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舉報案件臺賬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舉報案件臺賬 | |||||||||
序號 | 批次 | 受理編號 | 舉報詳細地址 | 舉報內容 | 辦理情況 | 牽頭整改單位 | 配合單位 | 辦結狀態 | 辦結時間 |
1 | 第五批 | X3CQ202405120009 | 小渡鎮集靈村和代場村 | 信訪人反映重慶崇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打著集約鄉村建設的名義在重慶市潼南區小渡鎮集靈村和代場村建“幸福梅林公社”,大量毀壞原生態植被和樹木,修路上山并水泥硬化,建生產便道或觀光道, 在山頂修大型水池灌溉果樹,造成水土流失和塌方隱患,在2023年流經小渡鎮的瓊江河爆發幾十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水淹數個鎮街,小渡鎮全域就造成直接損失上億元。該公司承包村民耕地,惡意套取國家財政補助款,但只支付了村民部分承包費。 | 一是針對關于毀壞原生態植被和樹木的問題。該問題階段性辦結。5月21日上午,區林業局行政執法科根據實地調查核實情況,對違法主體行政處罰1040元,并責令其原地或異地補種樹木69株。違法主體已完成補植面積0.2341公頃,補種柏樹89株,經驗收,已達到補種要求。 二是關于只支付了村民部分承包費問題。該問題已辦結。按照邊督邊改的要求,2024年5月15日上午,重慶崇泰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已經轉賬4萬元至小渡代場村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租地協議已經兌付承包費。 |
區林業局 | 小渡鎮 | 已辦結 | 5/22/2024 |
2 | 第七批 | X3CQ202405140024 | 群力鎮小龍村八社姬家溝村、合家灣山上養豬場 | 重慶市潼南區群力鎮小龍村八社姬家溝村民反映:1、群力鎮小龍村八社姬家溝的集體所有池塘被村民(村霸)承包喂魚,飼料污染水體(呈黑色),臭味擾民。2、附近合家灣山上開辦一家養豬場,臭氣擾民。3、半邊灣以前山清水秀,后來開了一個石子廠,挖山一大半,石子、渣土填埋耕地,下大雨會有泥石流風險,掩埋大量農田。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4年12月10日辦結,具體情況如下。 (一)關于姬家溝集體所有池塘被承包喂魚,臭味擾民問題。一是業主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未投喂商品飼料喂養,未安裝投料機和充氧機,池塘水無臭味、無異常顏色。二是定期監測結果顯示該池塘水質穩定。2024年7月12日、9月24日、11月26日,潼南區農業科技推廣中心水產站實驗室先后3次抽取該池塘水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COD)、總氮和總磷均符合《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17)的二級排放標準,水質較為穩定。 (二)關于合家灣山上養豬場臭氣擾民問題。一是業主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提高了環保意識,定期打掃養殖場,保持干凈,減少蚊蟲滋生。二是飼養環節在飼料中添加益生菌,提高了飼料消化率,臭氣產生減少。三是糞污發酵環節增加厭氧發酵時間,糞污經過充分發酵后減少了還田還土時的臭氣產生。四是生豬銷售環節采取分批銷售模式,減少了賣豬時的異味。區農業農村委、群力鎮人民政府不定期跟蹤回訪,未復發臭氣擾民問題。 (三)關于半邊灣石子廠填埋耕地,有泥石流風險問題。一是群力鎮人民政府組織對半邊灣石子廠填埋耕地(吳興貴違建攪拌站復墾地塊)中的礫石進行清理,并利用107省道群力段修建護坡剝離的土壤以及群力鎮小龍村8社改造村道剝離的土壤共計約150噸轉運到該地塊,以增加耕作層厚度。經現場核實,該地塊已具備耕作條件,符合耕地認定標準。二是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專業地質技術單位(重慶市二零八地質環境研究院有限公司)對存在泥石流風險的區域進行踏勘,出具了調查報告,編制了《重慶市潼南區群力鎮小龍村填方邊坡治理工程設計》(以下簡稱“工程設計”),并按照工程設計施工完成邊坡治理,消除了泥石流風險。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群力鎮人民政府加強該區域地災防治巡查,未出現地質災害安全事故。 |
區農業農村委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群力鎮 | 已辦結 | 5/18/2024 |
3 | 第十批 | D3CQ202405170074 | 太安鎮河邊村3社1-12號 | 潼南區太安鎮河邊村3社1-12號重慶涪潤建材有限公司在農業用地建工廠(屬于化工廠),該工廠生產瀝青時產生噪音、揚塵、異味擾民。曾向相關部門反映,未得到有限處理。訴求:核實該工廠為何單獨建設在農業用地區域,沒有建設在工業用地。 | 環境問題已整改,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已結案。重慶涪潤建材有限公司預拌砂漿生產棚難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關建設審批手續,太安鎮人民政府按照2024年5月21日下達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改正〔2024〕005號)限期組織拆除。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太安鎮 | 已辦結 | 5/23/2024 |
4 | 第十一批 | X3CQ202405180066 | 梓潼街道辦事處后面 | 來信人自稱82歲老人,反映2014年8月23日潼南電力公司職工彭凌風代表公司在來信人房屋(梓潼街道辦事處后面)堆放農網改造使用的相關材料,以及辦公、宿舍用房。由于當時潼南電力公司職工彭凌風一直拖延不與來信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至今未支付房屋租金,并且電力公司請的保管員現在仍住在來信人家里,汽車、水泥桿、膠帶等物品仍堆在來信人院壩及周圍,嚴重影響了環境衛生。 | 1、區經濟信息委、區司法局、區法院、梓潼街道、玉溪鎮及潼南電力公司前往現場核實處理,明確責任,立即整改。 2、組織搬運人員、車輛將堆放的相關物品搬離至定點倉庫,2天完成了所有物品搬離工作,并做好現場清潔衛生,對周邊開展環境整治,營造干凈整潔生活環境。3、經勸說住在來信人家中的保管員同意搬離,但保管員與來信人私下達成協議,保管員繳納租金并繼續居住。關于彭波一直未支付租金的問題,已建議來信人走訴訟程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區司法局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 區經濟信息委 | 已辦結 | 5/22/2024 | |
5 | 第十一批 | X3CQ202405180067 | 太安鎮河邊村三社1-12號(原龍頭小學)的涪潤建材有限公司 | 來信反映位于潼南區太安鎮河邊村三社1-12號(原龍頭小學)的涪潤建材有限公司利用農業用地違規建設化工廠瀝青攪拌站,產生水、大氣、噪聲污染。要求涪潤建材有限公司搬遷。 | 環境問題已整改,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已結案。重慶涪潤建材有限公司預拌砂漿生產棚難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關建設審批手續,太安鎮人民政府按照2024年5月21日下達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改正〔2024〕005號)限期組織拆除。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太安鎮 | 已辦結 | 5/23/2024 |
6 | 第十二批 | D3CQ202405190026 | 涼風埡街道歐鵬小區3棟外潼心游樂場 | 潼南區涼風埡街道歐鵬小區3棟外潼心游樂場產生噪音擾民,違反有關規定。 | 采取單獨檢查或聯合排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抽查等方式,對“U8不夜城”進行常態化明查暗訪,發現噪音超標等問題立即現場處置,督促其業主立即整改到位。 | 區文化旅游委 | 區商務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梓潼街道 | 已辦結 | 5/23/2024 |
7 | 第十二批 | D3CQ202405190025 | 崇龕鎮崇柏路(菜花節路標位置) | 潼南區崇龕鎮崇柏路(菜花節路標位置)有私人和環衛人員焚燒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秸稈產生異味擾民。曾向上一輪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過,但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 一是區城市管理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委、崇龕鎮落實具體整改措施;二是崇龕鎮進一步完善制定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和垃圾清運處置制度,健全清掃保潔、垃圾轉運監管機制,加大生活垃圾轉運頻次;三是崇龕鎮對轄區內保潔人員、轉運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培訓;四是由崇龕鎮通過院壩會、入戶宣傳等方式對周邊居民進行宣傳引導;五是由區城市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委加強對焚燒垃圾和秸稈的執法指導,由崇龕鎮常態化開展日常巡邏檢查和執法,發現就地焚燒現象立即制止,對就地焚燒的保潔員進行嚴肅處理;六是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度,提高農作物秸稈利用率,并設置禁止焚燒公示牌,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七是崇龕鎮更換垃圾分類宣傳欄,公示垃圾管理責任人和監督投訴電話。 | 區城管局 | 區農業農村委、崇龕鎮 | 已辦結 | 5/27/2024 |
8 | 第十三批 | D3CQ202405200006 | 哈弗公館1棟樓下 | 潼南區哈弗公館1棟樓下的霞妹妹鮮菜燒烤,長期存在占道經營、噪音擾民,每天至少營業到凌晨2點多,多次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均未得到解決。 | 一是現場督促店主清理干凈在人行道上堆放的雜物,并對店主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二是由區公安局和區城市管理局安排專人監管該店,制止占道經營,防止噪聲擾民。三是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將全城燒烤店和其他經營類店鋪納入監管網格,根據各店實際情況,細化監管措施,實行統一長效管理,防止占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發生。 |
區城管局 | 區公安局 | 已辦結 | 5/21/2024 |
9 | 第十三批 | D3CQ202405200004 | 臥佛鎮正街90號至92號 | 潼南區臥佛鎮正街90號至92號過道旁的污水管道沒有接入污水井,污水外流,臭氣擾民。 | 一是調整該處居民污水管網接入方式,重新鋪設污水支管,修復收集井。 二是加強對城鎮居民的排水宣傳和引導,落實居民對自建收集井及管道定期清掏的責任。 三是鎮政府組織人員對排水設施定期巡查,對存在問題及時處置。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臥佛鎮 | 已辦結 | 5/24/2024 |
10 | 第十四批 | D3CQ202405210088 | 花巖鎮花石村5組3社 | 潼南區花巖鎮花石村5組3社萬志養豬場排放糞水產生臭氣擾民,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曾向相關部門反映無果,現要求整治,并回復處理情況。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4年12月10日辦結,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指導養殖場優化養殖技術,減少糞污臭氣。飼養環節,使用低蛋白日糧飼料,添加益生菌;降低飼養量、減少臭源,存欄生豬保持在2400頭以下。糞污處理環節,加強糞污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設施運行正常,延長糞污發酵時間,經過充分發酵的糞污臭味明顯減少。 二是加強周邊居民防護,減少臭氣影響。督促養殖業主承擔環保主體責任和企業社會責任,自覺落實措施、減少臭氣擾民,加強與周邊居民溝通,采購防蠅藥物贈送給附近村民、避免蚊蟲滋生影響居民健康。 三是加強后續監管,確保問題不反彈。區農業農村委不定期到該養殖場進行檢查指導,花巖鎮人民政府常態化對該養殖場進行監督管理。該養殖場未復發臭氣擾民問題。 |
區農業農村委 | 花巖鎮 | 已辦結 | 5/28/2024 |
11 | 第十七批 | X3CQ202405240070 | 高新區化工產業園 | 潼南高新區化工產業園內的化工企業每年檢修都會有沾染化學品甚至劇毒物質的反應釜、化學品原料貯存罐、管道、閥門等設備需要更換,而潼南區生態環境局對這些沾染有毒甚至劇毒的廢金屬均未進行有效管理,導致這些化工廠為了規避監管,從來不進行申報,反而將這些沾染危險化學品和有毒物質甚至劇毒物質的金屬廢品賣給一些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和處置設施的小商販手里以獲取利益,這些小商販又將這些廢金屬轉到沒有任何防滲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廢鋼堆放場地暫存,把里面的有毒有害物質剔除胡亂處理,或用水清洗,清洗廢水散排。然后再將這些不滿足國家對鋼鐵廠原料污染物控制要求情況下賣給了鋼廠,導致對重慶市空氣污染和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帶來了很大的污染風險。請督查組督促潼南高新區化工產業園、潼南區生態環境局 糾正化工企業對沾染有害物質金屬的錯誤處理方式,建立有效且長效的管理機制。 | 區生態環境局已印發《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強企業檢修期間產生廢棄設備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檢修期間產生廢棄設施設備管理。 | 區生態環境局 | 潼南高新區管委會 | 已辦結 | 5/27/2024 |
12 | 第二十批 | X3CQ202405270033 | 涼風埡工業園區 | 1.請查一下潼南區涼風埡工業園區的污水哪兒去了。幾十家工廠廢水大部分從地下漏排到朝陽湖經洗菜溪排入涪江河,可以去查一下排水管和洗菜溪的水質。2.涼風埡污水處理廠是生活污水處理廠還是工業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處理復雜,是否可以與生活污水處理二合一?3.這個污水處理廠排口下面的河水非常臟,是否滿足水質要求,請派員查一下。 | 1.立即組織人員對南區管網開展全面排查,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管網堵塞、破損問題實施清淤修復工作。 2.區住建委,區生態環境局對南區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根據近幾年污水廠水質水量核定表,運營各項指標正常,污水達標排放。 3.立即對污水處理廠受納水體開展巡查,督促沿線存在污水排放點位的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
潼南高新區管委會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已辦結 | 6/4/2024 |
13 | 第二十二批 | D3CQ202405290015 | 梓潼街道時代廣場1期3棟 | 潼南區梓潼街道時代廣場1期3棟緊鄰永輝超市空調外機,空調運行時產生噪音擾民,同時外機會產生軍團菌,導致居民患有哮喘、皮膚病的癥狀。 | 空調外機已搬遷。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衛生健康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梓潼街道 | 已辦結 | |
14 | 第二十二批 | X3CQ202405290008 | 重慶巨廈建材有限公司 | 潼南區新勝鎮鐵線村1社重慶巨廈建材有限公司,煙大、粉塵大。致使附近村民的農作物無法存活。 | 區經濟信息委、區生態環境局、新勝鎮等相關部門立即對重慶市巨廈建材制造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核實,該群眾舉報反映問題部分屬實。1. 立行立改,對項目露天堆場的原料非作業面頁巖進行完全覆蓋。 2.加強巡查檢查,并主動與周邊群眾做好溝通解釋工作,爭取群眾理解。 |
區經濟信息委 | 區生態環境局、新勝鎮 | 已辦結 | 6/30/2024 |
15 | 第二十五批 | D3CQ202406010086 | 三十米大街永輝超市時代廣場小區 | 潼南區三十米大街永輝超市的排風機對著時代廣場小區3棟,排風機運行時產生噪音、廢氣擾民的現象,影響周圍居民的生活。 | 空調外機已搬遷。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住房城鄉建委、梓潼街道 | 已辦結 | |
16 | 第二十六批 | D3CQ202406020060 | 雙江鎮金龍寺旁偉杰紙業有限公司 | 潼南區雙江鎮金龍寺旁偉杰紙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火紙(寺廟內用的東西),是使用化學物品泡制出來。投訴人稱公司內有污水處理池,但一直沒有打開使用過,長期晚上隨意將污水排入涪江,江內的魚會死亡,影響水質、生態環境。且該公司還在增加制造火紙的機器。投訴人稱因最近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來重慶,該公司沒有排污和生產。 | 偉杰紙業所有生產設備已拆除,無恢復生產能力;公司車間、過道零散堆放有廢棄的鋼材和生產設備上拆除的零件已部分變賣或統一堆放倉庫,環境風險隱患已消除。區旅投集團已完成場地產權過戶手續。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經濟信息委、區旅投集團、雙江鎮 | 已辦結 | 6/7/2024 |
17 | 第二十八批 | D3CQ202406040061 | 大福社區八角廟金銳農貿市場 | 潼南區大福社區八角廟金銳農貿市場4:00開始攤販爭搶攤位產生噪音擾民,并且攤販用喇叭叫賣產生噪音;該市場東側的垃圾站的垃圾車,5:00清運垃圾產生噪音擾民。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處理后,再次反彈。 | 一是加強市場巡查管理。市場管理方安排專人引導攤販進入攤位,督促攤販早上6:00后出攤,出攤過程中,盡量避免噪音擾民。同時加強市場日常巡查管理,要求攤販禁止使用喇叭進行叫賣。二是科學規范垃圾清運工作。由區城管綜合執法支隊督促指導該市場及周邊物業小區每日傾倒垃圾時間控制在清晨6:00后作業,并要求市場及物業小區工人傾倒垃圾時注意操作規程控制噪音。區環衛所對清運駕駛員進行文明作業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清運駕駛員控制防噪聲擾民的意識,提升服務質量。調整清運作業時間,明確規定此處垃圾箱環體清運作業時間必須在早上6:30后,盡量避免噪音擾民。安排環衛督察人員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 | 區商務委 | 區城市管理局、大佛街道 | 已辦結 | 6/7/2024 |
18 | 第二十八批 | D3CQ202406040042 | 桂林街道甘泉西路尚品雅居小區 | 潼南區桂林街道甘泉西路尚品雅居小區2棟1單元、1棟2單元旁邊的明月酸湯魚、春億酸湯魚沒有專用煙道,排放油煙擾民,投訴人稱兩個店鋪的選址不符合環保要求,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向有關部門反映后未得到有效處理。投訴人要求:依法處理。 | 6月5日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對明月酸湯魚進行了監督性油煙監測,6月11日監測結果顯示:廚房油煙廢氣排口(FQ1)排放的廢氣中油煙、非甲烷總烴檢測結果均滿足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859-2018)表1中排放要求。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市場監管局、桂林街道 | 已辦結 | 6/11/2024 |
19 | 第二十九批 | X3CQ202406050076 | 梓潼街道福康新村小區一棟2單元 | 潼南區梓潼街道福康新村小區一棟2單元底樓門市“星星燒烤大排檔”(興業街120號,面對福康新村大門右側,一中音樂教室對面),于2024年3月16日開業,規劃設計該門市無煙道,該店油煙采取向門市外直排。且存在占道經營,深夜高深喧嘩持續到凌晨三四點,有時甚至通宵,樓上居民苦不堪言。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未果。 | 油煙排放問題已整改,移動燒烤車已接一根排煙管道接入廚房地下,產生的油煙經自帶的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管道接入地下雨水井排放。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梓潼街道 | 已辦結 | 6/7/2024 |
20 | 第三十一批 | X3CQ202406070053 | 芭蕉村3社 | 潼南區臥佛鎮芭蕉村3社村民反映,2014年開始修建瀘南(瀘州-南充)高速路經過投訴人房子旁邊,高速路距離投訴人住房僅5米左右。通車后,車輛行駛噪音很大(夜間噪音更大),灰塵特別多,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多次反映,至今未解決。希望能安裝隔音墻,解決民生問題。 | 已于7月22日完成20米聲屏障建設。 | 市交通局 | 臥佛鎮 | 已辦結 | 7/31/2024 |
21 | 第三十二批 | D3CQ202406080040 | 玉溪鎮 | 潼南區玉溪鎮古玉路能源加油站對面的攪拌站(攪拌站老板姓楊)噪聲擾民,揚塵嚴重。攪拌站無相關手續。 | 1.2024年6月20日區生態環境局對重慶昂慶勞務有限公司(玉溪鎮鷲臺村3組攪拌站)在未完善環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設混凝土攪拌站的行為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建設,并完善相關制度。2024年8月1日,區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7080元整。 2.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城發集團、玉溪鎮人民政府對該攪拌站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完善降音降塵措施。目前,該攪拌站已取得環評相關手續。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玉溪鎮 | 已辦結 | 6/13/2024 |
22 | 第三十二批 | D3CQ202406080041 | 龍形鎮 | 1、潼南區大石橋水庫被周圍村民飼養的家禽污染,龍形鎮安置房居民使用水時,發現水中有雜草、雞鴨鵝毛。 2、潼南區龍形鎮安置房旁有30個停車位上有泥土,下雨泥土被從山上沖進居民家中(周志鑫、周華英、龍學平音譯),晴天揚塵擾民,向村委反映未果。 3、潼南區龍形鎮安置房堡坎泥土垮塌到8排4-5號房屋門口。 |
1、水廠保持每天自檢水質,管網未漏水每月檢測兩次。 2、水廠、龍形鎮、相關村(社)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地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高橋村加強日常保潔,如有垮塌砂石及時清運,動員居民主動參與日常保潔。 4.8月下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清除大面積水葫蘆。 5.10月中旬組織人員在飲用水源保護區清除漂浮物(主要是水葫蘆)。 |
龍形鎮 | 已辦結 | 6/1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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