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車輛購置稅又出新政策了,到底是啷個回事喲?”日前,有購車意向的張先生聽說汽車購置稅馬上要出新規定,這涉及個人“錢包”的問題讓他十分關心。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汽車購置稅新政將從7月1日起實施,有一些明顯的變化。對此,有人認為7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減少,也有人認為車輛購置稅將增加。那么新政實施后,購車者要交的車輛購置稅到底有何改變呢?
買車購置稅稅率不變
“本想等過一陣淡季優惠大的時候買車,但汽車銷售經理最近發信息給我說,7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新政實施,再買車要多交稅。”市民鄭先生對記者表示,銷售人員的說法讓他有點“拿不準”。
記者了解到,新舊政策中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式是一樣的,都是要先除去增值稅(今年4月起稅率從16%降為13%)后的不含稅價格再按10%的稅率計算,即購置稅=裸車價格÷(1+增值稅稅率)×10%(購置稅稅率)。從計算公式來看,16%稅率下剔除增值稅后的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會比13%稅率下計算的計稅依據偏低,進而產生13%稅率下車輛購置稅反而交的多的感覺。
新政實施后,買車交稅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記者咨詢了潼南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據介紹,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車輛購置稅的稅率不變,仍為此前規定的10%,計算公式也沒發生變化,汽車經銷商給車輛的定價也會因為增值稅稅率下調而適度降低。因此,車輛購置稅并不存在“多繳”的說法。
以購車發票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那么,新舊政策最明顯的變化到底是什么地方呢?江北新城一家汽車店的財務工作人員辰偉介紹,變化主要體現在計稅依據發生了改變。“消費者購車時的計稅依據由原來的官方指導價(即‘光盤價’,亦可稱為最低計稅價格),變成了實際支付金額,打破了之前以最低計稅價格和實際成交價格‘孰高原則’判定計稅依據的做法,進一步體現了稅收的‘公平原則’。”
舉例來說,汽車經銷商賣一款官方指導價10萬元的車給消費者,剔除13%增值稅,不含增值稅價為87000元。市民買車交的購置稅,是依照這個價格乘以10%,即需要交稅8700元。但是,現實中很多車型都存在優惠價格。如一款官方指導價10萬元的車,現金優惠后只賣9萬元,除去增值稅為78300元,在新規中將按照這一價格來重新計算購置稅,也就是7830元。因此,同樣一款10萬元的車,按照新規,可以比之前少交870元的購置稅。
不過潼南稅務局工作人員又表示,這并不意味著購車發票開具的金額越低,消費者所繳納的購置稅就越少,因為法規的第七條明確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其應納稅額。”也就是說,不要想著去‘鉆空子’,法律在這方面已經有了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