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按照市政府印發的《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大額醫保繳費政策實現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與用人單位繳費脫鉤的通知》,退休人員醫保待遇與用人單位繳費脫鉤,從而實現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的社會化管理。
具體來將,此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主要有3個方面的調整:大額醫保繳費政策的調整、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的調整和用人單位出現醫保欠費,其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政策的調整。
隨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用人單位不再為退休人員繳納費率為1.5%的大額醫保費;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已繳滿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其大額醫保繳費標準由“當年繳費標準的1%”調整為“與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大額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致”。
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由“本單位在職職工人均繳費基數”統一調整為“上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以下簡稱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為保障退休人員劃入個人賬戶待遇不降低,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資60%的,按其原基數執行并鎖定劃入金額;待上年度社平工資60%上漲并達到該基數后,統一執行上年度社平工資60%的這一基數。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鎖定時間點為2018年12月份。
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后,其職工醫保待遇不再與用人單位繳費掛鉤,即繳滿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不再因用人單位欠繳醫保費而中斷其享受醫保待遇。
區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政策調整是職工醫保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也是保障退休人員的醫保權益的重要舉措。既沒有增加退休人員的繳費負擔,也沒有降低退休人員的現行醫保待遇,同時降低了用人單位的生產成本,進一步釋放了單位的活力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