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下午,潼南區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2021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會,區生態環境局、區檢察院、區公安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10個單位參加會議,共商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工作。
會上,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丁奎傳達了《重慶市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21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對我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參會單位就本單位2021年上半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交流發言。
最后,丁奎同志進行總結講話: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認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重大意義,相關單位一定要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增強工作主動性,確保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落到實處。二是加強案件篩查。相關單位要再次梳理涉及本單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突發事件、行政處罰、執法檢查、信訪投訴等方面線索,建立完善案件線索清單和案件臺賬。三是密切協作配合。在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要強化部門協作,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單位內部科室間也要加強溝通、銜接、配合,主動信息共享,確保生態賠償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