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水許可〔2021〕5號關于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潼水許可〔2021〕5號
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
關于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
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
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編碼:2018-500152-48-01-030428)和《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項目概況
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位于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北鄰河道,東鄰空地,南鄰河道,西鄰河道。地理坐標:中心點坐標:東經105°49′20.73″、北緯30°11′19.87″。
本項目為新建建設類項目,項目總占地面積37.79hm2,其中永久占地37.69hm2,臨時占地0.10hm2。永久占地即為項目建設用地,臨時占地為項目施工營地。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整治修復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1500m,建設內容包括綠化及園路區面積28.40hm2(綠化13.28hm2,特色蔬菜種植綠化1.05hm2,壩體綠化3.99hm2,五彩濕地綠化6.13hm2,道路鋪設3.38hm2);建筑及水域區面積4.17hm2(功能用房0.19hm2,水域面積3.98hm2);廣場及停車區面積5.12hm2(廣場鋪設4.82hm2,鋪設運動場地0.16hm2,車位0.15hm2)。
工程總挖方量4.60萬m3,總填方量12.35萬m3,借方7.75萬m3,借方來源為巴蜀大道邊A1地塊,無棄方。
本項目不涉及拆遷及移民問題,無專項設施改建及遷建。
本工程屬于水土保持方案補報方案,項目已于2019年2月開工,計劃于2021年1月完工,總工期共24個月。工程總投資為3127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2684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2113萬元,預備費為2317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資金18100萬元,剩余的全部由業主自籌解決。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方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相關資料等基本正確。
(二)同意方案設計水平年為2021年。
(三)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37.79hm2。
(四)基本同意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等級為西南紫色土區建設類一級標準。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和分區防治措施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時段、內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資
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靜態總投資728.18萬元,其中主體工程已列投資639.53萬元,主體已列投資中:工程措施費用223.33萬元;植物措施費用403.20萬元;施工臨時措施投資13.00萬元。方案新增投資88.65萬元,方案新增投資中:監測措施投資22.73萬元;獨立費用11.00萬元;基本預備費2.02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52.90萬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據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認真做好項目建設過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依據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與主體工程同步開展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按程序與主體工程設計一并報經有關部門審核,作為水土保持措施實施的依據。重要防護對象應當開展點對點勘察與設計。無設計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過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
(三)嚴格控制施工擾動范圍,禁止隨意占壓破壞地貌植被。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在招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的水土保持責任,強化獎懲制度,規范施工行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加強水土流失動態監控。在工程建設期間應將水土保持監測季報按規定在網站公開,同時在業主項目部和施工項目部公開,并按規定向我局按時報送監測季報和總結報告。
(五)結合主體工程監理,按照水土保持監理標準和規范開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六)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的,應按照“渝水﹝2016﹞83號”規定辦理。確需在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外新設棄渣場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號”規定執行。
(七)嚴格按照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續設計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項目投產使用前應及時組織開展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并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通過3個月內,向我局報備驗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和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等)。
(九)本行政許可決定有效期為三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十)項目法人應在本行政許可決定簽發之日起15日之內,或者開工建設15日之內,到重慶市潼南區稅務局繳納本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52.90萬元。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專家評審意見
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
2021年1月5日
抄送:重慶市潼南區稅務局。
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辦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發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項目名稱 |
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 |
流域管理機構 |
長江水利委員會 | ||||||||||||||||||||||||
涉及省(市、區) |
重慶市 |
涉及地市及個數 |
/ |
涉及縣及個數 |
潼南區 | ||||||||||||||||||||||
項目規模 |
河岸環境修復37.69hm2 |
總投資(萬元) |
30300 |
土建投資(萬元) |
2500 | ||||||||||||||||||||||
動工時間 |
2019.02 |
完工時間 |
2021.1 |
設計水平年 |
2021 | ||||||||||||||||||||||
工程占地(hm2) |
37.79 |
永久占地(hm2) |
37.69 |
臨時占地(hm2) |
0.10 | ||||||||||||||||||||||
土石方量(萬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棄)方 | |||||||||||||||||||||||
4.60 |
12.35 |
7.75 |
0 | ||||||||||||||||||||||||
重點防治區名稱 |
無 | ||||||||||||||||||||||||||
地貌類型 |
侵蝕剝蝕河流沖積漫灘及Ⅰ級階地地貌 |
水土保持區劃 |
西南紫色土區 | ||||||||||||||||||||||||
土壤侵蝕類型 |
水利侵蝕 |
土壤侵蝕強度 |
輕度 | ||||||||||||||||||||||||
防治責任范圍面積(hm2) |
37.79 |
容許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等級 |
西南紫色土區水土流失一級防治標準 | ||||||||||||||||||||||||||
防治 指標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0 | |||||||||||||||||||||||
渣土擋護率(%) |
94 |
表土保護率(%) |
/ | ||||||||||||||||||||||||
林草植被恢復率(%) |
97 |
林草覆蓋率(%) |
25 | ||||||||||||||||||||||||
防治措施 及工程量 |
分區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臨時措施 | |||||||||||||||||||||||
項目建設區 |
主體已列:雨水管網1548m,土地整治25.02hm2 透水磚鋪設3.38hm2 |
主體已列:景觀綠化25.02hm2 |
主體已列:臨時覆蓋20000m2 | ||||||||||||||||||||||||
施工營地 |
主體已列:土地整治0.10hm2 |
- |
主體已列:臨時排水溝100m,臨時沉沙池1座 | ||||||||||||||||||||||||
投資(萬元) |
223.33(均為主體已列) |
403.2(均為主體已列) |
13.00(均為主體已列) | ||||||||||||||||||||||||
水土保持總投資(萬元) |
728.18 |
獨立費用(萬元) |
11.00 | ||||||||||||||||||||||||
監理費(萬元) |
/ |
監測費(萬元) |
22.73 |
補償費(萬元) |
52.90 | ||||||||||||||||||||||
方案編制單位 |
中云智德(重慶)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建設單位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黃希 |
法定代表人 |
舒紅福 | ||||||||||||||||||||||||
地址 |
重慶市渝北區仙桃街道數據谷中路105號10層2-1室 |
地址 |
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大道46號 | ||||||||||||||||||||||||
聯系人及電話 |
黃希13627690966 |
聯系人及電話 |
王鐵斐15683719232 |
附件2
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專家評審意見
2020年12月11日,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組織專家對《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送審稿)》(以下簡稱《水保方案(送審稿)》)進行了技術評審。評審專家組由米和平、陳祖亮、李定獻、呂忠遠和唐勤耕組成,米和平同志任組長。專家組成員詳細審閱了《水保方案(送審稿)》,并分別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體意見。報告編制單位根據專家組提出的修改意見對《水保方案(送審稿)》進行了補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重慶市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岸線整治修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報批稿)》。經專家組復核,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如下:
一、綜合說明
(一)方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相關資料基本正確。
(二)同意方案設計水平年為2021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面積為37.79hm2。
(四)同意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等級為西南紫色土區建設類一級標準。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復率97%,林草覆蓋率25%。
二、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況闡述基本清楚。
本項目位于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北鄰河道,東鄰空地,南鄰河道,西鄰河道。地理坐標:中心點坐標:東經105°49′20.73″、北緯30°11′19.87″。
本項目為新建建設類項目,項目總占地面積37.79hm2,其中永久占地37.69hm2,臨時占地0.10hm2。永久占地即為項目建設用地,臨時占地為項目施工營地。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整治修復潼南區涪江沿岸(金福島段)1500m,建設內容包括綠化及園路區面積28.40hm2(綠化13.28hm2,特色蔬菜種植綠化1.05hm2,壩體綠化3.99hm2,五彩濕地綠化6.13hm2,道路鋪設3.38hm2);建筑及水域區面積4.17hm2(功能用房0.19hm2,水域面積3.98hm2);廣場及停車區面積5.12hm2(廣場鋪設4.82hm2,鋪設運動場地0.16hm2,車位0.15hm2)。
工程總挖方量4.60萬m3,總填方量12.35萬m3,借方7.75萬m3,借方來源為巴蜀大道邊A1地塊,無棄方。
本項目不涉及拆遷及移民問題,無專項設施改建及遷建。
本工程屬于水土保持方案補報方案,項目已于2019年2月開工,計劃于2021年1月完工,總工期共24個月。工程總投資為3127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2684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2113萬元,預備費為2317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資金18100萬元,剩余的全部由業主自籌解決。
(二)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項目區地形、地貌、地質、氣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況闡述較為清楚。
三、項目水土保持評價
(一)基本同意主體工程選址的水土保持評價。
(二)基本同意建設方案與布局的評價。
(三)同意主體工程設計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與預測
(一)基本同意對項目區水土流失現狀及影響分析。
(二)項目建設過程中擾動地表面積為37.79hm2、損毀水土保持措施面積27.69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調查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設造成土壤流失量8732t,新增土壤流失量7084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導性意見。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項目劃分為項目建設防治區以及施工營地防治區共2個水土流失一級防治分區。
(二)基本同意由主體工程設計的水土保持措施作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
(三)基本同意主體工程區防治措施布局。
1、項目建設區
施工前,主體工程在施工出入口布設洗車系統一處(與兩橋一環路項目共用,不計入本項目)。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主體工程對項目區部分裸露地表及施工期間的管線工程土石方進行了臨時覆蓋。
施工后期,主體設計沿建筑、道路及綠化周邊實施了雨水管網,對道路及部分硬化區域采用陶瓷硅砂透水磚進行鋪裝,對護岸岸坡實施景觀綠化,并在綠化措施實施前對需要綠化的區域進行土地整治。
項目建設區工程量:
工程措施:雨水管網1548m、透水磚3.38hm2、土地整治25.02hm2(主體已列);
植物措施:景觀綠化25.02hm2(主體已列);
臨時措施:防雨布遮蓋20000m2(主體已列)。
2、施工營地
施工前,施工單位在施工營地周邊布設了臨時排水溝,臨時排水溝末端布置臨時沉沙池,雨水經沉淀后排入現狀水系。
在施工結束后,主體設計對施工營地占地進行土地整治并復耕。
施工營地工程量: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10hm2(主體已列);
臨時措施:臨時排水溝100m、臨時沉沙池1座(主體已列)。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組織設計。
六、水土保持監測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資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資估算編制依據正確,費用及定額選擇基本合理,編制深度基本滿足規范要求。
(二)經審核,本項目水土保持靜態總投資728.18萬元,其中主體工程已列投資639.53萬元,主體已列投資中:工程措施費用223.33萬元;植物措施費用403.20萬元;施工臨時措施投資13.00萬元。方案新增投資88.65萬元,方案新增投資中:監測措施投資22.73萬元;獨立費用11.00萬元;基本預備費2.02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52.90萬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確,分析結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組織管理、后續設計、水土保持監測、水土保持監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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