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廢止一批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潼經信委發〔2024〕49號
機關各科室、委屬事業單位:
經2024年7月9日委黨組會審議通過,決定對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1 |
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潼南區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
潼經信委發〔2023〕17號 |
2 |
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建立潼南區工業企業“白名單”制度的通知 |
潼經信委發〔2023〕91號 |
3 |
重慶市潼南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潼南區燃氣經營企業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
潼經信委發〔2023〕1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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