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落實集裝箱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鮮活農產品車輛免費通行政策等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政策。取消港口建設費。
政策依據: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慶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調整相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渝交發〔2019〕30號)、《關于取消港口建設費和調整民航發展基金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1年第8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委
責任科室:運輸科
聯系人及電話:龍永兵 ?023-44590898
2.暢通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科學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城市配送車輛禁止、限制通行的區域和時間,對城市配送車輛依照規定發放通行證,便利城市配送車輛停靠,提升城市配送效率。
政策依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辦運〔2017〕191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委
責任科室: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沈??旭 ?023-44682300
3.深入實施“數商興農”“快遞進村”和“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等工程,對快遞企業在鄉鎮、村設立網點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72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農業農村委
責任科室:區商務委市場流通科、區農業農村委農情信息中心 ?
聯系人及電話:彭 ?勇 ?023-81653819
石春娟 ?023-44556693
4.放寬皮卡車通行限制。在全市范圍內取消皮卡車(多用途貨車)進入中心城區及其他區縣城區限制,不需進行網上備案即可通行。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責任科室: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沈??旭 ?023-44682300
5.放寬輕型貨車通行證辦理。新增注冊登記在中心城區的輕型封閉式、廂式貨車,不再以報廢更新的方式辦理中心城區通行證,可直接申辦。對注冊登記在中心城區以外的輕型封閉式、廂式貨車,可通過“交管12123”APP在線申辦臨時通行證。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責任科室: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沈??旭 ?023-44682300
6.便利冷鏈物流車輛通行證辦理。對納入市冷鏈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的車輛,“零門檻”申領貨車通行證,并采取精簡辦理流程資料和實行全程網辦的方式,方便申領辦證。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責任科室: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沈??旭 ?023-44682300
7.便利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車通行證辦理。簡化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車辦理通行證審查環節,不再進行車輛實地見面審查,采取遠程視頻審查、照片審查等方式提高審查辦證效率。
政策依據: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促進汽車消費暢通物流運輸10條措施的通知》(渝公規〔2022〕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責任科室: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沈??旭 ?023-44682300
8.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除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標準的柴油車)以外,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遷入我市。
政策依據:市商務委等3部門《關于明確二手車限遷政策促進二手車流通的通知》(渝商務〔2018〕28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廖曉斌 ?023-44682799
9.建立貨運司乘人員“白名單”管理機制,不再查驗貨車司機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對跨區域流動貨車司機開展“落地檢”(從事口岸交通運輸服務等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按規定開展核酸檢測)。
政策依據:國務院物流保通保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十條優化措施科學精準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物流領導小組辦發電〔2022〕187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委
責任科室:運輸科
聯系人及電話:龍永兵 ?023-44590898
10.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依據:《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號)
執行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財產和行為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 ?琳 ?023-44866553
11.對烷基化油(異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費稅。對石油醚、粗白油、輕質白油、部分工業白油(5號、7號、10號、15號、22號、32號、46號)按照溶劑油征收消費稅。對混合芳烴、重芳烴、混合碳八、穩定輕烴、輕油、輕質煤焦油按照石腦油征收消費稅。對航天煤油參照航空煤油暫緩征收消費稅。
政策依據:《關于部分成品油消費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1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12.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政策依據:《關于繼續實施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2號)
執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財產和行為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 ?琳 ?023-44866553
13.支持物流企業提檔升級,對首次被評為全球物流百強、中國物流50強、5A級物流企業、4A級物流企業、星級冷鏈企業以及首次升規納統的重慶物流企業,根據獲評類型給予資金獎補。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責任科室:市場流通科
聯系人及電話:彭 ?勇 ?18623417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