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重慶市潼南區龍泉水利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編碼:2018-500152-55-01-050825)和《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收悉。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項目概況
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位于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涪江下游左岸,距離河口航道里程75.0~75.2km,全長200m,碼頭后方接G351公路,距離潼南縣城約7km。項目總占地面積2.6hm2。新建2個300噸級散貨泊位,上游為砂進口泊位,下游為卵石進口泊位同時建設后方堆場及相應的配套設施,設計吞吐量為30萬噸/年。本項目共產生挖方約0.86萬m3,填方量約0.25萬m3,余方0.61萬m3,余方已運至朝陽村市政渣場。朝陽村市政渣場位于重慶市潼南區梓潼街道朝陽村,渣場總占地面積約11.52hm2,可堆放棄渣約110萬m3,目前已堆渣約20萬m3,可容納本項目棄渣。本項目已于2019年10月開工建設,計劃于2020年3月竣工,總工期6個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建設期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2.6hm2。
(二)同意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標準等級為西南紫色土區建設類項目一級標準。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為:至設計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為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原地貌以輕度侵蝕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修正為1.0),渣土防護率為94%,表土保護率為92%,林草植被恢復率為97%,林草覆蓋率為25.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和分區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時段、內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資
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水土保持總投資為12.3萬元,其中主體工程設計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資為0.09萬元,方案新增投資為12.21萬元。方案新增投資中,施工臨時措施費8萬元,獨立費用0.56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3.6459萬元。
四、工作要求
生產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各項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按方案要求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組織和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各類施工活動要嚴格限定在用地范圍內,嚴禁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剝離和棄渣綜合利用,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棄土要及時運至方案確定的專門場地。根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實施進度,嚴格控制施工期間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四)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我局審批。若需新設棄渣場的,應在棄渣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棄渣場)補充報告書,報我局審批。
(五)在項目投產使用前,請你單位依據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意見,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明確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合格的結論。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報備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建設項目方可通過竣工驗收和投產使用。
(六)項目法人應在本行政許可決定簽發之日起15日之內,或者開工建設15日之內,繳納本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
附件:1. 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慶港潼南港區魚形嘴散貨碼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專家評審意見
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