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來渝外籍商務人員提供專項簽證便利的通告
為更好服務地方高質量發(fā)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便利外籍商務人員來渝開展商務活動,擬對符合條件的外籍商務人員提供專項簽證便利措施。
一、服務對象
本通告所指的外籍商務人員是指需經常來渝從事商業(yè)貿易活動、對促進重慶對外經貿合作發(fā)揮積極作用的外籍商務人員及其配偶和子女。
二、服務內容
重慶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為符合條件的外籍商務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簽發(fā)5年多次、停留期為180天的專項簽證便利邀請函。我駐外簽證機關根據邀請函為相關人員核發(fā)5年多次、停留期為180日的M字或相應類別簽證。
三、辦理流程
(一)重慶市國有、民營、外資企業(yè)等各類企業(yè)申請主體向重慶市商務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材料提交至重慶市商務委員會行政服務大廳(地址:重慶市南岸區(qū)南濱路162號能源大廈2幢商業(yè)裙樓一樓行政服務大廳;咨詢電話:62661008,62661099)。其他申請主體向重慶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材料提交至重慶市外事服務大廳8號窗口(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洪湖東路57號;咨詢電話:63850687,63619506)。
(二)申請主體將上述申請受理單位反饋的簽證便利專項邀請函推送至外籍商務人員,外籍商務人員持專項簽證便利邀請函前往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簽證。
四、其他事項
(一)外籍商務人員專項簽證便利邀請函申辦工作須由邀請單位直接辦理,不得由中介機構代為辦理。邀請單位須確保與被邀請人之間存在真實、直接的業(yè)務往來,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從事與申請事由不符的事項。
(二)獲得專項簽證便利外籍人員來華后如出現涉“三非”及其他違法犯罪問題,將依法依規(guī)處理。
(三)辦理專項簽證便利邀請函,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邀請單位須及時反饋被邀請人員來華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