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2025年版)
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2025年版)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內容標準 |
公開時限 |
公開依據 |
更新頻率 |
公開渠道 |
責任科室 | |
一級 |
二級 | ||||||||
1 |
機構職能 |
職能 職責 |
依據“三定”方案及職責調整情況確定的本單位最新法定職責 |
【法定職責】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3.《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2 |
領導 信息 |
領導班子姓名、職務、照片、分工、簡歷信息 |
【基本信息】領導姓名、職務、出生年份、性別、民族、是否為黨員、學歷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
3 |
聯系 我們 |
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網址、傳真、監督舉報等信息 |
【辦公地址】 【網址】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
4 |
機構職能 |
內設機構 |
內設機構及職責 |
【內設機構名稱及職責】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3.《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5 |
下屬 單位 |
下屬單位基本信息 |
【辦公地址】 【辦公時間】 【聯系電話】 【單位職責】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
6 |
政策文件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以本單位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
【標題】 【公開屬性】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7 |
其他政策文件 |
以區政府(含區政府辦公室,下同)名義或本單位名義印發的其他政策文件 |
【標題】 【公開屬性】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至少1次/半年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
8 |
政策解讀 |
文字 解讀 |
針對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其他政策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出臺背景、政策依據、目的意義、核心舉措、適用對象、執行標準、時限以及注意事項等進行實質性解讀 |
【標題】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機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2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5.2019—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6.《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修訂)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01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9 |
圖表圖解、動畫、音頻視頻解讀 |
針對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其他政策性文件運用圖表圖解、動畫、音頻視頻等多種展現形式進行形象化解讀 |
【標題】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
10 |
政策咨詢問答庫 |
針對以區政府名義或本單位名義印發的政策文件以及本領域內公眾高頻咨詢問答事項開展政策咨詢問答 |
【問題】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機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2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5.2019—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6.《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修訂)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01號) |
至少1次/半年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
11 |
財政預決算 |
預算 |
本單位年度預算信息 |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所屬單位預算及報表經財政批復后20日內公開(以區財政局通知具體時間為準)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七)款 3.《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 4.《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財辦發〔2019〕77號) |
1次/年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12 |
決算 |
本單位年度決算信息 |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
所屬單位決算及報表經財政批復后20日內公開(以區財政局通知具體時間為準) |
1次/年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
13 |
政府信息公開管理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年份版本】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至第四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第四十九、五十條 3.《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 |
至少1次/年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14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歷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總體情況】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次/年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
15 |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
年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
【年份版本】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至少1次/年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
16 |
政務服務 |
行政許可辦理結果 |
公開行政許可辦理結果 |
【許可證編號或發文字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五)(六)款 2.《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 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90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科室(有行政職能權力的) |
17 |
行政處罰辦理結果 |
公開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行政處罰辦理結果 |
【處罰決定書編號或發文字號】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科室(有行政職能權力的) | ||
18 |
公共服務辦理結果 |
公開公共服務辦理結果 |
【標題】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科室(單位) | ||
19 |
法治政府建設 |
/ |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標題】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第二十四條 |
1次/年 |
政府網站 |
辦公室 |
20 |
建議提案 |
人大代表建議 |
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原則上全文公開 |
【標題】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2.《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5〕62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21 |
政協委員提案 | ||||||||
22 |
意見征集 |
對外公開征集 |
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的政策措施等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
【征集文稿】出臺背景、征集時間、反饋渠道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1.《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3.《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 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2〕8號) 6.《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渝府令〔2019〕329號)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相關職能科室(單位)梳理報送,辦公室完成匯總、發布等工作 |
23 |
重大民生信息 |
醫保結算 |
本地區醫保定點醫院、藥店;本地區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醫療機構名單 |
【標題】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長期公示,定期公開 |
《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 《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醫保中心報送,辦公室完成發布等相關工作 |
24 |
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申請中止(恢復)、解除協議管理 |
重慶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中止(恢復)、解除協議名單 |
定點醫藥機構中止(恢復)、解除協議名單、地址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主席令第35號)第三十一條2.《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國務院令第765號)第三十三條3.《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4.《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5《.重慶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渝醫保發〔2021〕34號)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6《.重慶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渝醫保發〔2021〕35號)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
據實更新 |
政府網站 |
醫保中心稽核科報送,辦公室完成發布等相關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