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一批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潼南府發〔2022〕1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區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6件政府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潼南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1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殘疾預防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
潼南府辦發〔2019〕88號 |
2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違法建筑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辦發〔2019〕73號 |
3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潼南區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 |
潼南府發〔2018〕5號 |
4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潼南區醫療聯合體建設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發〔2017〕4號 |
5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扶持建筑業企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潼南府辦發〔2017〕29號 |
6 |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辦〔2017〕1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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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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