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關于延續實施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2023年第34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2.對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3〕1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3.自2020年1月20日起,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4.強化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退稅政策銜接。企業申報退稅的出口業務,因無法收匯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險賠款的,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促進外貿平穩發展的通知》(稅總貨勞發〔2022〕3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5.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將瓷制衛生器具等108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等380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公告》(2020年第1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6.鼓勵銀行機構將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更多投放到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支持銀行與合法轉接清算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為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相關市場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鼓勵銀行金融機構針對海外倉建設推出內保外貸業務。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海外倉、離岸貿易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積極發揮風險保障和融資促進作用。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3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商務委、區財政局、人行合川分行、合川金融監管分局
責任科室:區政府辦公室金融科
聯系人及電話:曹 ?敏??023-44278654
7.開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支持跨境人民幣業務優質企業憑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和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在境內的依法使用。支持實體經濟創新發展業務需要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對相關跨境資金實行本外幣一體化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開展一次性外債登記管理改革試點,支持非金融企業的多筆外債共用一個外債賬戶。允許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結匯使用,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期收匯且無外匯資金用于償還具有貿易出口背景的國內外匯貸款的,貸款銀行可按規定為企業辦理購匯償還手續。
政策依據:人民銀行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銀發〔2020〕330號),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21〕329號),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銀發〔2022〕92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人行合川分行、區政府辦公室
責任科室:區政府辦公室金融科
聯系人及電話:曹??敏??023-44278654
8.鼓勵中小微企業提升匯率避險意識和能力,對采取外匯衍生品進行匯率避險的中小微企業給予獎勵,鼓勵企業將獎勵資金用于科技研發、綠色發展、鄉村振興等領域。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金融聯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81號)
執行期限:3年
責任單位:人行合川分行、區政府辦公室
責任科室:區政府辦公室金融科
聯系人及電話:曹??敏??023-44278654
9.對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繳納的進出口信用保險費給予最 高60%的獎補,對通過市級統保平臺投保的小微外貿企業給予全 額保費支持。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8日起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開放經濟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孫敬芳 13618372536
10.對“百團千企”國際市場開拓計劃目錄的活動給予展位費和人員費獎補,對RCEP、“一帶一路”國家展會展位費獎補比例提高至90%,同一企業年度境外參展及貿易對接資金支持不超過1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8日起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開放經濟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孫敬芳 13618372536
11.支持企業產品“走出去”,對產品國際認證首次認證費以及認證過程中的檢測費,給予單個認證項目最高15萬元獎補。 對年內取得海關AEO高級認證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8日起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開放經濟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孫敬芳 13618372536
12.打造貿易摩擦預警與法律援助工作站,為企業提供風險 預警、培訓輔導、應對協調、訴訟支持等服務,對外經貿企業貿易摩擦訴訟律師費給予不超過其實際支出50%的資金補助,每年 度每企最高1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8日起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開放經濟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孫敬芳 13618372536
13.鼓勵外資在渝設立研發創新中心和開放式創新平臺,支持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本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政府科技計劃項目,對認定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開辦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和重慶市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07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開放經濟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孫敬芳?023-81653822
14.從2023年開始,對在我市設立的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超過1000萬美元的新項目或增資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下同),以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美元)為基數,按不低于2%(人民幣)的額度予以獎勵。對在我市設立的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制造業新項目或增資項目,以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美元)為基數,按不低于4%(人民幣)的額度予以獎勵。按照同一方向不重復支持的原則,以上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推動外貿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和重慶市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07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開放經濟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孫敬芳?023-8165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