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一批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潼南府發〔2021〕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2021年5月8日區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5件政府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潼南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備注 |
1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的通知 |
潼南府辦發〔2019〕92號 |
|
2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潼南區發展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實施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辦〔2017〕16號 |
|
3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辦發〔2017〕13號 |
|
4 |
潼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潼南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
潼南府辦〔2014〕162號 |
|
5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潼南區商品房去庫存暨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2016〕135號 |
|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