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著力解決當前困擾企業發展的多頭執法、隨意執法、過度執法等問題,近日,潼南區創新出臺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十項措施”,為全區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實施“兩個備案”,杜絕隨意執法。實施涉企行政執法計劃備案制度。全區各行政執法機關在每年年底前系統擬定、科學編制下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報區司法局備案,以加強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統籌。實施重大涉企執法決定備案制度。行政執法機關在作出對企業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執法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要將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副本報區政府分管領導知曉并報區司法局備案,在備案過程中發現行政執法行為明顯違法的,及時啟動執法監督程序。
二是探索“兩種模式”,壓減執法次數。探索建立企業“安靜生產期”模式。即每月的1-15日期間,除特殊情形外,各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對潼南高新區企業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做到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探索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模式。由區司法局會同潼南高新區管委會、區經濟信息委等部門單位,擬定季度聯合執法計劃,由相關具體執法部門牽頭,每季度開展一次涉企聯合執法,有效化解多頭執法、重復執法。
三是加強“兩個建設”,提升執法效能。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格人員認定管理,全面實行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規范執法輔助人員管理,提升執法人員素質,實現高效執法。加強信息技術建設。注重線上線下結合,通過“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實現“不見面”檢查,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升涉企行政執法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落實“兩個重點”,規范執法程序。嚴格落實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規定,實現執法信息及時公示、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嚴格落實執法追責審查。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執紀工作,強調執法工作紀律,從嚴從實查處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失責行為,嚴肅追責問責并通報曝光。
五是暢通“兩個渠道”,構建多元監督。通過定期開展案卷評查加強監督。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區司法局每年組織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評查和行政處罰案卷評查,通過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推動全區行政執法水平不斷提升。通過推行特邀監督員加強監督。建立以企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等行業代表為主體的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隊伍,全面參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同時,充分發揮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形成層級監督、專門監督、民主監督共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潼南區“十項措施”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護航企業安心生產,筑牢營商環境法治“屏障”,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