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情況登記表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情況登記表
以下內容由申請人填寫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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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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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電子照片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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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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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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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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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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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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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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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fā)證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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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fā)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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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承 諾 |
以上信息準確,情況屬實。因信息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
以下內容由申請人檔案保管機構填寫 | ||||
經(jīng)核實,該同志的個人人事檔案保管在我機構,其中沒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檔案編號為:情況屬實。 | ||||
檔案保管機構聯(lián)系電話: 經(jīng)辦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以下內容由原發(fā)證機構填寫 | ||||
原發(fā)證機關 |
有關材料已審核,情況屬實,同意補發(fā)。 經(jīng)辦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備注:1.申請人填寫的基本信息需打印(簽字除外),所填信息應與教師資格證書信息一致。
2.資格種類為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需規(guī)范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