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一是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及公務員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方案,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是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辦法并組織實施。三是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方案,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牽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四是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實施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五是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實施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六是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七是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牽頭擬訂相關政策實施辦法,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八是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九是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干部和三州內調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干部隨調家屬的安置和隨遷人員的戶口轉移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維穩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的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十是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聘任制公務員綜合管理,完善公務員的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勵等各項配套法規實施辦法的擬訂和綜合管理;依法對公務員履行職責和執行公務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榮譽和獎懲制度,綜合管理獎懲和表彰工作;負責報送上級機關表彰、獎勵單位和人員審核;承辦法定、委托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十一是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十二是擬訂并組織實施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三是組織實施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潼南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十四是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組成部門,本級下屬 2 個參公事業單位,1 個直屬事業單位,內設 11 個職能科室。在編職工 30 人,離退休 23 人,臨時工 2 人,遺屬等其他 2人。在編公務車 1 輛,執法車 1 輛。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 2017 年度收入總計 1,161.19 萬元,支出總計 1,161.19 萬元。與 2016 年決算數相比,收支增加 97.58 萬元、增長 9.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預算增加;年度執行中增加預算 129.5 萬元,主要是增發公務員平時考核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高出部分及公招經費增加等。本部門 2017 年度收入合計 1,161.19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1,161.19 萬元,占 100.00%。本部門 2017 年度支出合計 1,161.19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734.49 萬元,占 63.25%;項目支出426.69 萬元,占 36.75%。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 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 1,161.19 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 97.58 萬元,增長 9.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預算增加;年度執行中增加預算 129.5 萬元,主要是增發公務員平時考核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高出部分及公招經費增加等。本部門 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 1,161.19 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 97.58 萬元,增長 9.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預算增加;年度執行中增加預算 129.5 萬元,主要是增發公務員平時考核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高出部分及公招經費增加等。本部門 2017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45.26 萬元,占 12.5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 12.51 萬元,主要原因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957.52 萬元,占 82.46%,較年初預算數減少 113.66 萬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納入社保基金管理和專項資金預算減少;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34.87 萬元,占 3.0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3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或減少;住房保障支出 23.54 萬元,占 2.03%,較年初預算數減少 1.80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或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734.49 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581.27 萬元,較上年增加 191.86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基數調整、發放及補發平時考核獎等。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平時考核獎等。公用經費 153.22 萬元,較上年增加 107.87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頭經費預算標準提高、發放了公務員交通補貼、新增伙食費支出,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會議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等。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7 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 14.74 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 2.06 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 10.11 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事業單位公招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 1.89 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較上年支出數增加 0.18 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才引進工作力度加大,外出引進人才工作頻率提高,公務車使用量加大。公務接待費?4.63 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公招面試考務人員及考生工作用餐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 9.37 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 2.24 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控支出范圍及標準。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7 年本部門公務車保有量為 4 輛;國內公務接待 44 批次,1,852 人。2017 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 24.99 元,車均維護費 2.53 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7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153.22 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會議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 2016 年增加 107.87 萬元,增長 237.83%,主要原因是人頭經費預算標準提高、發放了公務員交通補貼、新增伙食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門共有車輛 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4 輛。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35.5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7.11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22.97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5.5 萬元。主要用于采購日常辦辦公用品及耗材、辦公大樓維修及廁所整改工程、購買服務等。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我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2)績效目標自評結果。我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3)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我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4)以區財政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我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七)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八)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455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