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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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府發〔2024〕10號
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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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經鎮政府同意,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鎮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現將《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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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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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深化落實國務院安委辦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及市安委會《整治群眾身邊安全隱患“十一條措施”》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河南南陽市“1·19”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整治重點場所突出風險隱患,防范和遏制“小火亡人”及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結合太安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思維,實施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切實摸清全鎮九小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集中整治一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不斷強化落實責任,壓實行業、屬地、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強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火災防控水平,全力確保全鎮火災形勢穩定。
二、整治對象
(一)小型學校幼兒園:床位數50張以下的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5個班(含)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兒所、幼兒園;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校外培訓機構等。
(二)小型醫療機構:鎮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以及床位數30張以下的其他小醫院(診所)、養老院、福利院等。
(三)小商店: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場(商店、超市)。
(四)小餐飲:額定就餐人數100人以下的小飯店。
(五)小旅店:床位數50張以下的小旅店及含住宿功能的其他場所。
(六)小歌舞娛樂: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棋牌室、茶社、游藝、游樂等小公共娛樂場所。
(七)小網吧:營業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網吧。
(八)小美容洗浴: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發場所。
(九)小生產加工企業:職工人數50人以下或者設有30人以下員工集體宿舍的服裝、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紡織、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產加工作坊。
(十)其他小型場所。
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開展風險研判,找出本轄區、本行業系統容易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的九小場所,進一步細化整治范圍,因地制宜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整治重點
此次治理行動重點整治以下7類情形:
(一)樓板、圍護結構、房間隔墻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
(二)在具有生產、經營、儲存性質的場所內,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儲存區域未實現防火分隔或分隔不完全的;居住場所無獨立逃生出口、排煙窗等的;
(三)在居住場所內存放易燃、可燃物,未做防火分隔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四)電動車及其蓄電池等在建筑公共區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內停放、充電的;室外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及其設置的雨棚與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的;
(五)電氣、燃氣管道或設施與其他管溝或設施設置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私拉亂接、超負荷運行,電纜井防火分隔破壞,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違規使用明火作業場所的;
(六)外窗、疏散走道安裝影響排煙、疏散的防盜網、廣告牌、鐵柵欄等障礙物;
(七)消防安全管理混亂,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會使用滅火器、消火栓等;涉及多產權多業態場所消防管理責任不清,未明確共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設施等管理責任。
四、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鎮長任副組長,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應急辦內,由應急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統籌協調治理工作,研究解決治理重點、難點問題,對治理工作實施督辦。
五、職責分工
各村(社區):對照整治對象中九小場所標準,在轄區內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排查摸底,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摸排表(附件1),存檔備查并報送至鎮應急辦。同時履行屬地責任,負責具體實施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整改7類重點情形的火災風險隱患問題。
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育培訓機構等場所的隱患問題整治,并核查證照辦理情況,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行為。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經發辦:牽頭負責電氣、燃氣整治,指導供電、供氣企業做好九小場所供電側用電用氣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治。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公安派出所:督促列管單位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大消防宣傳力度。配合有關部門對相關違法行為人依法實施處罰。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民政辦:結合養老機構、福利機構規劃建設,探索重點獨居人群監管機制,推動建設重點獨居人群“有安全居住地居住、有專人負責管”的良好局面。牽頭負責養老服務和福利機構的隱患問題整治,核查相關證照辦理情況,查處無證經營行為。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規劃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各村(社區)規劃編制,指導調整優化臨街門市、商鋪等“九小場所”的布局,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鎮建設重點規劃內容;對職責范圍內的違規新建、擴建、改建等違法建設進行查處認定。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建管辦:負責指導村社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整治;將違規住人、消防設施器材不足、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等納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范疇,指導落實消防安全風險防范要求,對職責范圍內違規新建、擴建、改建等違法建設,擅自改變房屋性質,審核驗收手續不全等情況依法進行查處;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城管辦:負責對職責范圍內,且在規劃場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場所違法建設依法進行查處。按照“十一條措施”要求,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按職責清除防盜網、廣告牌、雜物等封堵阻擋九小場所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的風險隱患。
鎮農服中心:結合農村人居環境和美麗鄉村整治,統籌開展農村道路、可燃垃圾等清理整治;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納入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存在違規住人及消防安全隱患突出涉農企業的隱患問題整改。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文化站:牽頭負責旅游飯店、娛樂場所和營業性演出、文化藝術經營等新型具有娛樂功能場所的隱患問題整治,核查相關證照辦理情況,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行為。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鎮應急辦:牽頭負責工貿企業的隱患問題整治,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上報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停取締,嚴查違規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等行為;按照職責組織開展消防知識宣傳教育,牽頭負責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核查并督促指導火災隱患整改,依法查處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對于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提請區政府掛牌督辦。配合各村(社區)開展本轄區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六、整治措施
(一)指導場所自查自改。各村(社區)、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九小場所開展自查自改。各村(社區)要組織村社工作人員、網格員等上門入戶宣傳發動、督促自查自改。九小場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照整治重點內容,自評風險、自查安全、自改隱患。
(二)組織基層全面排查。對照整治對象中九小場所標準,于3月底前,組織村(社區)對轄區內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排查摸底,重點摸排7類重點情形的火災風險隱患問題,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摸排表(附件1),存檔備查,并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狠抓隱患問題整改。各單位要按照“部門監管、村社屬地、單位屬事”的原則,對前期排查摸底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開展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全面組織實施治理行動,聯合各行業主管部門推動隱患銷號;對于確實難以整改、整改困難的,提請區綜合整治聯合執法組聯合執法,對7類重點情形突出的區域,領導小組將上報區政府督查辦進行督辦。
(四)協同凝聚整治合力。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各級要求,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合力督促整改隱患問題。對涉及相關行業領域的,屬地村(社區)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協同整治。
七、工作步驟
綜合治理行動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分五個階段,后四個階段交叉進行、壓茬推進。
(一)動員部署(2024年2月20日前)。各村(社區)、有關部門要結合單位實際,落實整治措施,并組織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安排,層層傳遞責任,確保整治行動有序展開。
(二)自查自改(2024年2月29日前)。各村(社區)、行業主管部門發動九小場所對照整治重點進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摸底(2024年3月31日前)。對照整治對象中九小場所標準,各村(社區)對轄區內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排查摸底。
(四)整治提升(2024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級分類找準問題點,加快推進隱患問題整改銷案,確保11月底完成整治。
(五)鞏固成效(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后,各村(社區)、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問題不足,對前期整治情況開展“回頭看”,固化整治成果。對于不放心、不托底的九小場所,要建立重點監管對象清單,落實綜合整治、日常管理、滾動排查、定期查處等長效機制,動態清理隱患問題,堅決防止反彈,切實改善我鎮消防安全環境。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九小場所面臨的消防安全嚴峻形勢,將此次綜合治理作為預防本地區、本行業火災事故特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動員部署,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二)力求整治實效。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積極主動作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機制,切實形成整治合力。要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實行任務清單化管理、隱患清單化整改,嚴禁搞形式、走過場,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同時,要統籌發展和安全,既要全面排查整改隱患,又要統籌兼顧經濟民生,避免“一刀切”“運動式”執法。
(三)強化督導問責。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此次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加強過程監督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1: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摸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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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太安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摸排表
排查時間:????????? 年???????? 月???????? 日
所在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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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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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及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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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聯絡人 及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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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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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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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用途 |
□小型學校幼兒園□小型醫療機構□小商店□小餐飲□小旅店□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生產加工企業□其他小型場所 | ||||||||||||
場所層數(含夾層、隔樓) |
總層數:;□是□否如含夾層,夾層數 | ||||||||||||||
場所內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樓板、圍護結構、房間隔墻 |
□是□否,具體情況 | ||||||||||||||
場所內是否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
□是□否 | ||||||||||||||
電動車及其蓄電池等在是否在建筑公共區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內停放、充電 |
□是□否 | ||||||||||||||
室外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及其設置的雨棚是否與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 |
□是□否 | ||||||||||||||
電氣、燃氣管道或設施與其他管溝或設施設置間距是否充足(參考:明線明裝25cm以上,穿管暗裝1cm以上) |
□是□否 | ||||||||||||||
電氣線路是否老舊破損、私拉亂接、超負荷運行 |
□是□否 | ||||||||||||||
電纜井防火分隔是否完整 |
□是□否 | ||||||||||||||
是否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
□是□否 | ||||||||||||||
是否違法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竹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 |
□是□否 | ||||||||||||||
是否在外窗、疏散走道安裝影響排煙、疏散的防盜網、廣告牌、鐵柵欄等障礙物 |
□是□否 | ||||||||||||||
場所內是否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
□是□否有自動噴淋系統,□是□否完好可用 □是□否有消火栓系統,□是□否完好可用 □是□否配有滅火器,□是□否完好可用,數量 □是□否配有其他消防設施、器材,具體情況 | ||||||||||||||
場所內是否存有住人情形 |
□是□否 |
居住場所有無獨立逃生出口、排煙窗等 |
□有□無 | ||||||||||||
場所內居住人員類型及數量 |
□獨居老人□留守兒童□五保戶□其他弱勢人群□其他:,數量(人): | ||||||||||||||
弱勢人群幫扶情況 |
是否落實村社干部、網格員或親戚鄰居的“一對一”幫扶□是□否,幫扶人姓名:,聯系方式: 居住場所是否安裝三級漏電保護裝置□是□否,數量: 居住場所是否安裝聯網型的獨立式感煙探測器□是□否,數量:,聯網干部姓名:,聯系方式: 是否配有滅火器或其他滅火設施□是□否,具體類型:,數量: | ||||||||||||||
具有生產、經營、儲存性質的場所內,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儲存區域是否實現防火分隔或分隔不完全的 |
□是□否 | ||||||||||||||
是否在居住場所內存放易燃、可燃物,且防火分隔或防火措施不到位 |
□是□否 | ||||||||||||||
備注:1.此表可由各村(社區)進行填寫; 2.此表一式兩份,一份留于各村(社區),一份于3月底前統一交鎮應急辦。 | |||||||||||||||
排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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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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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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