深化整改,完善政務公開專區。按照政務公開專區建設標準,規范標識標牌,統一“政務公開專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政務公開資料查閱點”等標牌規格;整理政府公報、政府工作報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閱覽資料;收集整理政府網站、渝快辦、政務新媒體、鎮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二維碼,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專區建設。
(五)加強督促指導,推進工作精準有力。一是強化培訓指導,提升政務公開能力。常態化開展政務公開業務培訓,緊盯問題單位、薄弱環節,定期前往政務公開工作存在問題的部門鎮街開展“上門服務”。圍繞網站信息發布、征求意見工作開展系統性培訓2次,抓好鎮街部門選派工作人員參與政務公開輪訓工作,持續提升經辦人員業務水平。二是強化督察督辦,保障政務公開質量。建立網站改錯督辦機制,每日分撥市政府辦公廳交辦錯敏信息清單,按照“一般錯誤48小時、嚴重錯誤24小時”時限督促各單位高效整改;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整改“回頭看”,確保問題不堆積、整改有回應。三是強化考核激勵,提高政務公開水平。開展區內政務公開季度檢查4次,發布季度檢查通報4份并在區政府常務會現場通報。完善政務公開區內年度考核扣分指標,細化各類檢查、評估扣分權重,劃定不同檔次扣分閾值,有效引導各單位重視政務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7 |
27 |
10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2 |
0 |
1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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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改進措施
存在的問題:一是業務水平有差距。部分單位的政務公開經辦人員存在反復調整的情況,導致業務連續性和工作銜接不暢,并且部分人員的業務能力有待加強。二是政策解讀有短板。部分單位將政策原文壓縮版當作文件解讀材料,解讀形式不夠豐富,解讀內容不夠通俗易懂,存在“為解讀而解讀”的現象,不利于提升政策解讀水平。三是平臺建設有欠缺。部分單位重要信息轉載不及時;少數政務新媒體未按規定報備,存在安全隱患;部分單位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管理不到位,資料擺放不完整,服務群眾效果不佳。
改進措施:一是加大政務公開業務知識培訓和監督指導力度,豐富培訓形式和內容,強化主動公開意識,全面提升政務公開隊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二是提高政策解讀質效,加強解讀信息審核把關,針對性開展解讀輔導,創新更多可讀、可視、可感的政策解讀方式,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三是加強學習交流,取長補短,深入總結提煉政務公開工作創新亮點、經驗做法,全力促進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單位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重慶市潼南區政務公開工作相關要求,有效完成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本機關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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