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關于對《重慶市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關于對《重慶市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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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潼南區推進鎮街養老服務設施綜合利用實施方案》《重慶市潼南區關于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區民政局草擬了《重慶市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示期為7天,從2024年3月29日到2024年4月5日。公示期間如有意見的可以向區民政局反饋。
聯系電話:023—44553002,023-44557540
聯系地址: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興潼大道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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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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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
考核辦法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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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廣大老年人不斷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激勵和扶持社會力量投入養老服務行業,進一步規范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根據《重慶市潼南區推進鎮街養老服務設施綜合利用實施方案》《重慶市潼南區關于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方案》,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潼南區行政區域內,經區民政局驗收合格的養老服務設施,包括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站。
二、考核內容
(一)聯動運營(20分)
1.社會化聯動運營(5分)。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負責連鎖運營轄區內社區養老服務站,特殊情況可合作運營,但必須簽訂合作運營協議。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未連鎖或合作運營社區養老服務站的,該項不得分。運營數量要完整,且運營協議在有效期。
2.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10分)。轄區內老年人基本信息建檔率未達到95%以上,每少一個百分點扣1分;抽查信息檔案發現信息不全的每份扣0.5分。老人信息除基本身份信息外,如果為特殊困難老年人及其重點對象(高齡獨居、失能、特困),應標示出來。
3.季度更新老年人信息檔案(5分)。每少更新一個季度,扣1分;未開展的,本項不得分。中心可以不制作老年人信息檔案,其分數根據聯營的社區養老服務站平均分計算。
(二)關愛困難老年人(30分)
1.特殊困難老年人信息建檔(5分)。以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信息登記表(附件1)為基礎建立的檔案要與老年人信息檔案身份標識一致,發現一例不一致扣0.5分。每半年更新一次,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缺少一次扣0.5分。運營方要及時將建檔情況反饋給所在鎮街確認。
2.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查訪、巡訪(25分)。中心聯動建立走訪關愛制度,社區養老服務站對高齡獨居、失能、特困等重點對象,每半月至少上門探訪服務1次;對其他特殊困難老年人,每月至少上門探訪服務1次;中心對標負責轄區行政村內的特殊困難老年走訪關愛工作。填寫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記錄表(附件2)并附上探訪照片,凡未按要求落實的,每項每次扣1分。
(三)組織老年活動(28分)
1.老年活動常態化(20分)。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每年組織老年課堂、健康講座、文化娛樂等規模性集體活動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2分;社區養老服務站每年不少于3次規模性集體活動,每少一次扣2分,一次未開展的不得分。養老服務中心要積極指導社區養老服務站開展活動。合建的站開展的活動要單獨統計,不能共用。活動可以在固定場所舉辦,也可以是轄區內流動舉辦。每次活動要有記錄、圖片(視頻)或信息簡報,其中老年人參加活動簽到表上要有聯系電話,資料不齊的不得分。照片(視頻)要有場地標識物或橫幅佐證,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分;不得借用盜用照片,發現一例造假的扣5分。社區養老服務站組織的活動要覆蓋轄區內大部分老年人。
2.開展敬老活動(8分)。在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重要節假日開展敬老活動,每次得分2分。要有記錄、圖片或信息簡報、宣傳報道等,資料不齊的不得分。
(四)為老志愿服務(2分)
組建為老志愿服務隊伍(2分)。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不少于10人,社區養老服務站不少于3人,每差1人扣0.5分,直至本項分數扣完為止。
(五)日常管理(20分)
1.場地正常開放(15分)。每周運營五天以上(法定節假日除外),運營時間為9:00—18:00,開放時間未達到要求,經查證屬實的,1次扣2分。
2.配備工作人員(5分)。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應不少于3人;社區養老服務站工作人員應不少于1人,工作人員配備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
(六)服務創新(加分項)
在智慧養老建設、個性化養老服務打造、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居家養老上門服務、人才隊伍培養以及助餐、助潔、助浴等方面效果較好,形成可復制可推廣模式的加10分。被區級媒體報道的,一次加2分;被市級及以上媒體報道的,一次加5分;巡訪關愛過程中發現老人突發緊急情況妥善處置被媒體正面報道的雙倍加分。該項累計計分。
(七)佐證資料要求
運營方要提高資料的規范性,確保真實和完整,開展活動的圖文資料要有明確的時間、地點、人數、內容、服務效果等信息,鼓勵通過視頻影像資料迎接評估。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運營補貼
1.不接受相關部門監督管理的。
2.服務記錄存在嚴重弄虛作假并經查證屬實的。
3.發生安全事故的。
4.運營效果差受服務對象多次投訴或受媒體曝光批評的。
三、考核方式
通過查閱資料和實地評估的方式,對照《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評分表》(附件4),逐項評分。
四、補貼標準
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貼標準按照《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考核獎勵辦法的通知》(潼民政發〔2020〕81號)執行,鎮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貼標準4萬元/年,社區養老服務站運營補貼標準1萬元/年。對創新運營方式,有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的中心、站,可以單獨進行獎補。
五、補貼發放
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評定為優,按照運營補貼標準全額發放;考核得分在75—89分的,評定為良,按照運營補貼標準80%發放;考核得分在60—74分的,評定為中,按照運營補貼標準60%發放;考核得分在59分及以下的,評定為差,按照運營補貼標準30%發放;對未實行社會化運營或未真正開展運營的不予發放運營補貼。
六、程序步驟
1.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養老服務設施,于當年12月10日前向屬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逾期未提交申請,視為自動放棄。各養老服務設施要如實填報《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申請審批表》(附件3)。
2.審核。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結合轄區內養老服務設施運營工作實際,對本年度運營情況進行審核,提出申請運營補貼發放額度,于當年12月31日前上報區民政局。
3.考核。區民政局將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的養老服務設施運營情況進行考核,第三方機構要結合佐證資料、實地查看、電話核實等方式確定分值,填寫《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評分表》(附件4),明確具體扣分原因和難以判斷情形等內容,并形成評估報告交區民政局。區民政局結合日常檢查情況和征求屬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意見后,形成最終考核結果并對外公布,考核結果將作為運營補貼發放的依據。
4.發放。區民政局根據考核結果核算各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金額,由區財政局負責撥付補貼。
本辦法由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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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信息登記表
2.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記錄表
3.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申請審批表
4.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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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信息登記表
建檔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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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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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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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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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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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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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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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 | ||||||
居住地址 |
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 | ||||||
健康狀況 |
能力程度:□能力完好□輕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 ||||||
曾患病史: | |||||||
經濟情況 |
□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 | ||||||
月可支配收入: | |||||||
經濟來源: | |||||||
對象類別 (勾選一項或多項) |
□高齡老年人□獨居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特困老年人□空巢老年人 □留守老年人□重殘老年人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 ||||||
□重點對象□一般對象 |
備注:1.高齡老年人: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
2.獨居老年人:無兒無女無老伴的孤寡老年人。
3.失能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理論上分為半失能和全失能;按照老年人綜合能力評估標準,通過26個指標的評定,將老年人分為能力完好、能力輕度受損(輕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損(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損(重度失能)、能力完全喪失(完全失能)5個等級,其中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稱之為失能老年人。
4.空巢老年人:有子女但與其分開單住的沒有子女照顧,單居或夫妻雙居的老年人。
5.留守老年人:因子女(全部子女)長期(通常半年以上)離開戶籍地外出務工或經商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而在家留守的老年人。
6.重殘老年人: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殘疾老年人。
7.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發生傷殘(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中失能的老年人。
8.重點對象:高齡獨居、失能、特困。
附件2
?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記錄表
一、探訪情況 | ||||||
第次開展探訪(年月日) |
探訪方式 |
□電話問候□上門探訪□互聯網音(視)頻探訪□其他 | ||||
家庭狀況 |
家庭人口 |
□無變化□增加人□減少人 | ||||
健康狀況 |
表達能力 |
□無變化□較好□較差 | ||||
行動能力 |
□無變化□較好□較差 | |||||
疾病狀況 |
□無變化□較好□較差□嚴重疾病名稱: | |||||
精神狀態 |
情緒狀態 |
□無變化□較好□較差 | ||||
安全情況 |
燃氣安全 |
□安全□較安全□不安全 | ||||
水暖安全 |
□安全□較安全□不安全 | |||||
用電安全 |
□安全□較安全□不安全 | |||||
衛生狀況 |
個人衛生 |
□無變化□較好□較差 | ||||
家庭衛生 |
□無變化□較好□較差 | |||||
居住環境 |
室內環境 |
□無變化□較好□較差 | ||||
老年人服務需求: | ||||||
實施關愛服務建議: | ||||||
探訪人員 (簽字) |
被探訪人 (簽字) |
信息錄入人 (簽字) |
年月日 | |||
二、關愛服務情況 | ||||||
第次開展關愛(年月日) |
關愛服務情況:
服務人員簽字(蓋章):年月日 | |||||
老年人服務滿意度評價: | ||||||
備注:此表一式二份,村(社區)、服務人員所在單位各存檔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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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申請審批表
設施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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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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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街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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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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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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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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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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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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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鎮審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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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貼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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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本機構按照養老服務相關標準、規定和要求開展工作,建立檔案,如有不實,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經辦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
街鎮審核意見: 經審核,該養老服務設施得分為分,考核等次為。
經辦人: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
三方機構評估意見: 經評估,該養老服務設施評估得分為分,考核等次為。
經辦人: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
區民政局意見: 經綜合評定,確定該養老服務設施年度運營補貼為萬元。
經辦人: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
備注:1.此表一式叁份,養老服務設施運營主體、街鎮、區民政局各持一份。
2.每年12月10日前向所在街鎮申請。
附件4
潼南區養老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發放考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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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評分標準 |
考核 得分 |
備注 |
聯動運營(20分) |
社會化 聯動運營 (5分) |
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負責連鎖運營轄區內社區養老服務站,特殊情況可合作運營,但必須簽訂合作運營協議。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未連鎖或合作運營社區養老服務站的,該項不得分。運營數量要完整,且運營協議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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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老年人 信息檔案 (10分) |
轄區內老年人基本信息建檔率未達到95%以上,每少一個百分點扣1分;抽查信息檔案發現信息不全的每份扣0.5分。老人信息除基本身份信息外,如果為特殊困難老年人及其重點對象(高齡獨居、失能、特困),應標示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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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更新老年人信息檔案 (5分) |
每少更新一個季度,扣1分;未開展的,本項不得分。中心可以不制作老年人信息檔案,其分數根據聯營的社區養老服務站平均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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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困難老年人(30分) |
特殊困難老年人信息建檔 (5分) |
以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信息登記表(附件1)為基礎建立的檔案要與老年人信息檔案身份標識一致,發現一例不一致扣0.5分。每半年更新一次,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缺少一次扣0.5分。運營方要及時將建檔情況反饋給所在鎮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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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特殊困難老年人查訪、 巡訪 (25分) |
中心聯動建立走訪關愛制度,社區養老服務站對高齡獨居、失能、特困等重點對象,每半月至少上門探訪服務1次;對其他特殊困難老年人,每月至少上門探訪服務1次;中心對標負責轄區行政村內的特殊困難老年走訪關愛工作。填寫潼南區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記錄表(附件2)并附上探訪照片,凡未按要求落實的,每項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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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老年活動 (28分) |
老年活動 常態化 (20分) |
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每年組織老年課堂、健康講座、文化娛樂等規模性集體活動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2分;社區養老服務站每年不少于3次規模性集體活動,每少一次扣2分,一次未開展的不得分。養老服務中心要積極指導社區養老服務站開展活動。合建的站開展的活動要單獨統計,不能共用。活動可以在固定場所舉辦,也可以是轄區內流動舉辦。每次活動要有記錄、圖片(視頻)或信息簡報,其中老年人參加活動簽到表上要有聯系電話,資料不齊的不得分。照片(視頻)要有場地標識物或橫幅佐證,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分;不得借用盜用照片,發現一例造假的扣5分。社區養老服務站組織的活動要覆蓋轄區內大部分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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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敬老活動(8分) |
在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重要節假日開展敬老活動,每次得分2分。要有記錄、圖片或信息簡報、宣傳報道等,資料不齊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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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老志愿服務 (2分) |
組建為老志愿服務隊伍 (2分) |
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不少于10人,社區養老服務站不少于3人,每差1人扣0.5分,直至本項分數扣完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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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20分) |
場地正常開放(15分) |
每周運營五天以上(法定節假日除外),運營時間為9:00—18:00,開放時間未達到要求,經查證屬實的,1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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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備相應 工作人員 (5分) |
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應不少于3人;社區養老服務站工作人員應不少于1人,工作人員配備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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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創新 (加分) |
額外加分 |
在智慧養老建設、個性化養老服務打造、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居家養老上門服務、人才隊伍培養以及助餐、助潔、助浴等方面效果較好,形成可復制可推廣模式的加10分。被區級媒體報道的,一次加2分;被市級及以上媒體報道的,一次加5分;巡訪關愛過程中發現老人突發緊急情況妥善處置被媒體正面報道的雙倍加分。該項累計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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