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因災倒塌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規程》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應急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重慶市居民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現將《重慶市因災倒塌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規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
重慶市因災倒塌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規程
為進一步規范重慶市居民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有序推進災區居民住房恢復重建,保障受災人員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制定本規程。
一、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的統計、核定
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后,市、區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應急部門)應立即組織力量,開展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的統計、核定工作。
(一)區縣應急部門
一次災害過程結束后,應立即組織人員,依托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現場查看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摸清底數,及時完成核定工作,建立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戶臺賬(附件2),向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臺賬一并報備。
(二)市應急管理局
接到區縣應急部門報告后,根據災情實際,必要時可組織抽查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根據抽查結果,核定本行政區域內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上報應急管理部。抽查中發現誤差較大的,區縣應急部門應盡快重新核實上報并予以通報批評。
二、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的確定
區縣應急部門負責審批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對散居五保戶、低保戶以及其他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對象應予以重點幫助和扶持。
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的確定程序是:
(一)本人申請。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的受災人員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住房倒塌、嚴重損壞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困難;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請的,由村小組提名。
(二)民主評議。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受災人員家庭經濟狀況、受災人員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對受災人員因災住房倒塌、嚴重損壞、需重建情況及其自建能力進行民主評議。
(三)張榜公示。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自然村范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審核。
(四)鄉鎮審核。接到村民委員會提交的評議結果后,鄉鎮及時組織力量對本區域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鄉鎮根據核查結果,對住房倒塌、嚴重損壞受災人員按照分類施救、重點救助的原則,確定救助范圍和對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區縣應急部門。
(五)區縣審批。區縣應急部門接到鄉鎮上報后,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并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三、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發放的組織實施
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經審核確定后,各級應急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商本級財政部門,按照預算管理和國庫支付的有關規定,認真落實本級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組織實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發放,配合本地相關部門做好重建和維修住房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一)區縣應急部門
1.確定資金補助實施標準。根據《重慶市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所規定的指導標準,所籌資金金額,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戶數、間數,倒塌、嚴重損壞房戶的困難程度等,確定實施標準,向社會公布。
2.發放補助資金。將補助資金落實到戶,可根據恢復重建進度分期、分批發放。對恢復重建進行統一組織和施工的,補助資金額度也應落實到戶、通知到人。有條件的地方,補助資金原則上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
3.及時上報工作情況。按照倒房重建補助資金管理要求,及時建立倒塌、嚴重損壞住房災后恢復重建補助對象檔案,填寫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和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并每半月上報市應急管理局。恢復重建工作結束后,將總體情況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二)市應急管理局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上級下撥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分配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足額將上級下撥和本級安排的資金撥付到區縣;指導本行政區域災區開展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區縣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措施及進展情況,匯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和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及時上報應急管理部。
四、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監督、檢查
市、區縣應急部門對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貫穿于恢復重建工作的全過程。
(一)區縣應急部門
指導鄉鎮、村民委員會做好恢復重建資金補助對象及補助資金發放的公示工作;定期通報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發放進度;檢查鄉鎮、村民委員會對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二)市應急管理局
按時下撥中央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和市級安排的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通報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情況;適時派出工作組,抽查全市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情況。
五、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的績效評估
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結束后,區縣應急部門應采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開展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市應急管理局;績效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完成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的戶數和間數,投入的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數量、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標準,恢復重建取得的成效,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的做法和經驗,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附件:1.倒塌、嚴重損壞住房基本指標解釋
2.?????區縣(自治縣)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戶臺賬
3.重慶市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統計表
4.重慶市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統計表
附件1
倒塌、嚴重損壞住房基本指標解釋
根據《自然災害災情統計第1部分:基本指標》(GB/T24438.1—2009),對倒塌住房、嚴重損壞住房概念解釋如下:
倒塌住房:住房因災整體結構塌落,或承重構件多數傾倒或嚴重破壞,必須進行重建。
嚴重損壞住房:住房因災多數承重構件嚴重破壞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險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等。
附件2
___區縣(自治縣)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戶臺賬 | |||||||||||
單位:人、間 | |||||||||||
序號 |
家庭情況 |
住房倒塌、嚴重損壞情況 |
備注 | ||||||||
戶主 |
家庭 |
家庭 |
住房 |
住房 |
受災 |
災害 |
倒塌住房 間數 |
嚴重損壞住房 間數 | |||
注:家庭類型分為:1、一般戶;2、建檔立卡貧困戶;3、低保對象;4、特困人員。 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重慶市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統計表
單位:萬戶、萬間、萬元 | ||||||||||||||||||
區縣 |
倒房重建情況 |
損房修復情況 |
資金投入情況 | |||||||||||||||
需重建數量 |
已開工 |
已竣工 |
需修復數量 |
已修復 |
合計 |
中央 |
省級 |
省 以下 |
其他 | |||||||||
戶數 |
間數 |
戶數 |
間數 |
開工率 |
戶數 |
間數 |
開工率 |
戶數 |
間數 |
戶數 |
間數 |
修復率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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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開工率、竣工率、修復率均按戶數計算; 2.竣工率是指已竣工的戶數占需重建戶數的比例,開工率是指已開工建設的戶數占需重建戶數的比例。 | ||||||||||||||||||
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重慶市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發放情況統計表 | |||||||||||
單位:戶、萬元、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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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 |
倒塌和嚴重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發放情況 | ||||||||||
發放 金額 |
戶均補助標準 |
發放 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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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戶 |
建檔立卡貧困戶 |
低保對象 |
特困人員 | ||||||||
戶數 |
戶均補 助標準 |
戶數 |
戶均補 助標準 |
戶數 |
戶均補 助標準 |
戶數 |
戶均補助標準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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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
原文鏈接:
http://yjj.cq.gov.cn/zwgk_230/fdzdgknr/zhsgjy/202011/t20201130_8510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