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關于調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延時保育費
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潼教委〔2022〕21號
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根據《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號)、《重慶市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延時保育費服務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潼發改〔2021〕13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調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延時保育服務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延時保育費服務性收費標準的要求和內容
(一)調整收費標準。延時保育服務費標準由現行的不超過 6元/生•次調整為不超過8元/生•次;半小時以內免費,按月結算。
(二)延時保育時間。延時服務應在幼兒園每天下午正常放學后實施,延時服務時間原則上應保證兩個小時。
(三)延時保育收費原則。延時保育服務應當堅持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誘導幼兒參加。
(四)延時保育服務主要內容。應以看管和幼兒自主游戲為主,不得開展興趣班、文化課等具有小學化傾向的內容。延時保育費收入主要用于參與延時保育服務的保育人員補助、保障幼兒園開展延時保育服務開支。
二、工作要求
(一)區教委將結合區域、辦園條件和服務能力等實際情況,指導各幼兒園開展延時保育服務。
(二)相關職能部門將嚴肅查處幼兒園違反國家學前教育收費法律法規、政策和本通知規定的行為。
(三)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群眾監督。
三、執行時間
自2022年春季學期開學起執行。
特此通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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