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老年食堂建設實施方案(試行)》政策解讀
<<重慶市潼南區老年食堂建設實施方案(試行)>>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開展老年食堂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區養老和增進老年人福祉的重要舉措。2023年10月10日李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會議指出,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是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區養老、增進老年人福祉的重要舉措。
二、制定依據
根據《關于印發老年人照顧服務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14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重點民生實事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1號)、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推進老年食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民發〔2023〕9號)等要求,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制定了該<<方案>>。
三、主要內容
(一)服務對象。一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城鄉低保、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中的60周歲及以上老人。二是有助餐需求的65周歲(含)以上其他老年人,以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民政服務對象。
(二)套餐標準。早餐標準根據實際情況自定,中、晚的自助餐標準建議為8元—15元/人/餐(可依據市場需求酌情調整),點餐另算。
(三)服務內容。提供就餐、取餐、送餐上門等服務。
(四)場所設置。老年食堂應依法依規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積原則不少于50平方米。宜設在2層以下(含2樓),3樓以上應設電梯,并在食堂內外配置無障礙設施和助餐工具。
(五)運營模式。一是依托現有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站、養老機構食堂、社會餐飲企業等場所,或利用存量資源改造合理設置老年食堂,原則上每個城市社區不超過一家。二是通過簽訂合作協議形式依托有資質、有信譽的大中型餐館服務場所設置“老年餐桌”,為老年人提供價格優惠、品種多樣的老年餐。
(六)獎補政策。一是確定為市級老年食堂示范點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二是早餐消費滿3元的65歲及以上老年人,以及低保戶、特困對象、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的60歲及以上老年人補助1元/餐·人。中、晚餐消費滿8元的65歲及以上老年人補助1元/餐·人,滿15元補助2元/餐·人。中、晚餐消費滿8元的低保戶、特困對象、殘疾人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群體每餐補助3元/餐·人,滿15元補助4元/餐·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早餐5元內免費、中晚餐8元內免費,滿15元補助10元。助餐補貼政策試行一年,試行期滿后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另行制定。
四、管理要求
符合條件的組織或機構向所屬鎮(街道)提出申請,經當地民政和市場監管機構對相關資質、場所進行審核后可認定為老年食堂或老年助餐點,報區民政局備案,并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經審核認定設置的老年食堂應統一命名為“**社區(村)老年食堂”,在室外醒目位置懸掛統一的標識,標識樣式由區民政局統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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