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潼)建罰[2023]第020號重慶市俊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處罰信息
案件編號 |
(渝潼)建罰[2023]第021號 |
公司名稱 |
重慶市俊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事項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 |
處罰依據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 |
處罰事由 |
該公司在開發建設的潼南區陽光花苑項目中,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 |
處罰金額(萬元) |
1.575 |
處罰時間 |
2023.11.7 |
處罰機關 |
重慶市潼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