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東安建材有限公司門口路段“4.12”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20年4月12日9時05分許,姚某某駕駛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沿省道205線從潼南往太安方向行駛至重慶市潼南區省道205線22km東安建材有限公司門口左轉彎時,與從太安往潼南方向直行由鄧某某駕駛的無牌二輪摩托車相撞,致鄧某某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安監局、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規范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監發〔2018〕22號)文件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之規定,成立由區紀委監委機關、區應急局、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區交通局、區總工會等相關單位組成的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并邀請區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組經調查取證、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車輛駕駛人基本情況
姚某某,男,漢族,家住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龍臺鎮塔灣村3組,身份證號:51102319780212****,準駕車型B2,檢驗有效期止2024年11月,駕駛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聯系方式139****7737。
鄧某某,男,漢族,家住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頭灘村1組109號,身份證號:51022719751223****,準駕車型C1,有效期止2018年9月,已注銷,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聯系方式189****9003
(二)車輛情況
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所有人:重慶市潼南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登記住所:重慶市潼南區梓潼街道辦事處大橋村1社,保有交強險及其他商業保險。
普通二輪摩托車,所有人鄧某某,地址: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頭灘村1組109號,車輛識別代號LTMPCHKA7G5119904,發動機號,G5014592,無牌證,未保險。
(三)車輛所屬企業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的所有人,成立于1995年04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身份證號:51022719581210****);注冊資本:壹佰陸拾萬元整,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住所:重慶市潼南區梓潼街道辦事處石盤村5組11號(僅限用于行政辦公、通訊聯絡),經營范圍:頁巖磚生產、銷售(按許可證核定期限和范圍從事經營)、建筑建材(不含危險化學品)生產、銷售、普通貨運、銷售機械配件、水泥(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34533;營業期限:1995年04月18日至永久。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500223005005號。事故車輛所屬企業重慶市潼南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經營許可證照全部有效。事故發生時安全管理持證人員為:李某某(證書編號:第WH20190718000166號,發證機關: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協會培訓中心)、王某(證書編號:第WH20190718000175號,發證機關: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協會培訓中心)。
(四)道路情況
現場位于重慶市潼南區省道205線22KM東安建材有限公司門口,道路呈東西走向,東往太安方向,西往潼南方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視線良好。
經核查,該道路符合相關設計標準及規范要求。
(五)鑒定情況
經潼南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委托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對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進行安全技術性能鑒定,鑒定意見為:該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有效。
經潼南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委托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對鄧某某駕駛的無牌二輪摩托車進行安全技術性能鑒定,鑒定意見為:事發前該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有效。
二、事故經過
2020年4月12日9時05分許,姚某某駕駛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沿省道205線從潼南往太安方向行駛至重慶市潼南區省道205線22KM東安建材有限公司門口左轉彎時,與從太安往潼南方向直行由鄧某某駕駛的無牌二輪摩托車相撞,致鄧某某受傷,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2020年4月27日鄧某某在潼南區人民醫院醫治無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情況
鄧某某,男,漢族,家住重慶市潼南區太安鎮頭灘村1組109號,身份證號:51022719751223****,2020年4月27日鄧某某在潼南區人民醫院醫治無效死亡。
(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造成一人受傷,15日后醫治無效死亡。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原因分析
據《重慶市潼南區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500223120200000044號)認定,姚某某駕駛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是導致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鄧某某持注銷狀態且準駕不符駕駛證,身體條件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而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是導致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取證、詢問了解,調查組認定本次事故為駕駛員鄧某某非法駕駛機動車與駕駛員姚某某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相關知識和要求,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引發的一起道路交通意外事故。
五、事故調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重慶市潼南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從業人員,定期對公司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要求對車輛進行了維護保養,對違法違規以及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人員嚴格處理,嚴格落實了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與本起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事故發生后,公司積極配合公安調查處理以及善后工作,并依據公司的管理制度對姚開鋒作出了開除處理,同時還召開安全警示會議通報情況、警示他人,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調查發現該公司近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2020年車輛管理制度還不完善,沒有建立一車一檔;未制定車輛維修保養計劃。
六、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一)潼南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城區勤務大隊。今年以來,城區大隊以緩堵塞、報暢通、壓事故為抓手,認真開展路面秩序整治,嚴查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讓行、逆向行駛、壓線行駛、無證駕駛以及貨車闖禁、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截止4月15日,城區大隊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517件,其中貨車違法40件,不按規定車道行駛10件,無證駕駛2件,摩托車違法56件。城區大隊在轄區內認真履職。經調查,未發現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城區勤務大隊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二)潼南區交通局,今年以來,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和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不斷推進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結合轄區內交通運輸行業實際,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要求,嚴格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進行工作部署,嚴格按照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和工作安排開展安全工作和執法檢查,嚴格按照安全檢查“三部曲”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監管職責,調查未發現區交通局有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七、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建議
(一)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姚某某,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駕駛員。姚某某駕駛車輛轉彎未讓直行車輛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主要責任,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之規定,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三條之規定判定姚某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依據《重慶市道路運輸駕駛員管理辦法》(201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49號)第二十五條第一款“道路運輸駕駛員發生一次死亡1-2人負同等責任以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5年內不得從事道路運輸駕駛活動。”之規定,建議潼南區交通局吊銷姚某某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姚某某已由潼南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鄧某某,無牌兩輪摩托車駕駛員。在此事故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之規定,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三條之規定判定鄧某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鑒于鄧某某已在事故后死亡,建議免于追究其責任。
(二)建議由行業主管部門約談人員
鑒于渝CE1908中型自卸貨車所有人重慶市潼南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與此次事故的發生無直接因果關系,建議潼南區交通局約談重慶市潼南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規范基礎臺帳,加強對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訓,預防和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針對本次事故的特點,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建議:
(一)大橋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應進一步落實貨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一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營運車輛、駕駛人及實際車主的安全管理,督促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特別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2015年修訂)、《重慶市道路運輸駕駛員管理辦法》(201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49號)等相關法規完善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管理,杜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駕車運營。二是公司應當立即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開展一次深入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隱患,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不斷提高駕駛人員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
(二)潼南區交通局應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按照規定編制細化檢查對象的現場檢查方案,加強隱患排查的清單管理工作,加大對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車輛管理,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三)交巡警公巡大隊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嚴查超速超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無牌無證、車輛未年檢等嚴重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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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一般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