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讀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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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50號),按照清單管理工作機制,區政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許可事項調整情況進行梳理匯總,修訂形成《重慶市潼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為便于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現就清單修訂的背景和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相關政策
2023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公布了中央層面設定的991項行政許可事項,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三級自上而下逐級修訂公布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6月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50號),公布了692項在全市范圍內行使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要求各區縣于2023年10月底前修訂公布本區縣范圍內行使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并積極對接市級主管部門做好與之配套的《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
二、主要內容
《重慶市潼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涵蓋了區內實施的全部行政許可事項305項,主管部門涉及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潼南市場監管局等30個區級部門、市管在潼單位。根據政策文件調整、法律法規修訂、機構職能職責變化等情況,《重慶市潼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與《重慶市潼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相比,共修改調整了58項,其中取消事項5項、新增事項5項、調整事項名稱2項、調整實施機關4項、增補修訂設定和實施依據42項。
三、修訂情況
(一)取消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審批、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閑置審批、夜間作業審核、二次供水許可、拆除、損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審批5項。
(二)新增5項、含新設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1項,承接市級審批、初審權限下放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易感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審批、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4項。
(三)事項名稱調整2項,一是將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調整為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審批;二是將人工繁育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屬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審批調整為人工繁育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四)實施機關調整4項,一是將地名命名、更名審批的實施機關由區民政局調整為區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等有關部門;二是將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單建式人防工程、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程建設審批的實施機關由區住房城鄉建委調整為區發展改革委
(五)增補修訂設定和實施依據42項(略)
四、修訂意義? ???????
2023年版清單的印發,為進一步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許可運行,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提供了實施依據,為企業和群眾打造了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有利于優化我區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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