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太安鎮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的通知
|
太安府發〔2025〕8號
?
?
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太安鎮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的通知
?
各村(社區)、各板塊、鎮直各單位:
經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太安鎮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
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
?
?
?
?
?
?
?
?
?
?
?
?
?
?
?
?
?
太安鎮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潼南區太安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張? 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 李? 波(鎮黨委副書記)
副? 組? 長:? 張繼明(人大主席)
羅中貴(副鎮長)
????????????? 張振欣(副鎮長)
周? 婕(副鎮長)
李鏡伊(鎮組織委員)
屈? 濤(鎮宣傳委員)
成????? 員:? 李? 青(財政辦主任)
?? ??????? ?? 楊? 茜(指揮中心負責人)
米俊杰(應急辦負責人)
賴良艷(產服中心主任)
唐? 毅(產服務中心)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指揮中心內,由副鎮長李波兼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2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區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區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區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區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3.1.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地質災害預警。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社區)、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相關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3干旱災害預警。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4.應急響應及處置流程
4.1藍色預警(Ⅳ)級應急處置
4.1.1鎮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發出的預警級別通知,立即啟動(IV)級防汛應急響應,發布預警信息。鎮政府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值守,相關分管領導到位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協調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4.1.2組織沿江各防洪重點村干部對防洪薄弱點進行巡查。
4.1.3收集和匯總排查情況,在12小時內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1.4請求區防汛指揮部視汛情發展和工程出險情況給予抗洪力量、物資和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4.2黃色預警(Ⅲ級)應急處置
4.2.1鎮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發出的預警級別通知,立即啟動(Ⅲ)級防汛應急響應,發布預警信息。鎮政府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值守,相關分管領導到位指揮,負責組織指揮協調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4.2.2組織沿江各防洪重點村干部對防洪薄弱點進行巡查。
4.2.3各村民小組及時通知所有村民,對防洪薄弱點做好巡查,密切關注水文情況,先期處置險情并上報。
4.2.4清點防汛搶險救援物資,收集和匯總排查情況,在6小時內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2.5請求區防汛指揮部視汛情發展和工程出險情況給予抗洪力量、物資和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4.3.橙色預警(Ⅱ級)應急處置
4.3.1鎮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發出的預警級別通知,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全部到鎮上,會商研判汛情,鎮人民政府立即啟動(Ⅱ)級防汛應急響應,發布預警信息。鎮主要領導在鎮指揮部坐鎮指揮,包村領導根據情況到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4.3.2全體鎮、村干部到崗到位,各搶險救援隊伍集結待命,領取防汛搶險救援物資,做好抗洪搶險準備。
4.3.3防汛工作組到各村(社區)和防汛薄弱點檢查指導防汛工作開展情況,廣播洪水信息,提醒群眾和有關企業做好防洪準備。
4.3.4對于防汛重點村(社區),駐村干部提前下村,指導組織防汛工作開展,摸清重點防洪薄弱點人員在家情況,做好轉移安置準備,對重點路段實行交通管制。
4.3.5及時上報人員轉移、搶險隊伍組織、防汛物資、避災場所準備情況。1小時內反饋落實情況。
4.4紅色預警(Ⅰ級)應急處置
4.4.1鎮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上級發出的預警級別通知,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全部到鎮上,會商研判汛情,鎮人民政府立即啟動(Ⅰ)級防汛應急響應,發布預警信息。鎮主要領導在鎮指揮部坐鎮指揮,包村領導到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緊急動員,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4.4.2全體鎮、村干部到崗到位,根據人員分工各搶險救援隊伍,按預定路線提前轉移防汛薄弱點群眾和重要財物,設置臨時安置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
4.4.3各駐村干部到場組織協助各村(社區)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逐戶排查重點防洪薄弱點人員轉移情況。
4.4.4加強山坪塘、水庫、防汛薄弱點的巡查排查,預泄高水位庫塘,對重點路段實行交通管制。
4.4.5及時上報人員轉移安置、搶險隊伍、防汛物資、避災場所最新情況。1小時內報告汛情的詳細信息和處置措施,同時做好持續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