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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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5A級服務是我們的一貫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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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
項目名稱: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
報告編號:匯鼎會咨報字〔2024〕第00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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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北濱二路456號??
?電話:(023)8828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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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附件1:績效評價體系及評分情況表.......................34
附件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37
附件3:調查問卷結果分析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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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 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有關精神,加強潼南區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確及時地撥付和使用項目預算資金,提高項目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文件規定,受重慶市潼南區非稅收入和預算績效管理中心委托,重慶匯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區醫保局)主管的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評價結論
根據論證后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通過實地核查,對“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績效情況進行客觀評價,項目評價總得分93.54分,評價等級為“優”。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績效目標設置科學性、合理性有待加強
部門申報預算時,未能正確理解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之間的關系,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有所不足,即未注重績效目標與實際結合,指標設置不全面,缺少產出質量績效指標內容,也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兩個維度去設置績效指標。
(二)項目結算資金撥付滯后,醫療單位有一定負擔
經獲取查看2023年度潼南區醫療救助資金財務資料,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采取病患在就診醫療單位享受一站式結算,醫療單位與區醫保局次月進行結算,各醫療單位采取結算時掛賬,項目預算資金到賬后進行沖賬的方式賬務處理。但近年來,參加醫療保險人數呈現減少的趨勢,醫療救助資金來源存在較大缺口,地方醫療救助預算資金到位情況不太理想,存在預算資金撥付滯后或欠撥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益和醫療單位的工作開展。
(三)醫療救助公共服務水平有待提升
醫療救助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標準化、辦事流程規范化還有待完善。面對參保群眾明顯增多的管理需求、服務訴求,醫保相關管理服務還不夠優化,醫療救助對象資格認定部門信息不能由系統實現共享,需人工維護,不能實時更新。由于各主管部門報送人員增減信息存在時間差,導致部分救助對象不能及時獲得救助,或因取消資格出現不應救助而救助等情況。
四、有關建議
(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工作
在申報專項資金時應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績效目標,做到績效目標明確、細化、量化,從而有利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落實和具體化。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高度重視績效目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目標明確、職責分明、合理分配、責任到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減輕醫療單位負擔
各級預算單位在項目運行過程中應及時銜接,上下聯動,按相關文件要求及時將項目預算資金撥付給各醫療單位,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制度體系建設,提升服務水平
應不斷完善醫療救助相關制度體系建設,并加強醫療救助項目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有效利用醫療相關信息服務系統,實現信息的共享和實時更新,提升工作效率,滿足服務對象的管理和服務需求,提升地區的醫療整體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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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 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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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有關精神,加強潼南區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確及時地撥付和使用項目預算資金,提高項目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文件規定,受重慶市潼南區非稅收入和預算績效管理中心委托,重慶匯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區醫保局)主管的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立項背景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藥衛生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覆蓋城鄉的醫藥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醫療保障覆蓋人口逐步擴大,衛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顯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標處于發展中國家前列。尤其是抗擊非典取得重大勝利以來,各級政府投入加大,公共衛生、農村醫療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發展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也應該看到,當前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健康需求及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求不適應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城鄉和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資源配置不合理,公共衛生和農村、社區醫療衛生工作比較薄弱,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藥品生產流通秩序不規范,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完善,政府衛生投入不足,醫藥費用上漲過快,個人負擔過重,對此,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脫貧攻堅是黨中央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的一項重大戰略行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推動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總抓手,關系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城鄉醫療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一項面向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行為。它作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最后一道保護屏障,其目的是將一部分生活處于低收入甚至貧困狀態的農村弱勢群體納入醫療保障體系之中,通過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醫療支持,以緩解其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醫治造成的困難,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增強自我保障和生存能力,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它有利于推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定,有利于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二)項目的目的和意義
本項目旨在有利于推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定,有利于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三)項目立項依據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潼南府〔2016〕18號)
(四)主要內容及實施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根據有關文件制定2023年度項目預算明細表,經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以下簡稱:區財政局)審核通過后,再根據審核批復后的項目財政預算資金各預算實施單位據實支出經費。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實際到位預算資金為4,678.76萬元(其中:上級補助收入3,698.00萬元,本級補助收入980.05萬元,利息收入0.71萬元)。本項目2023年度支出決算金額為4,378.05萬元。
醫療救助對象覆蓋范圍穩步拓展,一是將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孤兒、城鄉1-2級重度殘疾人4類民政救助人員納入救助范圍,潼南區2023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66.06萬人,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萬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付費試點逐步推開,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實行總額預算下總額控制制度,實行按病種付費為主、按項目付費和床日付費相結合的多種基金支付方式;重點救助對象住院救助有序開展,重點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年度限額內救助比率大于70%;定點醫療機構逐步拓展,為方便困難群眾就醫,潼南區定點醫療機構已全部納入醫療救助定點;醫保宣傳能力顯著提升,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和手機APP等媒體,大力宣傳醫保政策,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醫保人才培養合格率達到要求,通過參加市局和潼南區組織集中業務培訓等各級培訓等方式,大力加強醫保人才培養,醫保人才培養合格率達到90%以上;利用打擊欺詐騙保集中宣傳月、居民醫保集中籌資期,組織開展大規模戶外宣傳活動,發放各類宣傳資料,現場解答群眾疑問;困難群眾就醫負擔明顯減輕,有效緩解困難群眾參保繳費壓力和就醫費用負擔。
(五)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1.資金撥付流程
區醫保局根據統計的重慶市潼南區往年參保人數和醫療救助補助資金財政補助標準文件,根據文件要求確認測算申報項目預算金額,之后根據批復后的項目預算資金進行使用,本項目財政預算資金區醫保局按月與各實施醫療救助單位結算并撥付醫療救助資金。
2.項目預算及資金來源
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共涉及資金4,678.76萬元,全部來源于區財政局財政撥款。
3.項目支出情況
項目年初預算4,291.00萬元,實際到位資金4,678.76萬元,項目預算實際支出4,378.05萬元。
(六)項目的組織及管理
1.主管部門及主要職責
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負責統籌協調該項目全過程管理。
2.實施部門及主要職責
(1)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負責統籌協調以及通過實地調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過程及效益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編制項目預算、審核上報數據并分配撥付項目財政預算資金。
(2)預算涉及的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依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涉及的項目預算資金及時辦理結算,采購和領用項目耗材物資,并做好項目服務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項目績效評價目標
區醫保局填報了項目績效評價目標,但填報內容的評價指標設定存在不足,評價工作組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對項目績效評價目標進行梳理并通過區醫保局的確認,梳理后績效評價目標如下:
1.年度目標
實現項目涉及救助對象全覆蓋。
2.具體績效指標
(1)產出指標
數量指標: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69萬人;
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人次≥20萬人次;
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萬人;
質量指標:
一站式結算覆蓋率≥99%;
成本指標:
項目救助金額≤5500萬元。
(2)效益指標
社會效益指標:
項目最終涉及救助人群覆蓋率≥99%;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項目涉及救助對象滿意度≥95%。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文件要求,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文件規定,重慶匯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評價小組),對該項目2023年度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和產出效益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一)評價目的
通過運用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方法,收集項目有關資料,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產出效益情況的了解分析,總結項目運行的管理經驗,發現項目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資金管理,健全完善項目及資金管理制度,深入了解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項目預算編制和績效目標考核,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供依據和決策參考。
(二)評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2020年8月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9號修訂)
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
(中發〔2018〕34 號)
4.《財政部關于印發<預算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的通知》(財預〔2013〕53號)
5.《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6.《關于印發<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監〔2021〕4號)
7.《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
8.《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潼南府〔2016〕18號)
9.《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批復2023年財政預算的通知》(潼財預發〔2023〕3號)
10.《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央和市級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社〔2022〕154號)
11.《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市級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社〔2022〕127號)
12.《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社〔2022〕176號)
13.《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潼財社發〔2023〕398號)
14.《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市級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第二批)的通知》(潼財社發〔2023〕469號)
15.《會計師事務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業務指引》(會協〔2016〕10號)
16.其他相關規定
(三)評價對象和范圍
本次績效評價對象為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及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評價范圍為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4,678.76萬元的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過程管理、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四)評價原則及評價方法
1.評價原則
(1)科學規范原則。本次績效評價工作按照科學可行的原則,采取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評價方法,評價機構設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并組織實施績效評價。
(2)獨立公正原則。評價機構作為獨立的第三方,以真實、客觀、公正的要求完成本次績效評價工作,并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3)績效相關原則。本次績效評價工作重點對該項目財政支出及其產出效益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反映項目支出與產出效益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在以評“績效”為主的情況下,適當延伸至項目的決策與過程管理。
(4)簡便有效原則。本次績效評價工作盡量簡化工作程序,盡量減少委托方和項目實施有關單位工作負擔,通過科學合理的工作方式與方法,在全面分析績效評價材料,并在與項目有關單位充分溝通的基礎上,著力保障績效評價工作本身的“績效”。
2.評價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主要采取資料研究和抽樣調查相結合,同時輔以深入訪談、現場勘察等方法。采取簡便有效、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運用指標分析法、比較法、公眾評判法等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五)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
為了保證評價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等文件要求,評價小組通過分析研究項目資料,結合項目特點,并與項目單位充分協商,細化了區醫保局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總分值為100分,其中投入11分,過程29分,產出48分,效益12分。
本次績效評價綜合評價結果分為4個等級:
評價綜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為優;
評價綜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為良;
評價綜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為中;
評價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為差。
評分過程中,末級指標評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標不同采取不同的評分方式,定量指標由評價小組依據具體數據計算后得出;定性指標根據資料證據、評價標準,在項目的深入了解和預算績效管理領域的專業判斷下進行評分。
(六)數據采集方法及過程
本項目績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所獲得數據的方式一般包括:查閱資料、實地走訪、案頭研究、社會問卷調查、訪談等。
1.查閱資料:績效評價小組在數據收集過程中,分別查閱了與本項目相關的政策文件、項目經費相關業務檔案及相關財務資料、預算文件等資料。
2.實地走訪:為更進一步取得第一手資料,績效評價小組實地走訪了區醫保局及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對項目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進行了訪談。
3.案頭研究:績效評價小組對收集的項目資料進行了案頭分析。
4.問卷調查:本次績效評價,共收集229份調查問卷,調查對象為潼南區涉及的醫療救助服務人員、群眾,從被調查對象人群對項目實施效果的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考察。
(七)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評價組人員及職責
主評人:
牟茂珍,負責設計總體評價方案、績效評價指標,以及工作底稿和績效報告的最終復核。
質量復核:
黃海陽,與主評人討論確認項目評價方案內容、選取績效評價指標,以及底稿資料和過程工作質量控制。
成員:
黃小莉、黃丹墀、張馨月,負責具體評價方案的實施。
2.評價工作流程
評價工作總共分為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分析評價、撰寫與提交評價報告四個階段。
具體內容如下:
(1)前期準備
成立項目工作組。依據有關通知文件及業務承接溝通確認事項,確定項目組人員數量及分工。
確定評價實施方案。現場與被評價單位溝通了解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具體情況,收集項目有關資料,確定評價涉及的重要內容,包括:評價對象、評價目的、評價內容、評價方法等事項,堅持評價有關原則和職業道德,依據確認主要內容和具體要求細化人員職責分工,確認初步評價方案。
完善評級指標體系。在確定了評價方案后,針對評價對象和評價目的,依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結合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的有關績效評價指標和評分標準進行完善。
(2)組織實施
確認具體實施方法。結合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具體情況和獲取資料的有效性分析,選用座談會、實地勘察、走訪記錄、調查記錄等方法。
人員配置和時間安排。在確定評價指標和具體實施方法后,對項目組成員進行工作分配及時間設定。
實地調查。依據人員工作分配計劃和實施方法,實地勘察記錄獲取的資料情況。
(3)分析評價
資料整理分類。依據獲取的項目有關資料,分為業務資料和財務資料兩類,并將實施過程情況進行匯總。
實施評價程序。指標評價人員將獲取的項目資料依據制定的指標評價體系和原則,對具體指標進行評分。
(4)形成結論
編寫績效評價報告。
與委托方就評價結果交換意見,形成最終結論。
3.質量控制制度
在績效評價業務質量控制方面,執行事務所三級復核制度,在出具績效評價報告前,按照績效評價程序對項目組作出的重大判斷和績效評價報告的結論進行分析復核。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一)績效評價得分情況
績效指標得分情況表
指標 |
項目投入 |
項目過程 |
項目產出 |
項目效益 |
總計 |
標準分值 |
11 |
29 |
48 |
12 |
100 |
評價得分 |
9 |
27 |
45.54 |
12 |
93.54 |
得分率(%) |
81.82 |
93.10 |
94.88 |
100 |
93.54 |
(二)績效評價結論
績效評價小組通過查閱資料、合規性檢查、數據采集、實地走訪、座談交流、聽取匯報等方式,對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進行了客觀評價,最終評分結果為93.54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
總體上看,項目的實施,在提高保障水平、減輕困難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合理,各項績效指標完成情況良好;有利于推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定,有利于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但在現場核查中項目組也發現項目預算設置存在不足、醫療救助政策法規體系有待完善、項目預算資金撥付滯后,醫療救助項目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圖1一級指標得分情況
圖2二級指標得分情況
(一)項目投入指標
項目投入指標由1個二級指標和3個三級指標構成,標準分值11分,實際得分9分,得分率為81.82%。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立項 |
項目立項規范性 |
3 |
3 |
績效目標合理性 |
4 |
3 | |
績效指標明確性 |
4 |
3 | |
合計 |
11 |
9 |
項目立項(項目立項指標標準分值11分,評價得分9分)
項目立項規范性(指標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項目根據《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潼南府〔2016〕18號)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市級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社〔2022〕127號)、《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社〔2022〕176號)文件要求下達預算,制定項目預算合理、合規,項目立項規范性符合有關文件要求。根據評價標準,項目立項規范性指標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績效目標合理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項目績效目標根據《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潼南府〔2016〕18號)文件內容,結合《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十四五”區域衛生健康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潼南府辦發〔2021〕80號)、《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潼南府辦發〔2023〕7號)文件規劃,制定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符合發展規劃,是區醫保局履行部門職能的體現,進一步提升基本醫療救助服務水平,績效目標整體合理性較強。但在績效產出數量指標設置部分合理性較差,未注重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設置績效指標,產出效益和效果指標內容與正常的業績水平有所偏差。根據評價標準,績效目標合理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績效指標明確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項目績效目標根據《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潼南府〔2016〕18號)文件內容,結合《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十四五”區域衛生健康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潼南府辦發〔2021〕80號)等文件規劃制定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并根據文件下發任務情況設置相應的產出和效益績效指標,項目預算資金根據有關文件標準及近年參保人數測算申報,項目預算資金量處于正常水平,但績效目標明確性較弱,只是從整體角度去關注救助人數和人次,以及項目實施的有關人群覆蓋情況,未按不同人群進行分類匯總設置績效目標,且項目設置產出質量指標合理性有待加強。根據評價標準,績效指標明確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二)項目過程指標
項目過程指標由2個二級指標和8個三級指標構成,標準分值29分,實際得分為27分,得分率為93.10%。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業務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制度執行有效性 |
4 |
3 | |
健康教育宣傳 |
4 |
4 | |
項目質量可控性 |
4 |
4 | |
財務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3 |
3 | |
財務監控有效性 |
4 |
3 | |
基金累計結余率 |
5 |
5 | |
合計 |
29 |
27 |
1.業務管理(業務管理指標標準分值14分,評價得分1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值2分,評價得分2分)
區衛健委根據《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鄉村振興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潼南區稅務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潼醫保發〔2021〕26號)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潼南府辦發〔2023〕7號)及其他有關文件規定開展工作。被評價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包含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且制定了醫療衛生服務人員的有關管理規定,內控制度合法、合規、健全。根據評價標準,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值2分,評價得分2分。
制度執行有效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區醫保局在項目的日常管理和運行過程中,按照有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執行。項目人員、預算資金等已按相關制度執行落實,資金到位后,并已及時撥付給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單位,記錄資料齊全,相關資料按要求歸檔,制度的嚴格執行有效保障了項目任務的完成。但在資金的撥付過程中,存在結算資金后撥付滯后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益。在項目的過程管理中,與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協同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并對檢查結果予以通報,考核結果也與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績效相掛鉤。根據評價標準,制度執行有效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信息公開(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區醫保局根據《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潼南府〔2016〕18號)等文件要求,按照項目有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開展醫療救助項目宣傳活動。醫療救助宣傳工作以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通過舉行現場宣傳活動、制作宣傳海報、入戶調查宣傳、發放宣傳冊、現場簽字確認等方式進行,宣傳記錄資料齊全,相關資料已按要求歸檔,項目宣傳工作的有效執行保障了服務對象對于項目的深入了解,以便更好的開展業務工作。根據評價標準,信息公開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項目質量可控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區醫保局根據《重慶市潼南區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鄉村振興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潼南區稅務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潼南區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潼醫保發〔2021〕26號)文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優化調整脫貧人口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政策,過渡期內,對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等7類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未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執行資助參保漸退政策。二是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依托低收入人口監測平臺,做好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的主動發現機制、動態監測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精準幫扶機制,把7類參保資助對象作為監測對象,按照當年符合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報銷后,自付費用達到鄉村振興部門確定的監測標準2倍及以上的人員(2021年標準為12000元及以上),納入防止因病返貧致貧監測范圍。經查閱資料和實地調查走訪,各基層醫療單位利用有關醫療服務系統,做好醫療費用統計結算工作,保障了項目實施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根據評價標準,項目質量可控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2.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指標標準分值15分,評價得分14分)
區醫保局制訂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了項目預算收支管理辦法,對于本項目有相應的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項目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根據評價標準,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資金使用合規性(指標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預算資金使用為先審批后支付的原則,項目預算資金由區醫保局制定并申報數據給區財政局審批,審批通過后撥付項目預算資金,各項支出程序合法合規。各基層醫療服務單位每月統計醫療服務系統結算數據,并將核對后的醫療救助結算數據上報醫保局,醫保局按照程序予以審批支付結算醫療救助金。經檢查項目財務資料,財務數據來源真實性有保障,未發現資金使用存在違規操作情況。根據評價標準,資金使用合規性指標分值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財務監控有效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區醫保局根據有關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業務管理制度,不定期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開展檢查考核工作,并對結果予以通報,后續對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予以跟蹤記錄,經實地調查走訪時發現部分基層單位項目申報月度結算救助資金時,存在部分系統數據信息無法共通,需要手工進行登記核對救助人員信息。區衛醫保局已制定項目財務有關監控機制,但有待進一步完善制度細則,財務監督檢查及問題整改跟蹤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根據評價標準,財務監控有效性指標分值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基金累計結余率(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民政局 關于印發<重慶市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社〔2014〕11號)文件要求: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年終結余資金應當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基金累計結余一般不應超過當年籌集基金總額的15%。2023年度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部分)項目實際到位預算資金為4,678.76萬元(其中:上級補助收入3,698.00萬元,本級補助收入980.05萬元,利息收入0.71萬元),本項目2023年度支出決算金額為4,378.05萬元。2023年本年累計結余300.71萬元,基金累計結余占籌集基金總額的比重=300.71÷4,678.76=6.43%<15%。根據評價標準,基金累計結余率指標分值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三)項目產出指標
項目產出指標由1個二級指標和6個三級指標構成,標準分值48分,實際得分為45.54分,得分率94.88%。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產出 |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 |
8 |
6.90 |
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人次 |
8 |
8 | |
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 |
8 |
6.64 | |
一站式結算覆蓋率 |
8 |
8 | |
就醫負擔減輕程度 |
8 |
8 | |
質量達標率 |
8 |
8 | |
合計 |
48 |
45.54 |
項目產出(項目產出指標標準分值48分,評價得分45.54分)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6.90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69萬人,經查看醫療服務系統統計數據表及相關文件資料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66.06萬人,實際完成率為66.06/69.00=95.74%。根據評價標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6.90分。
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人次(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人次≥20萬人次,經查看醫療服務系統統計數據表及相關文件資料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人次達20萬人次以上。根據評價標準,門診和住院醫療救助人次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6.64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萬人,經查看醫療服務系統統計數據表及相關文件資料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8.51萬人,實際完成率為8.51/9.00=94.56%。根據評價標準,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6.64分。
一站式結算覆蓋率(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一站式結算覆蓋率≥99%,經查看醫療服務系統統計數據表及相關文件資料確認,潼南區參保人員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均可實現聯網一站式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可在就診醫院一站式結算,出院時直接在醫院結算窗口辦理完成所有報銷手續,醫保經辦機構一站式即時結算100%。根據評價標準,一站式結算覆蓋率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根據潼南區醫保局提供的情況說明以及實地走訪調查結果,潼南區加大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在全面兌現醫保待遇基礎上,加大醫療救助保障,貫徹落實傾斜救助政策。2023年資助7類低收入人口參保近2.68萬人,救助金額4.28萬元,醫療救助18.15萬人次,救助金額2,824.92萬元(其中傾斜救助95人,救助金額16.73萬元),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81.17%,困難群眾醫療負擔得到極大的減輕,且未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根據評價標準,就醫負擔減輕程度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質量達標率(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區醫保局根據《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潼南府辦發〔2023〕7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簡稱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城鄉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救助對象按現有政策給予相應救助。區醫保局主要對邊緣易致貧戶、低保邊緣戶、低保對象、穩定脫貧人口、特困人員、突發嚴重困難戶、脫貧不穩定戶等7類對象的醫療費用進行監測,每月做好監測數據的動態采集與整理,及時在醫保系統標識身份并開通監測。做好監測對象高額醫療費用支出預警工作,及時將醫保系統中達到預警的監測人員信息,經核實、補充、完善后推送給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鄉村振興局和對應的鎮街,協同做好風險研判和落實幫扶措施,各部門加強執法合作力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和損害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相關信息共享。根據評價標準,質量達標率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四)項目效益指標
項目效益指標由1個二級指標和3個三級指標構成,質量達標率指標標準分值12分,實際得分為12分,得分率為100%。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產出 |
社會效益 |
4 |
4 |
可持續影響 |
4 |
4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4 |
4 | |
合計 |
12 |
12 |
項目效益(項目效益指標標準分值12分,評價得分12分)
實施本項目旨在有利于推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穩定,有利于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一定程度上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參保群眾對醫療救助政策知曉程度較高,社會效益明顯,人民群眾認可度較高。但在具體開展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提升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熟練使用醫療服務系統,加強各系統銜接共享信息,提升工作效率和質量,項目整體綜合評價結果為滿意,對社會產生的積極作用明顯。根據評價標準,社會效益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可持續影響(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通過城鄉醫療救助補助項目工作人員對項目實施內容的宣傳,居民對城鄉醫療救助補助的政策內容理解得更為深入,會更加主動地選擇服務,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利好,優質的醫療服務的利用率會得到提高,從而一定程度上可以督促基層醫務人員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可持續地發揮服務效益,服務對象綜合評價結果為滿意。根據評價標準,可持續影響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本項目的實施,困難群眾醫療負擔得到一定程度的減輕,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經辦服務窗口服務評價器配置,所有經辦政務服務事項、經辦服務窗口全部實施“好差評”制度,主動接受服務對象的現場評價監督,調查統計項目實施受益對象滿意度達到95%以上,綜合評價結果為滿意。因此,根據評價標準,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五、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績效目標設置科學性、合理性有待加強
部門申報預算時,未能正確理解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之間的關系,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有所不足,即未注重績效目標與實際結合,指標設置不全面,缺少產出質量績效指標內容,也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兩個維度去設置績效指標。
(二)項目結算資金撥付滯后,醫療單位有一定負擔
經獲取查看2023年度潼南區醫療救助資金財務資料,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采取病患在就診醫療單位享受一站式結算,醫療單位與區醫保局次月進行結算,各醫療單位采取結算時掛賬,項目預算資金到賬后進行沖賬的方式賬務處理。但近年來,參加醫療保險人數呈現減少的趨勢,醫療救助資金來源存在較大缺口,地方醫療救助預算資金到位情況不太理想,存在預算資金撥付滯后或欠撥的情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益和醫療單位的工作開展。
(三)醫療救助公共服務水平有待提升
醫療救助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標準化、辦事流程規范化還有待完善。面對參保群眾明顯增多的管理需求、服務訴求,醫保相關管理服務還不夠優化,醫療救助對象資格認定部門信息不能由系統實現共享,需人工維護,不能實時更新。由于各主管部門報送人員增減信息存在時間差,導致部分救助對象不能及時獲得救助,或因取消資格出現不應救助而救助等情況。
六、有關建議
(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工作
在申報專項資金時應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績效目標,做到績效目標明確、細化、量化,從而有利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落實和具體化。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高度重視績效目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目標明確、職責分明、合理分配、責任到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減輕醫療單位負擔
各級預算單位在項目運行過程中應及時銜接,上下聯動,按相關文件要求及時將項目預算資金撥付給各醫療單位,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制度體系建設,提升服務水平
應不斷完善醫療救助相關制度體系建設,并加強醫療救助項目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有效利用醫療相關信息服務系統,實現信息的共享和實時更新,提升工作效率,滿足服務對象的管理和服務需求,提升地區的醫療整體服務水平。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被評價項目有關主管單位提供了項目涉及的大部分基礎工作資料和專項資金財務核算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績效評價結論的可靠性基于上述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經與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溝通確認,考慮財政資金的具體情況,本次績效評價未將資金投入的相關指標納入評價內容。
(三)本評價小組與委托單位和評價單位之間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關系,評價人員在評價過程中恪守了職業道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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