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潼南區稅務局
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
籌資工作的通知
潼醫保發〔2022〕3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區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2〕25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區醫保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鞏固城鄉居民參保覆蓋面,確保全區參保率以村(社區)為單位連續穩定和應保盡保,確保農村低收入人口(民政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鄉村振興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和脫貧人口動態參保率達100%。
二、參保范圍
(一)戶籍在本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獨立參保);
(三)在我市取得《居住證》的市外戶籍人員;
(四)辦理了我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胞;
(五)在我市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籍人員;
(六)引進的各類人才及專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
(七)在渝高校就讀的臺、港、澳大學生。
三、繳費時間
2023年重慶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時間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當年出生的新生兒選擇獨立參保的繳費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
超過前述集中繳費時間且參保人自愿繳費的,最遲不得晚于2023年9月30日完清應繳費用(新生兒獨立參保除外)。
四、繳費標準及待遇享受
(一)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30日,一檔350元/人·年,二檔725元/人·年。2023年7月1日后,一檔350元/人·年+個人負擔財政補助金額、二檔725元/人年+個人負擔財政補助金額。(新生兒獨立參保除外)。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員從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3年1月1日到2月底期間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員,其居民醫保待遇自完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按規定享受;對2023年3月1日后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員,從其完清費用之日起滿90日后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二)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內人員、出生90天內獨立參保的新生兒、農村低收入人口(民政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鄉村振興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和脫貧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不設待遇等待期。
(三)符合享受重慶市居民醫保個人參保資助的困難城鄉居民,其資助標準仍按照《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潼南府辦發〔2021〕77號)規定執行。
(四)從2023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16901元/人·年。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醫保支付限額一檔參保人300元,二檔參保人500元。對當年在渝高校畢業的參保大學生,其醫保待遇享受時間由當年的8月31日延長至當年12月31日。
五、繳費渠道和方式
居民可通過微信、支付寶和“渝快辦”,登錄“重慶市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理,繳納居民醫保費和辦理本人繳費證明開具、已申報信息查詢、已繳納信息查詢等業務。
(一)已參保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可直接選擇在線自助繳費或者由他人代繳,也可以通過戶籍地或居住地鎮街社保所、社區村組、指定郵政儲蓄銀行代辦點及辦稅服務廳選檔繳費;
(二)未參保的一般城鄉居民(含新生兒):需先到重慶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在線辦理或到戶籍地或居住地鎮街社保所辦理參保登記,然后選擇線上自助繳納或者由他人代繳,也可以通過戶籍地或居住地鎮街社保所、社區村組、指定郵政儲蓄銀行代辦點及辦稅服務廳選檔繳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鎮街要切實加強對居民醫保參保籌資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專人抓落實,做到應保盡保,特別是農村低收入人口(民政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鄉村振興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和脫貧人口必須全覆蓋,動態參保率達100%。
(二)廣泛宣傳發動,引導積極參保。各級各部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準確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幫助城鄉居民算好經濟賬,動員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引導有意愿或需求的參保人參加二檔,確保政策知曉率達100%。
(三)強化部門聯動,全力推動工作。
各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要加強工作聯動和信息溝通,共同推進全區城鄉居民參保籌資工作。
區醫療保障局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同,抓實抓好居民醫保待遇落實和管理服務。
區財政局及時安排居民醫保財政補助資金,做好資金調度,確保本級補助資金按時劃撥到位。統籌安排參保相關經費,強化資金監管,確保籌資工作順利開展。
潼南稅務局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實施工作、方便群眾繳費,并指導鎮街具體落實。要開展集中征收業務培訓,配置征收專用設備、人員和場地,做好集中征收動員布置和征收業務繳費渠道宣傳,妥善應對集中征收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征收業務運行平穩有序。
區傳媒集團開辟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宣傳專欄,努力營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籌資的良好輿論氛圍。
區鄉村振興局、區民政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殘聯等部門要在集中參保期開始前及時核定符合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參保資助的人員名單,并將本部門確認的符合資助條件的人群身份標識,批量提供醫保部門,作為集中資助參保對象數據,要督導各鎮街積極組織動員各困難群眾及時參保,確保困難群眾參保全覆蓋。對新增的資助人群身份標識,根據資助時段于每月20日前按月提供醫保部門作為當年資助參保對象數據。
(四)嚴格目標考核、加強督促指導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征收任務按上級下達任務分解到各鎮街并列入各鎮街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對未完成參保籌資工作任務的,特別是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參保率未達100%的,綜合目標考核指標按規定扣減。醫保、財政和稅務等部門要做好全區居民醫保參保籌資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適時通報參保籌資工作進度,協助區督查室對未完成任務和工作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督查,確保全面完成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籌資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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