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大佛街道辦事處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大佛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大佛街道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大佛街道〔2023〕49號
各村(社區):
《大佛街道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實施方案》已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此件公開發布)
大佛街道鄉村治理積分制推廣運用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街道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讓廣大農民群眾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內外兼修建設美麗鄉村,全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根據《潼南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2023年潼南區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任務的通知》(潼委農辦〔2023〕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推廣運用積分制的對象范圍
(一)推廣運用積分制的意義目的。在農村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是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下,通過民主程序,將鄉村治理各項事務轉化為數量化指標,對農民群眾日常行為進行評價以形成積分并給予相應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促使門前“三包”制度和村規民約落實到位,以干凈整潔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村風民風逐步影響和改變農民群眾的落后生活習慣,從而達到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營造整治有序、生態宜居的鄉村環境,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目的。
(二)推廣運用積分制的對象范圍。積分制度范圍是全街道長期居住(6個月及以上)在農村房屋內,以村(社區)為大單位,以實際共同生活的村居民戶為小單位。
(三)推廣運用積分制的村社區。2021年度納入衛星社區、豐產村開展積分制工作,2022年度納入前進村、火盆村、新生村開展積分制工作、從2023年度新增納入勝利社區、文家村、八里村開展積分制工作。
二、積分項目及評定標準
積分基礎分為10分,根據情況設置加分項和減分項,每月一評,逐月累加。
(一)基礎分項10分
1. 人居環境5分
(1)庭院“三不見”1分:不見白色垃圾、不見生活垃圾、不見建筑垃圾。
(2)室內“三整齊”1分:家具家電放整齊、被子床單放整齊、生活用品放整齊。
(3)廚房“三要”1分:要通風透氣,要擺放合理,要潔凈有序。
(4)廁所“三無”1分:無溢流、無蚊蠅、無臭味。
(5)室外“三歸”1分:農具歸順、柴草歸位、畜禽歸欄。
2. 村規民約3分
(1)遵守村規民約1分。
(2)支持和配合村(社區)“兩委”工作,積極參與村(居)民會議等集體活動1分。
(3)婚喪嫁娶、滿月、祝壽、升學、入伍、喬遷、開業等不大操大辦、無收受高額彩禮和禮金行為1分。
3. 鄉風文明2分
(1)擁護黨的領導,能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積極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1分。
(2)家庭和睦、鄰里和諧、與人和善,講文明、講禮貌,尊老愛幼,不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學科學、尊重科學,不搞封建迷信活動1分。
(二)加分項
1. 家庭成員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積極參與街道、村(社區)組織的各類宣傳宣講活動,由各村(居)民小組收集匯總,村(社區)評議會審核通過后加0.5分/件。
2. 積極參與或配合村(社區)、村(居)民小組組織的志愿服務、參與檢查評比等村居務工作,加0.5分/次。
3. 主動支持并清理“藍棚頂”“無人居住廢舊房”“房前屋后雜物堆”“田間地頭廢棄物”“管線‘蜘蛛網’”等人居環境整治的,加1分/月,主動認領公共區域并落實管護責任加1分/月。
4. 庭院栽花植綠1分/月。
5. 被評為區、街道新鄉賢好鄉親、最美家庭、清潔文明戶,每項榮譽分別加1分/月。
以上第1-5項加分項每月最高不超過5分。
6. 積極參與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加20分/年。
7. 為村(社區)集體招賢納士,勞動關系在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中約定1年以上,加10分/年。
8. 為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招商引資或為村(社區)集體購捐農資生產資料達10萬元以上的,加20分/年。
9. 解決村(社區)集體急難險重問題或在重大事件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由街道辦事處認定),加20分/次。
以上6-9項以家庭為單位加分,由評分小組根據情況在月度做好記錄,年終予以加分,每年加分最高不超過50分,計入12月月度積分和年度總分,12月可兌換物品,并參與年終評比。
(三)減分項
1. 散播與黨和國家政策背道相馳的言論,拒不配合街道、村(社區)正常工作的,扣5分/次。
2. 參與或組織封建迷信活動,造謠、傳謠的,扣1分/次。
3. 坐等政府補貼補助,不思進取,宣揚“等靠要”思想的,扣1分/次。
4. 亂搭亂建,扣1分/次;拒不整改的,扣10分/次。
5. 與鄰里發生矛盾,扣1分/次。
6. 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扣1分/次;私吞、侵占集體財產,扣10分/次。
7. 有家庭成員非法上訪或參與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扣5分/次。
8. 有家庭成員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稈焚燒,扣2分/次。
9. 有家庭成員出現違法違紀行為,在影響期內只積分,不參與兌換。
以上1-9項,以實際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員個人為單位按月減分。
三、積分評定方式及時間
積分評定由各村(社區)牽頭負責,采取由村(社區)監督委員任組長,包社村干部、社長、保潔員為成員,至少4人一組進行初評,逐戶建立積分臺賬(一式二份,農戶和村上各一份)。駐村(社區)工作隊監督,采取由駐村(社區)第一書記任組長,駐村(社區)工作隊員為成員抽驗,至少5人一同入戶,抽驗戶數必須達到常住農戶的20%以上。初評為每月25日前,抽驗為每月28日前。確有特殊情況的,可在次月3日前完成評分工作,并逐戶填寫好積分卡,做好積分評定情況匯總和上報。堅持“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并對評分結果負責。黨政主要領導明察暗訪各村(社區),每月綜合評定。
四、積分公示及獎勵兌換
(一)積分公示
每月評分結束后,由各村(社區)按照一戶一檔建立積分臺賬,于次月10日前在村務公開欄更新積分情況,同時公示光榮榜和開展評分及檢查圖片資料,接受廣大村民監督。各村(社區)可通過微信群、QQ群、廣播公示到一家一戶,也可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小組會議等集中宣布當月積分和累計積分,表揚累計積分多的農戶,樹立榜樣意識。村居民對積分有異議的,經各村(居)民委員會調查核實后,根據核實情況作出處理并公示。
(二)獎勵設置
1. 物質獎勵
(1)物品兌換。按照積分1分對應1元人民幣的標準,積分與物品價值匹配的原則,以積分兌換相應物品。可為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各村(社區)可根據多數群眾需求,采購相對應的物品或訂制有紀念意義的水杯、手機殼等,各村(社區)采購的獎勵物品需有正規增值稅發票,資金使用必須符合財經管理法規,所購物品需保證質量安全。
(2)兌換時間。每月20日左右(主題黨日)為積分兌換日,如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后。各村(社區)組織轄區村干部、社長、婦女小組長、保潔員等集中兌換。集中兌換應富有儀式感,通報表揚門前“三包”完成好的農戶,樹立榜樣意識。
(3)積分累計。當月兌換物品后扣除相應積分,但仍需累計全年積分,參與年終評選獎品等次。
(4)積分轉存。積分卡可以將兌換獎品后剩下的分轉存下一期。
(5)年終評比。憑全年累計積分兌換一次獎品,按照常駐戶數的20%設置獎勵名額,一等獎獎品價值50元、二等獎獎品價值30元、三等獎獎品價值20元,分別占獎勵總名額的20%、30%、50%。
2. 榮譽激勵
在積分兌換的基礎上,每月30日前評選一個“清潔村”,授予流動紅旗或獎金,增強各村(社區)積極性;各村(社區)每月30日前評選10-15戶“清潔文明戶”(評選記錄和發言圖片),授予流動紅旗或者物品,增強村居民榮譽感。結合黨小組會、干部大會、主題黨日、村(居)民代表會議等開展積分交流活動,組織積分較高的群眾分享積分心得,講述積分故事,進一步提高群眾參與熱情,營造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五、經費保障
經費由街道、村(社區)共同解決,村(社區)可使用集體收入資金解決,街道向區財政申請給予一定補貼。
六、工作要求
農服中心承擔統籌、安排、部署、指導責任,街道相關部門協調、配合、支持,各村(社區)承擔積分制推廣運用工作的具體落實責任,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各村(社區)要組織召開村民大會宣傳動員,做到政策家喻戶曉。要充分尊重村(居)民意愿,合理設定積分項目和分值。在開展評比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陽光透明,杜絕一切徇私舞弊、優親厚友的情況發生。各村(社區)黨組織要建好農戶積分臺賬,做好積分登記、清算、公示和資料歸檔工作,充分利用好積分制激勵群眾積極參與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治理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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