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區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安排和部署,我區緊緊圍繞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各項任務,以推進依法行政為主線,自覺履職盡責,奮力擔當作為,不斷開創法治政府建設新局面,為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工作體系逐漸完善。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制度和要求,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全過程、全方面,堅定不移推進法治潼南建設。二是理順工作機制。根據機構改革工作部署,成立了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負責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面依法治區各項工作。委員會在區司法局設立辦公室,負責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同時設立4個協調小組,并先后出臺“兩個規則一個細則”,明確委員會、委員會辦公室和四個協調小組的責任分工,形成依法治區委員會牽頭統籌、4個協調小組分工負責、多個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共同推進、全區各部門各鎮街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實現全區法治工作“一盤棋”。三是嚴格責任落實。制定《中共重慶市潼南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潼南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區指標考核實施細則》等文件,貫徹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實績考核,做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二)強化改革創新,助推經濟社會發展。一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領域“六大工程”,不斷提升群眾辦事滿意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本輪機構改革,在5個部門單設行政審批科,在16個部門掛牌設立行政審批科,實現行政審批專人專崗。2019年,全區行政審批事項精簡率36.7%,換發“多證合一”營業執照32983戶。100個以上高頻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老年人認證等50個高頻事項實現“全渝通辦”“不見面審批”。企業開辦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5300余項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公布“四辦清單”1188項及“零跑動及只跑一次清單”1073項。實現駕管業務“網上辦、就近辦”,電子結婚證、電子社保卡、就業補貼“掌上辦”,身份證換領補辦“全渝通辦”,出入境證件全國通辦。二是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出臺《關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的意見》等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文件16個,研究制定《促進以工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發展實施意見》,同步出臺促進招商引資、重點工業企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3個辦法,構建起“1+3”政策支撐體系。出臺《加快推進市場主體“三轉四升”的意見》等政策措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清理廢止不利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7份,提出工作舉措52條。扎實開展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評議,區人大常委會把脈問診政府在構建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方面存在的短板,聽取并通過了區政府關于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工作審議意見處理情況的報告,為全區民營企業發展法治環境保駕護航。
(三)強化制度約束,行政源頭逐步規范。一是落實決策制度程序。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履行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咨詢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決定等必經程序,充分聽取有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經區政府常務會、區長辦公會或區政府全體會集體討論決定。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嚴格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精神,積極發展公職律師,組建區政府法律顧問隊伍,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智囊保障。2019年,128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聘請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7個區級部門落實了公職律師。三是加強合法性審核力度。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部門參謀助手作用,在全年召開的所有政府常務會及70余次政府涉法專題會議中,充分聽取司法行政部門的專業意見建議,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有力支持。落實規范性文件法制審查機制,全年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49件,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42件,全部報送市政府、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做到“有件必報、有報必審、有錯必糾”,協助審查黨內規范性文件18件。通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廢止與上位規定和政策沖突、超過文件試行有效期、階段性工作完成無繼續適用必要等20件,確保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和開展工作的連續性。四是嚴格政府合同管理。充分發揮區司法局與政府法律顧問對區政府合同的審核把關作用。2019年,審核雙江航電樞紐、大佛寺人文生態康養旅游、萬達廣場、涪江流域水環境治理、正大集團蛋雞養殖等項目合同86份,有效減少政府商務活動的法律風險,推動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四)強化過程監督,全面規范行政執法。一是建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印發《潼南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辦法》,有效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和社會滿意度。二是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2019年12月,由相關區領導帶隊,分五個督察小組,對全區所有行政機關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重點圍繞法治政府制度建設、責任落實、依法決策、行政執法等工作,查找存在問題,進一步壓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提升行政執法案卷質量。2019年11—12月,在全區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對執法部門提交的處罰案卷進行了評查,發現各單位在立案調查、案件審理、送達執行等方面的問題共24項,提出整改意見95條。事后,對評查結果在全區進行了通報,就存在的問題與各單位進行了溝通和交辦,督促認真整改,切實提高執法水平。
(五)強化矛盾化解,深入推進依法治理。一是依法辦理行政復議、訴訟案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實現行政系統內部層級監督、維護相對人合法權益、化解行政糾紛方面的重大制度價值。2019年,區政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7件,受理15件,不予受理2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審結13件,其中,維持9件,撤銷2件,責令履行法定職責2件,復議糾錯率達30.77%。認真落實《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意見》要求,2019年,全區一審行政應訴案件82件,審結74件,各部門、各鎮街作被告經法院開庭審理案件60件。收到司法建議5件,4件已回復并按建議落實,1件正在調查處理。未發生裁判文書、司法建議書等不予執行、不予落實的情形。二是抓好多元調解工作。繼續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等領域人民調解工作,同時,加強部門溝通協調,落實“訴調、警調、訪調”銜接機制。2019年,區法院借助“易解”平臺成功調解案件1580件,駐法院調解室受理調解案件577件;駐派出所調解室成立以來,成功調解案件20件。各級調委會開展元旦、春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大節日期間矛盾糾紛的專項排查252次,預防糾紛345件,調解矛盾糾紛3461件,調解成功3437件,成功率99.31%。
(六)強化宣傳教育,法治氛圍日漸濃厚。積極開展“七五”普法宣傳,制作法治公益廣告242幅,發送法治短信20萬條,在全區85輛公交車滾動播出法治宣傳視頻。利用“國家安全日”、“12.4憲法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集中法治宣傳290場次,受眾群眾達4萬余人。開展政法“三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進村入戶法治宣講活動304場次,開展“心連心”聯系服務群眾活動,實現走訪全覆蓋。深入民企開展“送法進園區”法治宣傳、講座等53場次。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及中職學校100%聘任法治副校長,開展春秋兩季開學第一堂法治講座活動208場次。通過“村村通”廣播進行開學季宣傳,播出《義務教育法》《國旗法》等法律法規知識1000余次。通過“法治校園行”,在全區開展法治示范校園創建活動。購買法治書籍一萬冊,豐富各類學校法治圖書類別。
(七)強化自身建設,法治能力穩步提升。一是全面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水平。將《憲法》《監察法》等納入領導干部培訓教育課程,組織全區各級各部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重要講話精神,學習《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組織開展春秋兩季186名新提任領導干部參加法治理論考試和年度處級以上領導法治理論抽考,參考率98%,合格率100%。組織197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庭審旁聽,促進領導干部以案自省,帶頭踐行法治,確保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二是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充分聽取區政協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法律和民主監督。2019年,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229件、政協提案236件,滿意率100%。完成審計項目193個。三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嚴格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打造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將政府職能的履行情況置于陽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職不到位現象。2019年,以區政府公眾信息網為依托,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萬余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已辦結5件,正在辦理1件。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
雖然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客觀來看,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法治工作力量較薄弱。雖然法治工作體系已經形成,法治機構已經組建,但一些部門和鎮街還沒有配備專人負責法治工作,受專業知識局限,個別法治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還不能適應新時代形勢要求。
(二)觀念意識不夠到位。個別單位對于法治政府建設沒有充分的理解與認知,沒有放到全局位置進行安排部署,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推動發展的自覺性還不足。個別單位負責人履責不充分,研究謀劃工作不夠,推進工作措施力度不夠,部分工作進度相對滯后。
(三)制度落實仍不理想。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等法制審核相關制度落實有待加強,法制審核對決策剛性約束不足;村(居)法律顧問的作用發揮不完全;“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效果還不夠理想。
(四)行政執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機關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不足,重實體、輕程序,導致執法程序存在瑕疵甚至違法。行政執法監督缺乏足夠的廣度、深度,在開展執法培訓、人員資格審核、個案評查的基礎上,與部門的協同協作需要進一步增強。
(五)法治宣傳實效不夠明顯。法治宣傳的形式、手段有待創新,法治宣傳教育盲點依舊存在。法治文化陣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普法基點的作用發揮還不盡充分,少數群眾還沒有真正認識到法律在維護合法權益上的重要價值,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氛圍尚不濃厚。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我們打算在下一步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法治隊伍建設。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進一步履行好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制機構人員配備,積極引進法治人才,充實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力量。結合全區行政執法人員換證工作,舉辦1—2次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二)深化各項改革工作。切實做好權力事項上網運行,共同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四級四同”,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進一步規范審批服務行為,壓縮審批時限,優化審批環節,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執法體系,全面推行聯合執法、綜合執法,最大限度為企業減負。
(三)推進法治政府制度建設。一是豐富和完善制度體系。制定出臺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對全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系統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制度落實和建設力度,根據市里的安排部署,適時出臺我區相應制度文件。二是認真落實相關制度和規定。落實好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法制審查備案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相關要求,全面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爭議。推進人民調解組織和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做好信訪法治化建設。認真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統籌做好專業律所選聘、公職律師發展等工作,督促政府系統法律顧問履約,提升專業素養和履職能力。
(四)開展法治工作專項督察。加強行政權力制約,推動建立嚴密的內部層級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監察和審計部門的有效監督作用。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切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調整并細化考核指標,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責任的落實。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年度督察,對各部門各鎮街推進依法行政、依法執法等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切實補齊短板,督促整改提高,帶動法治政府建設面上整體提升。
(五)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繼續落實好相關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干部法治理論考試、新提任領導干部法治知識考試和“誰執法誰普法”等各項制度,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同時,多形式、有針對性地抓好普法宣傳,拓寬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渠道和方式,通過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實踐活動,讓群眾在參與中學會法律,提高依法維權的意識,達到學以致用的效果。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