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潼南城區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潼發改〔2022〕156號
區城市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機動車停放設施合理有效利用,緩解道路交通擁堵狀況,利用價格杠桿引導更多機動車使用路外停車設施,根據《重慶市公共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2〕1號)精神,經區委和區政府同意,現將我區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收費范圍
城區路內停車位由區城市管理、公安部門等部門劃定設置,并劃分重點管理區域和一般管理區域范圍,按規定公布實施。
二、收費對象
核載人數9人 (含9人)以下的小型客車、準載0.6噸以下的微型貨車、機動三輪車及電動四輪車;大型車輛不得停靠。
三、收費標準
收費區域 |
收費標準 |
停放時段 |
重點 管理區域 |
1元/半小時.泊位;全天收費時段內連續停車封頂收費20元/次·泊位。 |
收費時段: 每日白天(7:30含—20:30含); 免費時段: 每日夜間(20:30—次日7:30)。 |
一般 管理區域 |
0.5元/半小時.泊位;全天收費時段內連續停車封頂收費10元/次·泊位。 | |
備注:1.路內停車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不得 采取包月、包年等其它方式收費。 2.始停15分鐘(含)免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 3.軍車,執行緊急任務時的制式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搶修救災車輛免收路內停放服務費;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減免政策的其它車輛,應免收或減收路內停放服務費。 4.重點管理區域和一般管理區域的范圍以相關部門公布為準。 |
四、收費管理
(一)請各相關部門和路內停車泊位經營管理者加強停車服務收費管理,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注重服務質量,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二)路內停車泊位經營管理者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場監管部門有關明碼標價方式的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將收費主體、價格形式、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減免范圍、市場監督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原潼南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城區臨時占道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的復函》(潼發改〔2014〕731號)文件同時廢止。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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