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潼南區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做好2020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
潼民政發〔2020〕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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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0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
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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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細民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2020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民發〔2020〕46號)要求,打好收官之戰,強力推進我區養老服務質量大提升大轉變,現就做好2020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對標對表、安全為先、務求實效的原則,堅持以安全隱患整治、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等質量提升工作為抓手,著力解決影響養老院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持續改進養老院服務質量。到2020年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全面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有序推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全面達標,養老機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基本消除,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長效機制逐步健全,社會對養老服務滿意度不斷提升,讓養老機構服務對象健健康康有尊嚴,舒舒服服有品質。
? 二、重點任務
??? (一)統籌做好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復服務秩序工作。民政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上級安排部署,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將應急措施和常態化防控緊密結合,有力有序推動養老機構恢復養老服務秩序。同時,繼續抓緊抓實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養老機構疫情防控要求,堅決執行內部管理、探視探訪、人員就醫、物資采購、監測消毒等防疫措施,強化巡查督導,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實現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和恢復服務秩序“雙豐收、兩不誤”。
? (二)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建立健全區聯合普查、養老機構自查的綜合監管體系,民政、住房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履行監管責任,形成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合力。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完善養老機構服務糾紛預防和處置機制,加強養老機構食品安全監管,推廣養老機構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提高監管效能。民政部門要采取公眾信息網發布等方式,公開所有養老機構名單,通過信息公開的方式加強養老機構監管。
?? (三)抓好《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準備工作。加強《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宣傳推廣。結合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評估等工作,對照《安全基本規范》國家標準開展自查,建立臺賬、羅列清單、限期整改,2020年底前,確保60%以上的養老機構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報請區人民政府組織聯合執法,依法取締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規范》等相關強制標準,拒不整治或無法完成整治的養老機構,守住養老機構安全底線。啟動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并做好銜接,進一步清除存量風險隱患,堅決遏制增量安全風險,依法查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可能造成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損害的養老機構。
?? (四)實施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行動。按照《潼南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分步實施具體方案》(潼民政發〔2020〕23號),壓實鎮街選址建設主體責任,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整合辦公、廠房、商業等各類閑置資源,支持社會力量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場所,倒排工期、打表推進,建設運營10個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和63個社區養老服務站,基本實現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
(五)組織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GB/T37276-2018)、《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DB/50T 908-2019)、《重慶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制定養老機構星級、葉級評定實施細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按照養老機構提出申請、區民政局初審、市評定委員會審核、實地開展評定、審定評定結果、公示授牌的程序,對在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評估中達標且依規備案的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進行等級評定,充分發揮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示范引領作用,培育養老服務品牌,全面提升養老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為老年人選擇養老機構提供參考。
?? (六)繼續開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評估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繼續開展全區養老機構執行《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國家標準情況評估,摸清全區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底數,找準制約養老服務質量的瓶頸問題,檢查2019年度未達標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整改情況,視情通報整改進度及我區符合《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的養老機構名單,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不達標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全面推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2020年底前,確保70%養老機構符合《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要求,實現全區養老服務質量大提升大轉變。
?? (七)繼續推進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工程。全面推廣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工程,依托社會福利院或鎮街敬老院,打造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機構,設置標準化功能用房、配置適老化、護理型設施設備,改善集中照護機構設施和照護條件,提升特困人員集中照護保障能力。2022年底前,建設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優先滿足轄區內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專業照護需求。
(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在全區選17個鎮街農村敬老院進行熱水供應系統、老人房間標準化、公共洗浴間適老安全化升級改造,改善農村敬老院基礎設施條件,建設農村養老服務陣地,增強農村養老服務能力。采取“登記不增編,由鎮街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兼任敬老院法人代表”“掛靠鎮街事業單位登記”“1+N”等方式,切實解決農村敬老院法人登記問題。逐一排查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逐一說明不愿集中供養原因,建立實時臺賬,有序推進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養需求特困人員應養盡養。
?? (九)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根據民政部等4部委《關于印發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民發〔2019〕126號)和《重慶市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實施方案》(渝府辦發〔2019〕129號)精神,在全區范圍內引導和幫助依法開展養老服務但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不滿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經整改后能達到備案要求的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著力解決養老機構重大火災隱患問題,確保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
?? (十)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按照民政部工作安排,推進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舉辦養老護理員、養老服務標準化和風險防控、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評審員、鎮街敬老院院長等培訓班,提高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技能,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基本穩定、素質良好的養老服務隊伍。
?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區民政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將專項行動納入年度工作重點,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研究部署和抓落實,繼續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確保養老院服務質量穩步提升。
?? (二)推進長效監管。著力推進服務質量管理模式由突擊性的集中排查整治向依靠制度常態化監管的長效機制轉變。專項行動結束后,區民政局將建立健全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長效機制,切實轉變工作方式方法,堅持用標準、制度來加強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通過常態化、規范化、標準化的方法來促進養老院服務質量不斷提升。要繼續督促養老機構通過全國養老機構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填報基礎信息和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為集中研判工作進展、動態督促落實提供數據支撐。
?? (三)加強輿論宣傳。區民政局將繼續通過電視媒體、報刊雜志、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廣泛宣傳專項行動,宣傳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激勵養老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在全社會營造敬老、為老、助老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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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養老機構重大風險隱患檢查指標及整治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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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 重慶市潼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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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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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潼南區消防救援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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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養老機構重大風險隱患檢查指標及整治建議
序號 |
原序號 |
指標內容 |
檢查細則 |
不符合指標的整治建議 |
1 |
2 |
提供餐飲服務的養老院,應當依法辦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
自主提供餐飲服務的,不具備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的,不符合;委托餐飲服務企業提供餐飲服務的,未簽訂協議或餐飲服務企業不具備有效許可證,不符合。 |
1.依據市場監管部門意見整治。 2.受委托餐飲服務企業不具備有效許可證的,須更換為有資質的企業。 |
2 |
3 |
如有內設醫療機構,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有內設醫療機構的,但不具備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的,不符合。 |
依據衛生健康部門意見整治。 |
3 |
5 |
養老護理員應接受崗前培訓。 |
有養老護理員未經過專業機構或養老機構內部培訓合格上崗,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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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 |
在養老院內開展服務的醫生、護士等依法需要持證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持有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 |
如有此類人員,沒有100%持證上崗,不符合。 |
未取得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的醫生、護士及其他人員應停止相關崗位工作。 |
5 |
11 |
對老年人進行入院評估,根據老年人需求特點提供服務。 |
沒有入院評估制度,且未開展評估工作,不符合。 |
養老機構依據行業標準《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或地方相應標準建立入院評估制度。 |
6 |
20 |
無虐老、欺老現象。 |
如有欺老、虐老現象的,不符合。 |
出現欺老、虐老現象的,要依法處置。 |
7 |
30 |
養老機構應當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食品管理應符合有關規定。 |
有1項不滿足,不符合。 |
依據市場監管部門意見整治。 |
8 |
34 |
藥品管理應符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
有1項不滿足,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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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5 |
機構不設置在自然災害易發、存在污染的地域。 |
有1項情況存在,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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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3 |
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并做好記錄和交接班。 |
提供24小時服務且有相關記錄,為符合;無當班、值班記錄為部分符合;二者皆無為不符合。 |
|
11 |
74 |
院內醫療機構管理服務符合衛生健康部門規定。 |
如有院內醫療機構,不符合規定,則為不符合。 |
依據衛生健康部門意見整治。 |
12 |
82 |
有傳染病預防措施。 |
應有制度、工作流程,有1項做不到的,不符合。 |
在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建立養老機構傳染病預防制度。 |
13 |
96 |
制定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突發事件等相關管理制度、預警機制及應急預案。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如果沒有特種設備,則不對特種設備管理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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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98 |
人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嚴禁使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筑。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立即停止該場所用于人員住宿和活動,或改建。 |
15 |
99 |
對不需要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應當加強物防、技防措施,在人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材。 |
各項中有任何1點達不到,則該項不符合;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養老院則查看是否在相關場所對應設置相關設備,未對應設置的為不符合。 |
1.養老機構按照規定和標準整改。 2.依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整治。 |
16 |
100 |
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兩次,并做好記錄。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
17 |
101 |
加強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每年至少全面檢查一次,結合實際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隊,參加區域聯防組織,實行聯防聯治聯控。 |
各項中有任何1點達不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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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02 |
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暢通,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保證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關閉狀態。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依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整治。 |
19 |
103 |
制定消防演練、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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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4 |
設立吸煙室,人員住宿和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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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05 |
定期組織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及時整改電氣火災隱患。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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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06 |
燃氣安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
如有,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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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07 |
定期維護保養燃氣設施設備。 |
如有,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
24 |
108 |
燃氣設施使用正確,無私自拆、移、改動燃氣裝置,無私自使用燃氣熱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氣器具等。 |
如有,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
25 |
109 |
燃氣設施清潔干凈衛生,周圍無可燃物品和其他雜物堆放。 |
如有,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
26 |
110 |
購置、使用和更換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符合相關規定。 |
如有,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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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13 |
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 |
有1項未做到,不符合。 |
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 |
28 |
115 |
建立突發事件處理的應急預案,對自傷、傷人、跌倒、墜床、噎食、誤吸、走失、燙傷、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報告制度。 |
有應急預案、應急處置流程、報告制度,缺少1項即為部分符合。全部缺少為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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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指標均來自《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指南》(詳見民發〔2017〕51號文件),表中“原序號”是指該指標在《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指南》中的序號。2.《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指南》中原序號為6、12、13、14的指標要求(關于食品安全內容)并入修改后的第7項指標(原序號為30)。3.各地可根據本行政區內養老機構風險隱患實際補充其他檢查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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