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區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決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有序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提升居民居住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1〕82號)為及時抓好貫徹落實,加快推動潼南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工作,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街道,結合潼南實際,制定了《潼南區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工作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提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其中:目標任務是2021年底老舊小區改造完成77個、66.7萬平方米,新開工99個、77.3萬平方米;2022年,老舊小區改造啟動實施38個、62萬平方米,完成99個;2023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任務;到2025年對2005年底前建成的居住條件較差的城鎮老舊小區逐步實施改造提升。
第二部分是實施內容。在改造范圍上。老舊小區改造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公共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結合潼南實際,逐步對2005年底前建成的居住條件較差的城鎮老舊小區實施改造提升。在綜合改造上。主要落實基礎類改造內容(滿足居民的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的內容),結合管理提升需求,統籌安排完善類(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提升類(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的內容)改造內容。在管理提升上。對具備條件的老舊小區,由業主委員會引進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專業管理。小區公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專業化、市場化物業服務管理的,物管費按照《潼南區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潼南府發〔2020〕11號)相關規定給予扶持。
第三部分是實施程序。按照“政府領導、部門統籌、街道負責、居民參與、社會支持”的工作機制,采取“項目化、清單化、事項化”的方式,依據“串點成線、連線成片、整體推進”的原則,科學編制改造提升規劃和年度計劃,滾動推進項目實施。一是項目生成;二是項目編制;三是項目審批;四是項目實施和驗收。
第四部分是資金保障。一是發動居民自籌資金。主要是通過居民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二是落實管線單位出資。主要是供水、供電、燃氣、通信、郵政、廣電等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承擔相關管線設施設備的改造資金。三是拓寬改造資金渠道。主要是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原產權單位等社會力量以捐資、捐物等方式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創新融資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四是加強財政資金保障。主要是積極爭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等中央補助支持,落實區級配套資金,積極謀劃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籌措資金。
第五部分是組織保障。一是加強工作統籌。二是明確部門職責。三是加強宣傳引導。
三、實施時間
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