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一批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潼南府發〔2020〕1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2020年10月20日區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5件政府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附件
潼南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備注 |
1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2017年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發〔201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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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重慶市潼南區區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17年版)的通知 |
潼南府發〔2017〕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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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潼南區商品房去庫存暨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2016〕1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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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商業商務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
潼南府辦〔2017〕1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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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
潼南府辦〔2017〕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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