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報告全文各項數據統計周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潼南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貫徹《條例》,認真落實國務院、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緊密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多措并舉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地落實,取得積極成效。
(一)持續抓好主動公開。一是做好重點領域公開。加強機關簡介、規劃、規范性文件、履職依據、預算決算等法定內容公開,抓好“六穩六保”、疫情防控、重大會議等領域信息公開,不斷規范基層政務公開試點領域信息公開。2021年,全區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信息1.49萬條。二是做好政策解讀回應。嚴格落實《重慶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修訂)》(渝府辦發〔2021〕101號)等文件要求,切實提高解讀質量,及時回應群眾關切。2021年,全區共發布政策解讀信息34篇,組織開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15場,受理公開信箱群眾來件358件,辦結率達到100%。
(二)依法辦理依申請公開。進一步規范答復文書和辦理流程,強化服務理念,主動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最大程度滿足申請人對政府信息的個性化合理需求。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接收渠道和注意事項,為社會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精準指引。2021年,全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2件,結轉上年1件,均已全部辦結;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發的行政訴訟1件。
(三)持續加強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嚴格把關。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三審三校”制度,嚴把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保密關、文字關、輿情關,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精準度。二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開設規范性文件管理欄目,嚴格按照要求公開征求意見并定期清理。2021年,全區制定并公開發布行政規范性文件36件,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31件,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91件。
(四)持續推進平臺建設。一是優化政府網站。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建立健全技術保障、信息發布、運行維護等制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增設鄉村振興專題、地方政府債務、財政資金直達基層等欄目。2021年,政府網站運行良好,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二是加快建設政務公開專區。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政務公開專區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00號)要求,在區檔案館、區圖書館、區政務服務中心建成3個區級政務公開專區,在各鎮街政務服務大廳建成23個鄉鎮級政務公開專區,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現場受理、政策咨詢等服務。三是豐富政務新媒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增設區政府政務新媒體“潼南區人民政府公眾號”。全區共有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20個政務新媒體,全年發布信息1304條。
(五)持續健全監督保障機制。一是加強組織保障。將政務公開納入區政府常務會議題,區政府常務會議全年研究政務公開工作2次。明確各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職責,區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主管部門,統籌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區政府部門和鎮街均按照要求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2名工作人員履行政務公開工作職責。二是完善考核體系。將政務公開工作包括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政務公開三方評估情況、政務公開要點任務完成情況等重要內容納入區級綜合目標考核體系,對工作開展不好的部門和鎮街扣分。三是加大工作督導。堅持定期和不定期開展檢查督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全年開展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季度檢查4次,政務公開專項檢查1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四是精心組織培訓。全年集中開展政務公開培訓4次,培訓270余人次,實現全區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全覆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36 |
31 |
19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6558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93386 | ||
行政強制 |
1796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52691.315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2 |
0 |
0 |
0 |
0 |
0 |
7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3 |
0 |
0 |
0 |
0 |
0 |
6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73 |
0 |
0 |
0 |
0 |
0 |
7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步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2021年,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還是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信息公開保障措施不夠完善,偶爾存在政務信息發布延后的情況;政務公開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待進一步提高;政策解讀工作方式待優化,政策解讀的效果待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措施。2022年,我區將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改善:繼續依據《條例》賦予的監督權力,堅持“季度檢查通報”等制度,督促各單位限期整改相關問題,以檢查促規范,以檢查提質量;針對鎮街、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流動性大的特點,加大指導力度,通過小范圍座談、電話指導等多種培訓形式,持續提升工作人員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加強和改進政策發布解讀回應工作,更加注重對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舉措等方面的實質性解讀,提升政策解讀的精準性、實效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全區嚴格落實《條例》和重慶市潼南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完成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未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