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G202032號潼南區發改委關于階段性降低我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重慶中民燃氣有限公司、重慶市潼南區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潼南區匯民燃氣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根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20〕28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區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天然氣價格
自2月22日起,非居民用氣提前執行淡季價格政策。按照上游企業淡季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方案,燃氣企業合同內執行政府指導價的氣量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下調1%,合同內執行市場調節價的氣量由基準門站價格上浮45%調整理為上浮24%,綜合上浮5%。根據下調后的門站價格,我區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如下:
(一)商業、集體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234元/立方米,由2.556元/立方米調整為2.322元/立方米。
(二)工業用氣銷售價格。下調0.234元/立方米,由2.298元/立方米調整為2.064元/立方米。
(三)車用CNG終端銷售價格。下調0.234元/立方米,車用CNG最高銷售價格由為3.418元/立方米調整3.184元/立方米(按質量計算,由5.02元/kg下調為4.68元/kg)。
二、執行時間及相關要求
(一)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用戶2月1日至2月21日用氣量按照調整前價格的90%結算。此次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價格執行時間為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車用CNG終端銷售價格自2020年3月14日零時起執行至7月21日零時止。
(二)天然氣價格調整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燃氣企業要主動做好公示和降價政策宣傳,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并切實做好氣費清算結算工作,盡快將政策落實到位。相關部門將加強對天然氣價格政策執行的監管,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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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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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G202032號潼南區發改委關于階段性降低我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