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關于深入開展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的
通 知
太安府發〔2021〕33號
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深刻吸取“1·15”交通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電動車三輪車安全監管,進一步穩定交通安全形勢,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改裝電動車三輪車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非法改裝電動車三輪車是部分廠家或個人非法加裝雨棚、發電機、汽油發動機等車輛,這類車輛不符合國家安全生產強制標準,安全隱患大,交通事故多,經常發生改裝電動車三輪車非法載人發生交通亡人事故。為防范此類事故發生,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提高認識、嚴格履職,進一步明確交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和任務,深入開展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整頓電動車三輪車亂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強清理排查力度
一是各村(社區)要繼續加強電動車三輪車摸排統計力度,在原有的基礎上,繼續按照“見人、見車、見證”的原則,做到橫到邊、縱到底、不漏統,準確采集電動車三輪車基本信息,摸清底數,道安辦建立健全電動車三輪車統計臺賬、隱患臺賬,并錄入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系統。統計臺賬由各村(社區)蓋章、責任人簽字后報送道安辦存檔備查,統計臺賬還應以電子件上報匯總。二是道安辦根據各村(社區)上報臺賬請區交管部門統一協查的方式加強電動車三輪車牌照真偽甄別力度,對甄別結果按照要求及時抄告給公安交巡警大隊。
三、加強隱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區)、相關單位一是對非法改裝電動車三輪車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同時向車主本人出具告知書,讓其停止使用,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二是減少存量,達到報廢條件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車三輪車,應當責令停止使用,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分期分批予以報廢。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實行網格化、精細化管控,定時段、定節點、定路段落實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加強路檢路查,強化路面管控。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建立臺賬,限期整改落實到位。
四、加大檢查執法力度
各相關單位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力度,特別是趕場天和重要節假日及農貿市場路口、學校路口等重點時段路段要上路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執法;進一步強化各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的職責,切實加強檢查、勸導和提示,嚴厲查處電動車三輪車違法載人等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五、強化宣傳培訓教育
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強化宣傳教育,提高認識,要組織人員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宣傳七進”、“安全知識進農村”等活動載體,深入村社、農貿市場等地有計劃地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要采取多種形式通俗易懂的方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大力宣傳電動車三輪車非法載人、假牌假證等違法行為的危害,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定期組織轄區內電動車三輪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增強駕駛員安全責任意識。
六、加強應急值班值守
各村(社區)、各單位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確保信息暢通。全面做好突發事件和事故的應急處置準備,嚴格執行突發事件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應立即組織力量妥善處置并及時、準確上報。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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