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潼南)城罰決字〔2024〕7-4號
渝(潼南)城罰決字〔2024〕7-4號
日期:2024-8-13
序號 |
1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潼南區盛源廢油脂回收站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500152MABWROJM4T |
工商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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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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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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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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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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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王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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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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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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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渝(潼南)城罰決字〔2024〕7-4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取得相應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 | |
違法事實 |
“潼南區盛源廢油脂回收站”實際經營者王波于2024年7月10日09時00分開始,在重慶市潼南區梓潼街道民安街60號王家大院、潼南區梓潼街道外灘西路4號6棟1-08號守柴爐烤鴨、潼南區梓潼街道大同街享哆味漢堡炸雞、潼南區桂林街道朝陽路221號印象太安、潼南區桂林街道巴渝大道東段31-41號湯呈一品共計5家餐飲店,收集的4桶容量為50公斤和4桶容量為20公斤的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車牌號為渝xxx67的蓮花牌轎車后座及后備箱,經過磅實際凈重為306公斤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除此之外你在重慶市潼南區柏梓鎮尹壩村3組61號家中還存放43桶容量為50公斤、4桶容量為10公斤和1塑料桶(無規格)的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經過磅實際凈重為2356公斤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合計總凈重2662公斤,未取得相應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 | |
處罰依據 |
依據《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20000元。 | |
罰款金額 |
20000.00元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 |
沒收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2662公斤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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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4-8-5 | |
處罰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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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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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管理局 |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00223009330698W | |
數據來源單位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500223599225571H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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