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稿起草、編發綜合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督查考核、后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對外宣傳。承擔招商引資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人事科(黨建科):貫徹落實人事人才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科級干部、后備干部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督促機關及所屬單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定、命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單位和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受理申訴工作,督促機關及所屬單位建立健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機關及所屬單位作風 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投入等項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制度,指導和監督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所屬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實施對重大項目進行內部審計,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專項審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醫政醫管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公民無償獻血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醫療廢物、廢水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衛生健康領域交流合作、援外工作,承擔區內干部保健對象及醫療照顧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級單位有關干部和高層次人才的醫療管理服務工作。承擔醫療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院前急救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醫患糾紛和醫療事故的鑒定及處置工作。參與軍民共建及武裝工作。牽頭推進衛生健康行業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政務服務的統籌協調、督促、管理等工作,負責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批和批件、證書的發放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共衛生科(愛國衛生科):負責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牽頭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指導營養健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和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鑒定、病殘兒童鑒定工作,負責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開展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 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并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各類衛生、健康創建活動。指導全區城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做好相關工作。擬訂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目標、規劃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科學普及工作,承擔健康扶貧工程相關工作。承擔健康中國戰略潼南實踐協調推進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和法制科:負責辦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公開電話、網絡輿情及網上投訴、衛生健康熱線等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處置衛生健康系統突發安全穩定事件,負責衛生健康機構安全監督管理。開展衛生健康綜合性政策調研,承擔重要文稿審核工作。組織衛生健康綜合性政策及地方性法規、規章、標準的實施工作。負責牽頭法治政府建設,承擔依法行政的監督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監督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指導督導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病媒生物防制檢查執法,督導規范執法行為,負責法制審核和執法行為稽查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醫科:負責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科技教育專項規劃、綜合性工作計劃,負責中醫藥科技創新體制建設,中醫藥科技項目評審驗收及成果推廣,組織對傳統中醫藥整理、總結和推廣,負責中醫藥人才培訓、繼續教育、師承教育。擬訂中醫機構的設置規劃,負責中醫醫療機構、人員、技術、中醫藥廣告的監督管理。負責中醫藥醫療護理質量管理,組織協調中醫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醫療糾紛的處理。負責督導醫療機 構的中醫藥工作和中醫機構藥事監管工作。負責協調中醫醫療服務 體系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體制改革科:研究提出醫改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重慶市醫改專項小組安排事項;組織實施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醫療集團(醫共體)建設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家庭健康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人口高質量發展、托育服務政策。組織實施生育政策、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醫養結合政策的落實,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建設和規劃統計科:擬訂衛生健康信息化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行業統計調查制度建設和管理。開展行業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和產業發展。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項目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固定資產投入等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 急處置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全區公共衛生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負責公共衛生監督、傳染病防治監督。落實傳染病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