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的
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潼南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已經區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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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潼南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
聲環境功能區是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改善聲環境質量、規劃城市環境布局的重要依據。隨著我區城區城市面積不斷擴大,城市路網快速擴張,城市內部用地結構不斷變化,原有的聲環境功能區劃定已經不再適應城市功能和人民群眾生產、工作的需求,給噪聲環境管理也帶來了困難。為加強我區城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等技術規范的規定,結合城市規模和用地變化情況,現決定調整全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工作所作重要講話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提高城市聲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有利于城市規劃的實施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重點考慮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用地現狀,科學合理劃定潼南區聲環境功能區,提高聲環境質量,完善聲環境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寧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劃定。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科學劃定聲環境功能區,劃定中不能隨意降低聲環境功能區級別類別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環境噪聲影響程度和范圍,切實維護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的嚴肅性。
堅持以人為本。順應人民群眾對寧靜宜居生活的向往,注重加強對噪聲敏感人群和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的區域的保護,提高城區宜居生活水平。
堅持統籌兼顧。以國土空間規劃為指導,統籌考慮全區城市經濟發展現狀、規劃用地屬性、用地現狀、聲環境質量現狀,與原有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保持銜接,遵循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合理劃定聲環境功能區。
堅持務實管用。要明確區劃單元的地理邊界、坐標,將聲環境功能區落地、上圖、入庫,力求“劃得實,管得住”,使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成為環境監測、質量評估、環評審批、行政執法等環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規劃、交通規劃等空間管制的重要依據,增強保護實效。
(三)劃定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2.《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環發〔2010〕144號);
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大氣函〔2017〕1709號);
4.《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2022年修訂);
5.《重慶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辦法》(2019年修訂);
6.《重慶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渝環〔2015〕429號);
7.《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8.《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15190—2014)》;
9.《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
10.《重慶市潼南區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整合(2019年)》;
11. 《潼南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2021-2035年)》在編;
12.潼南區國土空間分區規劃“三區三線”批復成果。
(四)劃分范圍
劃分范圍包括:
1.潼南城區和工業園區:梓潼街道(含工業園區南區)、桂林街道(含工業園區北區)、大佛街道和田家工業園區(包含田家鎮)、成渝雙城經濟圈潼南戰新產業合作示范園區(以下簡稱“循環經濟產業園”)的規劃建設用地范圍,面積約55.88平方公里。
2.?上和鎮、龍形鎮、古溪鎮、寶龍鎮、玉溪鎮、米心鎮、群力鎮、雙江鎮、花巖鎮、柏梓鎮、崇龕鎮、塘壩鎮、新勝鎮、太安鎮、小渡鎮、臥佛鎮、五桂鎮、別口鎮和壽橋鎮共19個建制鎮的鎮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
3.鄉村區域一般不劃分聲環境功能區,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7.2條規定,根據環境管理的需要,由區生態環境局可按以下要求確定鄉村區域適用的聲環境質量要求:
(1)位于鄉村的康復療養區執行0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2)村莊原則上執行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工業活動較多的村莊以及有交通干線經過的村莊(指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以外的地區)可局部或全部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3)集鎮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4)獨立于村莊、集鎮之外的工業、倉儲集中區執行3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5)位于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參考GB/T15190第8.3條規定)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執行4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五)區劃目標
潼南區城市規劃區、城鎮規劃區范圍實現聲環境功能區全覆蓋。確保主要功能為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的城市區域得到有效保護,保障人民群眾享有良好的聲環境。嚴格控制交通干線環境噪聲功能區(4類)范圍,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促進交通噪聲治理。通過聲環境功能區劃定,初步構建起覆蓋全面、結構完整、分布均衡的城市聲環境質量管理空間格局,為環境噪聲綜合整治、城市規劃管理等提供依據。
二、聲環境功能區定義及管控要求
按城市區域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聲環境功能區分為0類、1類、2類、3類、4類共五個類別,不同類別的聲環境功能區適用不同的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噪聲排放標準。
具體定義如下:
0類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杉毞譃?a類和4b類兩種類別: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專指鐵路干線兩側區域。
表1 ?各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的聲環境質量
評價標準和噪聲排放限值/單位:dB(A)
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
聲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 ||
晝間 |
夜間 | ||
0 |
≤50 |
≤40 | |
1 |
≤55 |
≤45 | |
2 |
≤60 |
≤50 | |
3 |
≤65 |
≤55 | |
4 |
4a |
≤70 |
≤55 |
4b |
≤70 |
≤60 |
(備注:“晝間”是指6︰00至22︰00之間的時段,“夜間”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時段。)
三、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步驟及劃分標準
(一)劃分聲環境區劃單元
根據城市功能、城市用地類型、行政邊界、交通干線等確定聲環境區劃單元,原則上,單塊區劃單元面積不小于0.5km2。
(二)劃定0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用地性質為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劃單元劃為0類聲環境功能區,該區域內及附近區域應無明顯噪聲源,區域界限明確。
(三)劃定1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用地現狀已形成一定規?;蛞衙鞔_規劃為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用地的區域,或者雖兼有其他用地性質但上述居民住宅等五種用地在該區域中占地率≥70%的區劃單元,劃為1類聲環境功能區。
(四)劃定3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現狀用地已形成一定規?;蚪谝巹澮衙鞔_主要功能為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用地的區域;或者該區域內雖兼有其他用地性質但上述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用地在該區域中占地率≥70%的區劃單元,劃為3類聲環境功能區。
(五)劃定2類聲環境功能區
將現狀用地已形成一定規?;蚪谝巹?/span>已明確主要功能為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用地的區域,或者在劃定的0、1、3類聲環境功能區以外居住、商業、工業混雜的區域,劃為2類聲環境功能區。
(六)劃定4類聲環境功能區
4類聲環境功能區的劃分主要以交通干線邊界線外一定區域范圍為劃分的基本依據,按《重慶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渝環〔2015〕429號)中規定執行,如表2:
表2:交通干線相鄰區域4類功能區距離的確定
源強類型 |
劃分距離(m) |
相鄰功能區類型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軌道交通(鋼軌-地面段)、鐵路* |
55 |
1類區 |
40 |
2類區 | |
25 |
3類區 | |
一級公路、城市主干路、內河航道 |
50 |
1類區 |
35 |
2類區 | |
20 |
3類區 | |
二級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膠軌-地面段) |
45 |
1類區 |
30 |
2類區 | |
15 |
3類區 | |
注:鐵路交通干線邊界線外區域劃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域,其余均為為4a類,對于4b類聲環境功能區與4a類聲環境功能區有重疊的部分,劃為4b類聲環境功能區。 |
若臨街建筑以低于三層樓房的建筑(含開闊地)為主,線路邊界線外一定距離內(見表2)的區域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若劃分距離范圍內臨路建筑以高于三層樓房以上(含三層)的建筑為主,第一排建筑面向線路一側至線路邊界線的區域及該建筑物的兩側一定縱深距離(見表2)范圍內受交通噪聲直達聲影響的區域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對于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雖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樓座錯落設置使部分樓體探出前排遮擋并受到線路交通噪聲的直達聲影響,則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樓層面向線路一側范圍為4a類區。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聲直達聲影響的區域執行器相鄰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交通干線建設規劃實施前按當前聲環境功能區管理,規劃實施后實時調整劃定為相對應的4類聲環境功能區。
四、劃分結果
(一)城區與工業園區
潼南城區與工業園區共劃分20個區劃單元,其中:
1類聲環境功能區區劃單元6個,區劃面積為4.68km2,占區劃總面積的9.17%;
2類聲環境功能區區劃單元10個,區劃面積為13.12km2,占區劃總面積的25.68%;
3類聲環境功能區區劃單元4個,區劃面積為21.49km2,占區劃總面積的42.06%;
4類聲環境功能區分布于各區劃單元中,不單獨劃分區劃單元,區劃面積為11.8km2,占區劃總面積的23.09%。
按照《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和《重慶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4類聲環境功能區計算面積時不包含交通干線本身(交通干線面積4.8km2)。
表3 ??潼南城區與工業園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
城市 區域 |
區劃單元 編碼 |
聲功能區類型 |
適用 區域 |
區劃單元主要用地類型 |
面積(km2) |
區劃單元范圍描述 |
潼南區 |
500152L001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居住、公園綠地 |
0.58 |
佳城天下、華廈金都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2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居住、教育 |
1.05 |
重慶市潼南實驗中學校、中共重慶市潼南區委黨校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3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居住、教育、公園綠地 |
0.81 |
瀚恩學府藍灣、潼南人民生態公園、重慶市潼南區人民小學校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4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居住、教育 |
0.55 |
潼南區朝陽小學校、上品景苑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5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居住、教育、公園綠地 |
0.78 |
立業林云江山、重慶市潼南第一中學校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6 |
1類 |
居住文教區 |
居住、教育 |
0.90 |
大佛中學、富達小區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7 |
2類 |
建制鎮區 |
集鎮 |
1.60 |
田家鎮 |
潼南區 |
500152L008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商業混雜用地 |
1.70 |
規劃商業用地、規劃住宅用地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09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商業混雜用地 |
1.00 |
依云九街區、中國平安財產保險(潼南支公司)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10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商業混雜用地 |
0.99 |
潼南江北汽車站、東旭瓷磚批發城、雙龍小區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11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教育、商業混雜用地 |
3.58 |
金福新區片區 |
潼南區 |
500152L012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商業混雜用地 |
0.71 |
金福壩片區 |
潼南區 |
500152L013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行政辦公、商業混雜用地 |
0.58 |
潼南區政府、隆鑫中央大街、華美購物中心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14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教育、商業混雜用地 |
1.33 |
潼南客運汽車站、西南國際燈具城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15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商業混雜用地 |
0.68 |
潼南時代廣場、錦天麗城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16 |
2類 |
商住工混雜區 |
居住、教育、商業混雜用地 |
0.94 |
潼南汽車站、潼南體育館等區域 |
潼南區 |
500152L017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4.33 |
田家工業園區 |
潼南區 |
500152L018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倉儲物流用地 |
4.56 |
工業園區北區 |
潼南區 |
500152L019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7.90 |
工業園區南區 |
潼南區 |
500152L020 |
3類 |
工業區 |
工業用地 |
4.69 |
循環經濟產業園 |
潼南區 |
- |
4a類 |
交通干線及兩側區域 |
交通用地 |
11.39 |
航電樞紐、成渝環線高速、潼南大道、產業大道、東安路、巴蜀大道、東風大道、巴渝大道、104縣道、潼南公路、濱江路、創業大道、創意大道、朝陽東路、建設路、安康路、學院路、體育路、豐園路、金佛大道、538省道、東灣大道、民業街、向陽路、興潼大道、甘泉東路、甘泉西路、產業五支路、產業三支路、園區道路、東圣街、創新大道、金潼西路、205省道、東安大道、正興街、外灘西路、潼柏路、大同街、石院街、351國道、無名道路、規劃道路 |
潼南區 |
- |
4b類 |
火車站及鐵路兩側區域 |
交通用地 |
0.41 |
潼南火車站、潼南南火車站 |
(二)建制鎮
雙江鎮、古溪鎮、塘壩鎮、柏梓鎮、崇龕鎮、上和鎮、小渡鎮、臥佛鎮、玉溪鎮、米心鎮、太安鎮、龍形鎮、花巖鎮、別口鎮、五桂鎮、新勝鎮、壽橋鎮、群力鎮和寶龍鎮共19個建制鎮。當前,建制鎮鎮區以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為主,統一執行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
(三)其它區域
未列在本方案的區域可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7.2條規定執行鄉村聲環境功能區管理標準。
五、監督與管理
(一)區生態環境部門對全區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區公安、城市管理、交通、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二)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時,應當統籌規劃建設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設用地時序,充分考慮建設項目的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并落實噪聲污染防護措施。
(三)本次劃分以現有城鎮范圍、開發區域和國土空間分區規劃為主進行劃分,原則上5年調整一次,確因全區城市建設和重大規劃實施調整,可申請方案修編并按原程序報批。
(四)根據新的聲環境功能區劃,調整監測點位。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新增金福壩片區、航電樞紐及新增交通干線的聲環境監測點位。依據《重慶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渝環〔2015〕429號)要求,未建成的規劃區內,按其規劃性質或按區域聲環境質量現狀,結合可能的發展劃定區域類型。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潼南府辦發〔2018〕107號)同時廢止。
附件:1.潼南區全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圖
2.潼南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圖
3.潼南區城市規劃區交通干線一覽表
附件1
潼南區全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圖
附件2
潼南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圖
附件3
潼南城區交通干線一覽表
聲功能區類別 |
道路等級 |
道路名稱 |
面積(km2) |
4a類 |
交通樞紐區 |
航電樞紐 |
0.62 |
高速公路 |
成渝環線高速 |
0.09 | |
主干道 |
潼南大道 |
0.65 | |
產業大道 |
0.29 | ||
東安路 |
0.04 | ||
建設路 |
0.23 | ||
東風大道 |
0.12 | ||
巴渝大道 |
0.33 | ||
104縣道 |
0.15 | ||
潼南公路 |
0.14 | ||
濱江路 |
0.24 | ||
體育路 |
0.07 | ||
創意大道 |
0.38 | ||
安康路 |
0.17 | ||
學院路 |
0.09 | ||
巴蜀大道+規劃道路 |
0.62 | ||
創業大道+規劃道路 |
0.37 | ||
朝陽東路+規劃道路 |
0.20 | ||
潼南公路+規劃道路 |
0.12 | ||
規劃道路1 |
0.15 | ||
規劃道路2 |
0.06 | ||
規劃道路3 |
0.25 | ||
規劃道路4 |
0.12 | ||
規劃道路5 |
0.12 | ||
4a類 |
次干道 |
豐園路 |
0.20 |
民業街 |
0.19 | ||
興潼大道 |
0.09 | ||
甘泉東路+甘泉西路 |
0.18 | ||
產業三支路 |
0.09 | ||
園區道路 |
0.09 | ||
東圣街 |
0.16 | ||
創新大道 |
0.10 | ||
金潼西路 |
0.23 | ||
205省道 |
0.31 | ||
東安大道 |
0.10 | ||
外灘西路 |
0.07 | ||
正興街 |
0.08 | ||
潼柏路 |
0.09 | ||
大同街 |
0.11 | ||
石院街 |
0.16 | ||
金佛大道+規劃道路 |
0.31 | ||
538省道+規劃道路 |
0.13 | ||
東灣大道+規劃道路 |
0.39 | ||
向陽路+規劃道路 |
0.27 | ||
產業五支路+規劃道路 |
0.09 | ||
351國道+規劃道路 |
0.17 | ||
無名道路+規劃道路 |
0.11 | ||
規劃道路6 |
0.27 | ||
規劃道路7 |
0.14 | ||
規劃道路8 |
0.19 | ||
4a類 |
次干道 |
規劃道路9 |
0.21 |
規劃道路10 |
0.10 | ||
規劃道路11 |
0.21 | ||
規劃道路12 |
0.25 | ||
規劃道路13 |
0.16 | ||
規劃道路14 |
0.12 | ||
規劃道路15 |
0.11 | ||
規劃道路16 |
0.16 | ||
規劃道路17 |
0.07 | ||
規劃道路18 |
0.06 | ||
4b類 |
交通樞紐區 |
潼南站 |
0.31 |
交通樞紐區 |
潼南南站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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