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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令〔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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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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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全市連晴高溫,我區正處于森林火災極高風險期。為筑牢全區森林防火墻,杜絕森林火災發生,全力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森林防火工作實際,特發布此封山令。
一、封山時間
2023年9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森林火險預警信號等級低于橙色期間,自動解除封山)。
二、封山區域
重慶市五桂山楠木生態公園、重慶市馬鞍山森林公園、重慶市九龍山生態公園等區域集中連片林區。
三、封山規定
(一)封山區域所屬鎮(街道)、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在通往封山區域所有路口必須設立卡點,落實專門人員值守和檢查。
(二)除原住民正常生產生活外,其余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封山區域。
(三)封山區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發生火災的作業行為。
(四)經批準進入封山區域內的人員,應當自覺接受防火、禁火檢查,主動掃描“國家防火碼”,上交一切火源,才能進出林區,并承諾遵守相關規定,自覺履行森林防火宣傳義務。
(五)封山區域所屬鎮(街道)、村(社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強化隱患排查,嚴格火源管控,積極組織、發動、依靠群眾,打贏森林防火持久戰、攻堅戰。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妨礙檢查,對不聽勸阻,違反本封山令者,將依照《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進行查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隱患和火情應及時向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或撥打110、119、44590717(林業)、44551035(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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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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