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庭相關事項安排的公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仲裁權利,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現就本委近期開庭等事項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開庭的案件外,本委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農歷正月初十至十五)的開庭、質證等仲裁活動改期,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但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上述期間公告開庭的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所需,可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本委經審查后可予以準許。
二、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到本委參加2月8日(農歷正月十五)之后庭審活動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本委經審查后可予以準許。
三、擬近期到本委申請仲裁的,建議相關人員使用郵寄仲裁申請書辦理。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四、擬近期到本委遞交申請書、答辯書、反申請書、證據等相關材料的,建議相關人員盡量改用郵寄方式辦理。
郵寄地址為: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大道41號潼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聯系電話:023-44590785。
五、為減少人員聚集,本委將優先采取電子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程序文書和仲裁文書。請當事人及代理人準確填寫相關送達信息。
六、為全面落實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根據市區相關要求,參加仲裁活動的相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請提前做好準備,并配合相關體溫測量工作。
特此公告。
潼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