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2019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
《重慶市潼南區2019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16日
重慶市潼南區2019年春節
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做好2019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19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10號)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單位協同、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劉立民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信訪辦主任張旭、區公安局副局長唐劍峰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新聞辦、區傳媒集團、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委、區農委、區商務局、區文化委、區衛計委、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信訪辦、區供銷合作社、區經信委、區工投集團、區消防支隊等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區燃管辦”),由區公安局副局長唐劍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副局長徐崗同志、區供銷合作社副主任徐秀芳同志任副主任,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局、區城管局、區工商局、區交委、區供銷合作社等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參照區級模式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實施管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職責分工
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各鎮街人民政府具體職責如下: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統籌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宣傳方案并組織實施,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覺性,為《條例》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區傳媒集團:利用潼南電視臺、報社等媒體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宣傳方案并組織實施,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覺性,為《條例》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對《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等進行形式多樣的廣泛宣傳,。
區財政局:負責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
區安監局:負責開展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點清理排查,做好注銷相關證件、安全處置剩余產品等安全穩定工作。在允許燃放區域內,負責合理布設零售點、核發經營許可證,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違工作。
區供銷合作社:負責會同安監部門開展安全處置剩余產品,指導禁放區域內的經營戶做好轉崗再就業等安全穩定工作。配合安監部門做好燃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零售布點,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燃放行為,配合安監部門開展打非治違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交委:負責配合公安機關設卡堵截、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防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區城管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發生。結合城管綜合執法,對街面違法燃放行為及時制止。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 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管控。
區信訪辦:負責指導、妥善處置煙花爆竹燃放管理“限改禁”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區工投集團:負責工業園區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農委、區商務局、區文化委、區衛計委、區經信委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各鎮街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社會面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部位管控,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階段步驟
2019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結束,根據不同時間節點、工作重點,劃分五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月18日前)。
各單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層層簽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區政府與各鎮街、各部門簽訂,各鎮街、部門與相關責任人簽訂,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宣傳引導階段(2019年1月1日至2月19日)。
各單位圍繞《條例》和《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階段(2019年1月18日至2月19日)。
區安監、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執法部門,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關閉禁放區內的經營、儲存點,各鎮街要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階段(2019年2月4日至2月19日)。
圍繞除夕、元宵等重點時段,建立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單位協同、群眾積極參與的聯動管控機制,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
(五)工作總結階段(2019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圍繞2019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認真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表彰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動員部署、層層落實責任。各單位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確2019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分工、推進步驟和措施要求。層層簽訂2019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要細化完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對標對表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層層動員、部署落實。梓潼街道、桂林街道、雙江鎮要將《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進行廣泛的張貼宣傳,宣傳工作要做到進每個社區、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梓潼、桂林街道、雙江鎮在劃定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內,應當對轄區內的居民小區、路段制作并張貼禁放標識;區工業園管委會應當對工業園區南區和北區內的主要道路和企業周邊制作并張貼禁放標識。
(二)廣泛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區政府新聞辦、區傳媒集團要統籌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部門、鎮街,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等媒體和手段,以播放宣傳片、專題片、新聞報道、公益廣告、發送溫馨提示短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條例》規定和《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倡導全區嚴守禁放新規、維護城區環境、共創美好生活,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1月20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各單位、鎮街要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要按照“十進”(即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部隊、進企業、進工地、進影劇院站、進公交車站、進賓館酒店)要求,要采取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層層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達100%。特別是區教委要督導學校在放假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題教育活動;區經信委要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每天向全網用戶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城鄉建委要教育引導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員嚴格遵守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
(三)強化源頭管控,消除安全隱患。對禁放區,按照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安監部門牽頭,對梓潼、桂林街道、雙江鎮等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點及儲存倉庫進行全面清理,收回注銷相關許可證,督導相關單位安全處置庫存煙花爆竹。梓潼、桂林街道,要以梓潼、桂林城區公路進出口為重點,在禁放區域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督促車站、公交客運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制度等,防止非法攜帶,影響安全。對燃放區,安監部門應當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按照“控制總量、方便群眾”的原則,科學合理布設零售點、核發許可證,督促經營企業做好儲存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明察暗訪,滾動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確保全程監管;公安機關要嚴把道路運輸許可關,嚴格審核相關企業、人員、車輛資質;加強入潼高速公路、省區邊界交通要道貨運車輛檢查。
(四)強化打非治違,維護區場秩序。各鎮街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區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高速公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堅持劃片包干、滾動排查,及時發現、查處曝光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要監督指導禁放區內的單位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廣泛發動社會單位、群眾主動參與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主動發現、舉報、勸阻非法違法行為的應視情予以獎勵。安監部門要牽頭組織公安、工商、供銷社等相關單位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行動。對禁放區域,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各鎮街特別是雙江、柏梓、塘壩、古溪、玉溪、寶龍、米心、崇龕、新勝等要在省市縣交界處的交通要道24小時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等違法活動。
(五)強化重點管控,落實應急值守。各單位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有效,組織專門力量,梓潼、桂林、雙江對轄區的禁放區域,要落實具體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對重大危險源、居民小區及各路段實行定點守護,防止煙花爆竹進入小區內,杜絕煙花爆竹在街面上燃放,特別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禁放區域專人管控、其他區域動態巡查管控等工作責任制度。在此期間,各單位領導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公安機關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勸阻、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消防部門要制訂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針對性應急演練,落實等級戰備;衛生部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預案,做好人員醫療救治的相關準備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提高認識,狠抓落實。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新修訂《條例》的貫徹實施,特別是梓潼、桂林城區“限放”改為“禁放”過程中的重要節點、關鍵環節,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部署、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督導檢查等工作,確保本地本部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各單位要加強對2019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區燃放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考評,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運輸、燃放舉報和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火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單位要加強與區燃管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單位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19年1月20日前和2月25日前報送區燃放辦。區燃管辦地址:區公安局311辦公室,傳真:44682188;電子郵箱:cqtnqrfb@163.com;聯系人:邱孝先,44682215,張倩秋:44682192。
附件:1.潼南區2019年春節燃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登記表
2..潼南區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登記表
3..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
4..潼南區煙花爆竹檢查站設置情況表
附件4
潼南區煙花爆竹檢查站設置情況表
地區名稱 |
檢查站 具體地點 |
力量安排 (人) |
責任鎮街 |
備注 |
重慶市潼南區 |
米心鎮與遂寧交界處 |
3人 |
米心 |
|
柏梓鎮與安岳邊界處 |
8人 |
柏梓 |
||
臥佛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臥佛 |
||
五桂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五桂 |
||
崇龕鎮與遂寧交界處 |
3人 |
崇龕 |
||
雙江鎮白墳店處 |
6人 |
雙江 |
||
花巖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花巖 |
||
塘壩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塘壩 |
||
新勝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新勝 |
||
古溪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古溪 |
||
寶龍鎮與外交界處 |
3人 |
寶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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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檢查站由各鎮街牽頭,鎮街分管領導為責任人,其中雙江白墳店、柏梓文明檢查站由區公安局治安支隊、特警支隊配合,其余檢查站由各轄區派出所配合。 1月28日起,24小時值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