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層轉《國務院安委辦 關于近期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的通報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安委會成員單位,有關單位:
近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了部分地區水上交通漁業船舶事故頻發多發的情況,同時市安委辦也對本次通報相關情況進行了再督促、再要求、再部署。為切實抓好當前及下一階段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全年安全穩定,現將《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近期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渝安辦〔2021〕111號)層轉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認真結合工作實際,切實抓好全區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工作。同時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近期全國、全市以及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針對今冬明春安全生產特點,深入分析研判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舉一反三,強化道路交通、建設施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消防、燃氣、工貿、旅游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深化落實“十條措施”工作要求,壓緊壓實各級責任,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附件:《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近期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渝安辦〔2021〕111號)
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渝安辦〔2021〕111號
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近期水上交通
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
各區縣(自治縣)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單位:
現將《國務院安委辦關于近期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安委辦函〔2021〕62號)轉發你們,請結合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清醒認識當前形勢,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今年以來,全國發生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16起,同比2020年、2019年均雙上升,同時我市較大事故也多發頻發,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各級各部門要堅決克服僥幸、麻痹、盲目樂觀等思想,綜合分析研判當前形勢和存在的問題,要按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部署,結合年初國務院和市安委會關于加強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工作部署分工要求,全面梳理總結各項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總結、固化、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力爭形成長效機制。
二、舉一反三,加強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監管
各級公安、交通、農業農村、海事、港航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及時將通報精神及時傳達至轄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企業,深入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堅決防止同類事故重蹈覆轍。要督促航運企業、船東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船員培訓和船舶維修保養,嚴格執行客船惡劣天氣條件下禁限航規定;督促交通部門嚴格檢查船舶消防、救生、航行設備配備使用情況,對存在嚴重缺陷的船舶要予以滯留,堅決杜絕客運企業違規營運和船舶“帶病”航行。
????三、集中精力“防大控大”,確保全年目標任務
各級各部門要堅定“控大事故、防大災害”核心目標不動搖,圍繞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主線不松勁,緊盯道路交通、建設施工、消防、?;?、礦山、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狠抓“兩重大一突出”整治落地見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年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四、深化落實“十條措施”,確保責任到人到崗。
要抓好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工藝、重大隱患、重要水利設施和防洪薄弱點、重點林區和重大地災點“三個責任人”務實履職,保證重點企業單位、重大風險隱患有人管、管得住、治得了。要推動三個層面“日周月”履職,企業務實開展“日周月”隱患排查整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務實開展“日周月”檢查執法,從嚴處理違法行為;政府認真落實“日周月”檢查調度,抓好警示曝光問責問效。
重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
近期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今年以來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重大 事故同比明顯下降,但一些地區較大事故多發,河北、遼寧、浙江、福建、山東等地區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2020年、2019年同期“雙上升”。進入10月份以來,全國先后發生了 8起較大事故、造成38人死亡或失聯,特別是11月10日至13日連續發生了3起較大事故、造成14人失聯,水上事故有明顯反彈跡象。
經查,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區對水上安全風險防范工作的 艱巨性、復雜性認識還不夠充分,存在松懈麻痹思想。一些地方主管部門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不扎實,監管執法力度有所下降;吸取事故教訓不深刻,過于強調惡劣天氣等客觀因素,未能舉一反三推動整改。部分企業(船東)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重生產、輕安全,船舶開航前安全檢查不到位,通導設備和救生設施缺失,冒險航行作業問題突出。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防事故反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進一步強化政治自覺。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 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好發 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切實增強憂患意識,杜 絕松懈麻痹思想,勇于擔當負責,敢于攻堅克難,始終把保障人民 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 解決問題,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對工作不扎實、不深入的要及時警示、通報、約談,防止小風險變成大事故,確保水上安全形 勢穩定。
二是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落實。要切實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責 任,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水上運輸和漁 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提出的13條風險防控措施,充 分發揮各級水上安全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統籌條塊各方力量,主動會商研判,著力防范化解轄區船舶、航道、漁場、氣象等安全風險。各級農業農村、漁業、海事、港航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對問題隱患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堅決督促整改。要督促航運漁業企業、船東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船舶安全檢查,配齊配足通導設備和救生設施,確保船舶航行、作業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執法。要深入扎實開展專項整治三 年行動集中攻堅和“商漁共治2021”專項行動,繼續以“三個一批和一個遏制”(查處一批嚴重違法行為、教育一批企業和從業人員、吊銷一批嚴重違法企業和個人證照,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對商漁船冒險出海航行作業、通導設備和救生設施配備不足、職務船員配備不齊等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依法加大處罰和曝光力度。要嚴格執行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點針對事故前違法行為實施處罰,對關閉、破壞AIS等安全生產關鍵設備冒險出海作業行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四是進一步強化事故調查處理。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 真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整改,切實查清船舶進出港報告、開航前安全檢查、值班瞭望、編組生產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倒查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的落實情況,嚴肅處理責任單位和人員。對于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不能簡單歸結于惡劣天氣等因素,要在查清事故原因和經過的基礎上,準確認定事故性質,發現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對于典型事故,要組織開展“回頭看''檢查,確保各項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五是進一步強化船舶防災避險。當前,正值秋冬季節更替,寒潮、大風、臺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多發,同時也是漁業生產經營旺季,安全風險進一步增大。要樹立超前防范意識,完善相關預案,下功夫提升防災避險能力,及時通過電視、廣播、手機、VHF甚高頻等方式向航行作業的船舶發布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加強定位監控和指揮調度,督促船舶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避險措施,嚴防惡 劣天氣引發事故。
附件: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較大事故“雙上升”情況表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較大事故“雙上升”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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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安辦〔2021〕154號 關于層轉《國務院安委辦 關于近期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事故情況的通報》的通報.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