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制造業優質項目“白名單”制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強化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的資金支持。
政策依據: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的通知》(銀發〔2022〕92號),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外匯管理部 《重慶市金融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方案》(渝銀發〔2022〕44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人行合川分行
責任科室:區政府辦公室金融科
聯系人及電話:曹??敏??023-44278654
2.對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含),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3.對國家鼓勵的線寬小于130納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屬于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清單年度之前5個納稅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總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4.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裝備、材料、封裝、測試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5.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等4部門《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6.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7.對已出讓工業用地,企業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土地價款,經出讓人同意后,可適當延長繳款期限,免收相應的滯納金。
政策依據: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關于強化用地保障支持產業發展的意見》(渝規資規范〔2020〕5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責任科室:自然資源權益和利用科
聯系人及電話:彭??偉??023-44596570
8.支持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重點行業通過綠色技改率先達標,對技改后企業能效達到行業標桿水平(先進值)且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的,按不超過設備投入20%的比例,擇優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支持企業、園區實施節能降碳、節水、清潔生產等領域技改,開展動力電池和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對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的,按不超過設備投入10%的比例,擇優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對獲批國家級綠色園區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試點示范,以及國家級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通過“揭榜掛帥”方式,對打造節能降碳綜合服務、綠色低碳能力提升示范等重點平臺的,市、區縣聯動給予支持。獲批市級相關示范的企業由所在區縣(自治縣)政府制定獎補政策。
政策依據: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和擴大再投資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發〔2022〕38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區經濟信息委節能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王??建 ?023-44598233
9.對智能工廠建設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的10%,擇優給予最高 300萬元獎補。對未來工廠建設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的10%,擇優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對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等創新載體建設項目按不超過投資額的10%,擇優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補。對獲得國家級數字化轉型領域試點示范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市級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數字經濟等數字化轉型領域試點示范項目,擇優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工業產業大腦項目,擇優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獲得燈塔工廠稱號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信息產業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富江 ?023-44867600
10.加快工業機器人國產化替代進程,支持裝備制造重點企業產品進入交通、基建、能源、環保等領域采購體系。支持有關企業加大智能山地農機裝備研發生產,按不超過項目投資的20%擇優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200萬元支持。
政策依據:市經濟信息委《關于印發重慶市提振工業經濟運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2〕6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信息產業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富江 ?023-44867600
11.鼓勵金融機構和產業鏈核心企業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對依托中征平臺促成上下游企業應收賬款新增貸款額排名前3的核心企業,市級財政按其上年度實際促成貸款額的5‰、單戶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獎勵。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財政金融聯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81號)
執行期限:3年
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公室、人行合川分行
責任科室:區政府辦公室金融科
聯系人及電話:曹??敏??023-44378654
12.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
執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13.利用廢礦物油生產的潤滑油基礎油、汽油、柴油等工業油料,符合規定條件的,免征消費稅
政策依據:《關于繼續實施頁巖氣減征資源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6號)
執行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劉旭東 ?023-44866648
14.對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57號)
執行期限:2027年12月31日前
責任單位:潼南稅務局
責任科室:所得稅科
聯系人及電話:華??浩 ?023-44860356
15.鼓勵存量工業企業向綜合型工業總部、生產型工業總部轉型,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總部企業集群,對發展成為全國性總部和區域性總部的存量工業企業,根據企業貢獻度擇優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中巧 ?13883038557
16.深化制造業畝均論英雄改革,支持畝均效益綜合評價結果為A、B類的企業納入保供“白名單”,加強用電用氣保障。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8日起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經濟運行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中巧?13883038557
17. 進一步支持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擴大“技改專項貸”貸款貼息范圍,按照企業實際項目貸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過貸款金額的2%給予貼息,單個企業項目每年貼息上限為10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迭代優化“技改專項貸”二十條政策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1號)
執行期限:2024年—2027年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18. 對為“技改專項貸”項目提供擔保且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融資擔保機構,按不超過實際擔保費率的5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項目擔保獎補上限為1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迭代優化“技改專項貸”二十條政策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1號)
執行期限:2024年—2027年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19.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全年投放再貸款再貼現、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等低成本央行資金300億元左右,支持制造業等重點領域。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0.“技改專項貸”貼息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優化完善“技改專項貸”政策措施,擴大貼息支持范圍,并將貼息范圍擴大到整個技改項目貸款(不含土地),貼息門檻降低,且獲得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投資補助獎勵的項目可同時申報貼息。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1.供應鏈融資獎勵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對參與試點的核心企業,按其實際促進貸款額的5‰、單戶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暫無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2.政府轉貸資金費用減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應急周轉資金,并階段性減免中小微企業使用政府轉貸資金產生的資金占用費至2027年年底。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3.債券融資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各類創新債券產品。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4.企業掛牌上市獎補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鼓勵制造業企業掛牌上市,對符合相關獎補政策的企業給予獎補。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5.股權投資激勵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按照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同一基金管理人累計獎勵最高1000萬元;對認定有效期內的潛在獨角獸、獨角獸企業的首次融資給予一次性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產業發展科
聯系人及電話:熊??姍?023-44598298
26.融資租賃貼息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將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直租業務納入“技改專項貸”支持范圍,給予2%的貼息,單個企業項目每年貼息上限為5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7. 保費補貼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最高500萬元;軟件首版次最高100萬元;技改項目費用損失保險最高1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共重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金融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2號)
執行期限:至2027年年底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融資服務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劉??敏?023-44598859
28. 加氫站建設補貼。對納入全市整體規劃并建成運行的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成本)的30%對加氫站投資主體進行補貼,單站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6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資源環境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德云?023-44598216
29.加氫站運營補貼。對氫氣終端銷售價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氫站,按照年度累計加氫量,給予30元/千克、單站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運營補貼。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6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資源環境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德云?023-44598216
30.氫燃料電池汽車研發獎勵。對2024年內銷售量達50輛及以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全新車型,每款車型給予一次性新產品開發獎勵2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6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
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責任科室:資源環境科
聯系人及電話:陳德云?023-44598216
31.通行便利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中型廂式、中型封閉式及輕型氫燃料電池貨車,不受城市貨車限行限制;氫燃料電池汽車不受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規定限制。
政策依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24年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4〕16號)
執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起
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責任科室:交巡警支隊
聯系人及電話:沈??旭?02344682300
32.?支持衛星互聯網產業筑基、北斗規模應用強基等基礎能力建設。對空天信息地面站網配套建設項目及運控中心、數據中心等,擇優按不超過項目投資金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1000萬元。對衛星互聯網運營服務平臺、時空信息綜合運營服務平臺等運營類基礎設施建設及核心操作系統開發,擇優按不超過項目投資金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5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空天信息應用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4〕11號)
執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工業經濟和生態能源科
聯系人及電話:伍??城?023-44553758
33.支持高算力、低功耗等方向開展核心攻關,突破空天地一體化快速高精度定位等關鍵技術。擇優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金額的25%給予補貼,最高5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空天信息應用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4〕11號)
執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工業經濟和生態能源科
聯系人及電話:伍??城?023-44553758
34.支持空天信息關鍵技術產業化發展,提升研發制造水平。對投資規模達到一定額度的新建或續建項目,擇優按不超過項目投資金額的15%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5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空天信息應用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4〕11號)
執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工業經濟和生態能源科
聯系人及電話:伍??城?023-44553758
35.支持建設工業和信息化等領域北斗規模應用試點城市,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和活動平臺建設。對空天信息產業檢測、認證、許可等公共服務平臺,擇優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金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500萬元。對空天信息產業活動平臺,擇優按照不超過活動投入的30%給予補貼,最高15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空天信息應用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4〕11號)
執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責任科室:工業經濟和生態能源科
聯系人及電話:伍??城?023-4455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